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二四八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二四八號
- 原告
-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戊○○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被告
- 億發石材企業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乙○○
- 被告
- 丁○○
丙○○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 洪碧雀
~B法院書記官 陳麗玲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二四八號
丙○○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 洪碧雀
~B法院書記官 陳麗玲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