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七四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七四號
- 原告
- 巨佑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
- 訴訟代理人
- 甲 ○ ○ 律師
- 複代理人
- 郭 家 駿 律師
- 被告
- 技仁機械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丙○○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費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為準備程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 黃欣怡
~B法院書記官 陳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