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小上字第二七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小上字第二七號
- 上訴人
- 王統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法定代理人
-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台南簡易庭九十一年三月七日所為第
一審判決(九十一年度小上字第二七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由受命法官許蕙蘭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審判長法 官 吳森豐~B法 官 葉惠玲~B法 官 許蕙蘭右為正本係照原本做成
~B 法院書記官 張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