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簡上字第七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5 月 20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簡上字第七五號 上 訴 人 福承祥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被上訴人 華楓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蘇新竹律師 複 代理人 張清富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五 月 二十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受命法 官 孫玉文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五 月 二十 日 ~B法院書記官 陳淑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