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1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一五四號

給付借款民事裁判日期 93 年 01 月 29 日

法官夏明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一五四號

原告
泛亞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
?
法定代理人
劉維琪
法定代理人
?
訴訟代理人
郭南良
被告
玉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
兼法定代理人
甲○○○
被告
周安全
被告
乙○○

一、原告因請求給付借款,曾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補正左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一︶本件訟訴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叁佰肆拾萬零玖仟貳佰肆拾壹元,應繳裁判費新台幣叁萬肆仟柒佰伍拾玖元,扣除前繳支付命令裁判費新台幣壹仟元外,尚應補繳新台幣叁萬叁仟柒佰伍拾玖元。︵二︶提出準備書狀一件及繕本肆份。

二、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

法院書記官 莊淑雅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對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不服者,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一千元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一   月  二十九  日

                  法   官 夏明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一   月  二十九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