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智字第一二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智字第一二號
- 原告
- 羅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陳培芬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乙○○
- 被告
- 帝依企業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甲○○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文嘉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七日下午三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 許蕙蘭
~B法院書記官 鄭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