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度拍字第1151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6年度拍字第1151號
- 聲請人
- 金螞蟻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相對人
- 海豬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相對人於民國89年10月13日起陸續向聲請人借用新臺幣共2,747,023元,並開立支票三紙,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為擔保,經登記在案。詎相對人屆期未兌付,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影本各3件為證。
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附表: 96年度拍字第1151號│├──┬──────────────────┬─┬────┬────┤│ │土 地 坐 落 │地│面積│││編號├───┬────┬────┬────┤ ├────┤權利範圍││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目│平方公尺│ │├──┼───┼────┼────┼────┼─┼────┼────┤│001 │臺南市│ 東 區 ○○○○段│ 471 │建│ 614.00 │20分之1 │└──┴───┴────┴────┴────┴─┴────┴────┘┌──────────────────────────────────────┐│附表(建物)︰96年度拍字第1151號│├──┬─┬──────┬────┬────┬─────┬──────┬───┤│ │ │││建築式樣│建物 面積│附 屬 建 物│││ │建│││├─┬─┬─┼──┬─┬─┤權 利││ │ │││主要建築│二│合│面│主要│陽│面│││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積││ │積│││ │ │││材 料 及│ │ │ │建築│ │ │││ │號││││ │ │單││ │單│範 圍││ │ │││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001 │49│臺南市東區富│臺南市東│5層樓房 │81│81│平│鋼筋│10│平│全部 ││ │55│農街一段203 │區虎尾寮│鋼筋混凝│.2│.2│方│混凝│.6│方│ ││ │ │之1號 │段471地 │土造 │5 │5 │公│土造│8 │公│ ││ │ │ │號 │ │ │ │尺│ │ │尺│ │├──┴─┴──────┴────┴────┴─┴─┴─┴──┴─┴─┴───┤│共同使用部分:虎尾寮段4969建號,權利範圍:20分之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