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度補字第176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補字第176號
- 原告
- 北聖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8號
右原告與被告乙○○間請求變更法定代理人事件,原告起訴未據
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係因非財產權而起訴,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
台幣3,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
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
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補字第176號
右原告與被告乙○○間請求變更法定代理人事件,原告起訴未據
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係因非財產權而起訴,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
台幣3,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
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
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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