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8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5 月 13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805號上訴人 甲○○ 以上上訴人與和平整合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因請求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000,000元 ,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16,35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 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13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雅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訴訟標的金額之核定不服者,得於10日內提出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13 日書記官 詹書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