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981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981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慶山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以上上訴人與富強鑫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因96年訴字第981號
確認債權關係不存在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
價額為10,368,975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154,884元,未
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
於收受本裁定後7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
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