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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度補字第307號

遷讓房屋等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8 月 15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補字第307號

原告
臺南世貿展覽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以上原告與被告西士頓生活藝術有限公司間因請求遷讓房屋等事

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復

,使本院無法核定訴訟標的價額,

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十日內查

爭訴訟標的價額依民事訴訟法第1

繳裁判費,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中  華  民  國  97

         民事第三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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