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996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996號
- 原告
- 優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被告
- 冠捷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九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99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九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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