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73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管理費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7 月 13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737號原 告 E○○ 原 告 千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F○○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蔡文斌 律師 王建強 律師 李育禹 律師 王盛鐸 律師 被 告 甲○○ 丙○○ 癸○○ 辰○○ 巳○○ 地○○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戌○○ 上六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C○○ 被 告 丁○○ 辛○○ 未○○ 亥○○ 申○○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子○○ 被 告 戊○○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卯○○ 被 告 D○○ 宇○○ 兼 上八人 訴訟代理人 庚○○ 複 代理人 J○○ 被 告 乙○○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I○○ J○○ 被 告 酉○○ 天○○ A○○ 兼 上一人 訴訟代理人 宙○○ 被 告 G○○ 李捷盛(原名李振國) 上七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己○○ 複 代理人 J○○ 被 告 K○○ 玄○○ B○○○ 居臺南市○區○○路4 段273 號1 樓之宇○○ 黃○○ 法定代理人 陳冠樺(原名陳惠玲) 上五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J○○ 被 告 H○○ 午○○ 丑○○ 寅○○ 原住臺南市○區○○路4 段273 之8 號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壬○○ 被 告 蘇羽涵(原名蘇鈺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8 月12日上午11時,在本院民事第二十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13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伍逸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13 日書記官 盧昱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