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消債聲字第3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免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11 月 16 日
- 法官魏玉英
- 被告甲○○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消債聲字第35號債 務 人 甲○○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終止清算程式確定,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甲○○不免責。 理 由 一、按法院為終止或終結清算程式之裁定確定後,除別有規定外,應以裁定免除債務人之債務,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132條所明定。次按債務人因浪費、賭博或其 他投機行為,致財產顯然減少或負擔過重之債務,而生開始清算之原因者,除證明經普通債權人全體同意,或情節輕微,經法院審酌普通債權人全體受償情形及其他一切情狀,認為適當者外,法院亦應為不免責之裁定,消債條例第134條 第1項第4款及第135條亦分別定有明文。蓋免責制度係經濟 陷於困境債務人最後之救濟手段,是其雖具有不免責事由,仍須法院審酌普通債權人全體受償情形及其他一切情狀後,如認免責為適當者,始得裁量以裁定免責,以利債務人更生而重新出發。而所謂浪費或投機行為,係指債務人於顯見其經濟狀況不佳之情形下,猶恣意揮霍、投機,生活支出超過個人收入所應支出之程度,或心存僥倖冀以一時之小投資以博取大利益,因致負擔更大債務,核其所為,於清算之原因有可歸責性,自有加以制止之必要,尚不宜使之免責。 二、經查,債務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前以本院97年消債更字第1483號裁定開始更生,並因債務人所提出之更生方案未獲債務人會議可決,亦不符法院逕以裁定認可之要件;且債務人除殘值不高之機車一輛外無財產可供清償,經本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並同時終止清算程序確定在案,有99年度執消債清字第62號裁定附卷可稽,則依前揭消債條例第132條 規定,除別有規定外,本院固可裁定免除債務人之債務;惟查: (一)債務人自92年4月起於夜市擺攤,年收入介於新台幣(下 同)50萬至60萬元之間,平均每月收入約4萬至5萬元,且於94年2月18日起服務於亞都企業社,初雖每月投保薪資 為15,840元,其後之投保薪資均逾20,000元,甚至97年12月間債務人聲請更生時,債務人夫妻二人各有薪資收入 24,000元、18,744元,合計42,744元等情,有債務人陽信銀行信用卡申請書、國泰世華銀行簡易通信貸款申請書、勞保投保資料查詢表,及債務人97年12月6日陳報狀附卷 可按,債務人之收入本當足以支應其基本生活開銷。然債務人卻於92年8月18日至同月22日間持台新銀行信用卡於 第一商業銀行大灣分行及富邦商業銀行永康分行預借現金10,000元、20,000元、5,000元、20,000元及20,000元等 ,短短數日即預借現金75,000元;又於92年12月25日至26日持玉山銀行信用卡預借現金20,000元、20,000元及 10,000元,復於92年12月30日再次預借現金20,000元,共計70,000元;再於93年2月5日及同年2月23日持台新銀行 信用卡於富邦商業銀行及台南企銀ATM預借現金20,000元 、20,000元、20,000元及10,000元,共計70,000元;於93年5月9日又持花旗銀行信用卡於漂亮寶貝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消費14,000元等,有上開銀行陳報狀,及債務人信用卡歷史消費明細卷可稽,債務人不但以多家銀行信用卡預借現金,且每月支出金額均遠遠超過其收入,其未能量入為出,甚至申請多達十數家銀行信用卡及現金卡,供其支應開銷,終致信用破產,積欠銀行總金額約1,964,298 元(參債務人債權清冊)。 (二)債務人有固定收入,且有配偶支持,卻舉債高達近200萬 元,顯見其於經濟狀況不佳之情形下,猶恣意揮霍,生活支出超過個人收入所應支出之程度,且以卡養卡,心存僥倖,因致負擔更大債務,核其所為,於清算之原因有可歸責性,若允債務人得藉由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之免責制度,以規避其應負擔之償還責任,顯與該制度係為保障誠實勤勉之債務人經濟生活之重建復甦之立法目的有違。 三、綜上,債務人顯有因浪費或其他投機行為,致財產顯然減少或負擔過重之債務,而生開始清算之原因;且本件普通債權人均未受適度清償,無消債條例第135條得為免責之適用, 此外債務人復未得普通債權人之全體同意免責,有各債權銀行覆本院函及陳報狀等附卷可稽,參照首揭法條規定及立法意旨,爰裁定債務人不免責。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16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魏玉英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抗告,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17 日書記官 蔡曉卿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消債聲…」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