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101年度南小字第1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旅費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1 年 03 月 14 日
- 當事人山富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陳國森
和 解 筆 錄 101年度南小字第159號 原 告 山富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國森 訴訟代理人 卓雅靜 楊仕溫 被 告 陳豊蓁 上列當事人間101年度南小字第159號給付旅費事件,於中華民國101年 3月14日上午11時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簡易第 二十七法庭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蔡雅惠 書記官 詹書瑋 通 譯 陳怜燕 到庭和解關係人: 原告訴訟代理人 楊仕溫 到 被 告 陳豊蓁 到 和解成立內容: 一、被告願於民國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前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柒萬捌仟元。 二、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經交閱朗讀認無訛始簽名於下: 原告訴訟代理人 楊仕溫 被 告 陳豊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書記官 詹書瑋 法 官 蔡雅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4 日書記官 詹書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