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南簡字第1472號
- 原告
- 高振機械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高基丁
- 被告
- 陳文陽
- 被告
- 貫捷電鍍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佩瑜
陳俊賢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3年5月26日下午2時5分,在本庭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2年度南簡字第1472號
陳俊賢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3年5月26日下午2時5分,在本庭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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