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2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南小字第1225號

清償借款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02 月 25 日

法官蔡盈貞

原告
林昭泰
被告
盧邱麗真即天成企業社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由

查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定期宣判,惟因尚有須調查之處,自有再開辯論程序之必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25 日

法 官 蔡盈貞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26 日

書記官 黃瓊蘭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南簡易庭102年度南小字第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