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南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105年度南小字第1296號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 原告
- 北台數網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長福
- 訴訟代理人
- 朱鎮華
- 被告
- 徐東江
上列當事人間105年度南小字第1296號給付租金事件,於中華民國106年 2月 6日下午 3時50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簡易第二十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被告未到。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伍萬壹仟陸佰貳拾伍元。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上列當事人間105年度南小字第1296號給付租金事件,於中華民國106年 2月 6日下午 3時50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簡易第二十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被告未到。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伍萬壹仟陸佰貳拾伍元。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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