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105年度南簡字第109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5 年 12 月 30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南簡字第1095號原 告 悅勁傳動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翠萍 訴訟代理人 王建強律師 王韻茹律師 被 告 捷鋮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清全 代 理 人 侯碧龍 訴訟代理人 蘇建榮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0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孫玉文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書記官 曾盈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