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8年度南小字第2480號
- 原告
- 黃靜恂
- 被告
- 夕成行銷工作室
- 法定代理人
- 張麗娟
- 被告
- 酷客蛇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賴守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南小字第248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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