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南簡易庭110年度南建簡字第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南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11 年 02 月 18 日
  • 法官
    陳淑卿
  • 法定代理人
    許安林

  • 上訴人
    電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南建簡字第6號 上 訴 人 電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安林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李霙慧即豐田鋼品企業行間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 訴,但未繳納上訴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464,777元(即上訴人之上訴利益),應徵第二審裁判費7,605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未繳納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8 日臺南簡易庭 法 官 陳淑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8 日書記官 謝璧卉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南簡易庭110年度南建簡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