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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南簡字第1326號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1 月 12 日

法官陳䊹伊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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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鄭國平
被告
林資成
訴訟代理人
林育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2  日

臺南簡易庭 法 官 陳䊹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5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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