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111年度南消小字第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1 年 06 月 21 日
- 當事人聶靜萍、煙波國際觀光股份有限公司、李華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11年度南消小字第11號 原 告 聶靜萍 被 告 煙波國際觀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華祺 訴訟代理人 陳雅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裁定移送前來,本院於民國111年6月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 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其依據被告所發行聯合住宿券(下稱系爭住宿券),於民國110年8月12日下午10時40分,透過被告官網預訂住宿豪華家庭房三天兩夜,住宿期間為110年8月26日至同月28日止;系爭住宿券雖記載入住家庭房應每晚使用2張券, 惟系爭住宿券亦記載「請參閱各館新訊優惠/最新消息」, 故使用系爭住宿券仍應參閱官網公告而非以每晚使用2張券 為限;依據被告所回覆預訂資訊中記載「2021年TITF聯合住宿券兩張券專區」(同當時被告官網所載),參以被告各項服務設施均降載服務,無法達到原約定服務水準,可知兩造合意住宿2晚僅需使用2張住宿券,無庸依原訂文義使用4張 住宿券;嗣被告於原告辦理入住手續時,雖表示訂房系統標示不明確,將會修正官網訂房系統,卻仍堅持要求收受4張 住宿券,原告為避免延宕旅遊行程,不得不先繳交4張住宿 券,待辦理退房時始於簽單加註「後續循消費爭議程序處理」;茲因被告無法律上原因溢收2張住宿券,違反兩造所成 立住宿契約,爰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償還2張住宿 券價額新臺幣(下同)4,398元,再依不完全給付之法律規 定,請求被告賠償因出席調解及言詞辯論所受薪資損失9,650元(計算式:出席日數×原告每日薪資金額=2×4,825=9,650) ;此外,原告係因被告過失致受損害,另依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51條規定,請求被告給付懲罰性賠償金4,398元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18,446元。 二、被告則以:依據系爭住宿券所載文義,原告預訂入住豪華家庭房2晚,本應使用4張住宿券,故被告未溢收住宿券,亦無違約可言;系爭住宿券記載「煙波大飯店平、旺、假日、大假日及農曆春節定義依官網公告。請參閱各館新訊優惠/最 新消息」,係因系爭住宿券以使用於非旺季平日為原則,如為其他日期則可能需要加價或僅能折抵消費,故請顧客參閱各館官網內「新訊優惠/最新消息」區公告內容,確認其入 住日屬於平、旺、假日、大假日或農曆春節;其次,被告係因原告訂房而以電子郵件回覆預訂資訊,該預訂資訊非「新訊優惠/最新消息」所公告內容;另預訂資訊中記載「2021 年TITF聯合住宿券兩張券專區」,係指原告訂房使用系爭住宿券第2點編號B所載「二張券:非旺季平日入住台南豪華家庭房」方案,不論原告實際入住幾晚,均會如何記載,非謂原告入住2晚僅需使用2張住宿券;此從預訂資訊記載「含早餐4客」應可獲得佐證,該部分內容係以每房每晚住宿為記 載,否則若依原告所述係依入住2晚而記載,應記載為「含 早餐8客」才對;即使原告認為房價應隨疫情降載而更便宜 ,被告認仍應依系爭住宿券所載文義行使權利;況被告住房率於原告入住期間約達9成,原告使用系爭住宿券入住已較 為便宜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不爭執事項 系爭住宿券所載內容及被告所回覆預訂資訊如附表所示。 四、兩造間爭點 ㈠原告使用系爭住宿券方式是否應以「各館新訊優惠/最新消息 」為準? ㈡原告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4,398元,有無理 由? ㈢原告依不完全給付之法律規定,請求被告給付9,650元,有無 理由? ㈣原告依消保法第51條規定,請求被告給付4,398元,有無理由 ? 五、得心證理由 ㈠被告於原告提示使用系爭住宿券時,應該依照系爭住宿券所載內容提供訂房住宿服務。除非雙方合意變更給付內容,否則被告不可以恣意加價,原告也不可以單方面要求享受更多優惠。從文義來看,系爭住宿券記載「請參閱各館新訊優惠/最新消息」是針對「煙波大飯店平、旺、假日、大假日及 農曆春節定義依官網公告」而言。簡單來說,就是被告請原告先參閱官網內「新訊優惠/最新消息」公告的消息,確定 是否需要加價或只能折抵住宿餐飲消費。例如,如果入住台南豪華家庭房,非旺季旺日不用加價,如果是非旺季假日則需加價2,000元。原告主張使用系爭住宿券方式以「各館新 訊優惠/最新消息」為準,應該是有誤會。 ⒈稱無記名證券者,謂持有人對於發行人,得請求其依所記載之內容為給付之證券;無記名證券發行人,於持有人提示證券時,有為給付之義務;無記名證券持有人請求給付時,應將證券交還發行人;民法第719條、第720條第1項 前段、第723條第1項定有明文。無記名證券之給付標的不以金錢為限,有價證券、代替物或服務等均可為其給付標的;發行人於持有人提示證券時,有依證券所載內容為給付之義務。 ⒉原告雖主張使用系爭住宿券方式應以「各館新訊優惠/最新 消息」為準,但從文義來看,系爭住宿券記載「請參閱各館新訊優惠/最新消息」是補充前句所載「煙波大飯店平 、旺、假日、大假日及農曆春節定義依官網公告」的內容,指示引導消費者可從官網內「各館新訊優惠/最新消息 」所公告訊息,查知平、旺、假日、大假日及農曆春節之定義,參以被告須依系爭住宿券所載內容提供訂房住宿服務,不得恣意變更給付內容,可知原告主張系爭住宿券方式應以「各館新訊優惠/最新消息」為準,實屬個人理解 所生誤會,尚無可採。至於原告主張預訂資訊與當時官網所示內容相同部分,因預訂資訊係針對消費者個人訂房所為回覆,原告復未就當時官網所公告內容提出任何證據為佐,本院同難率予採信。 ⒊原告雖另依預訂資訊記載「兩張券專區」而主張住宿2晚僅 需使用2張住宿券,惟所謂「專區」通常係指「專門的區 域」而非針對個案而言。例如:各縣市單位可能會於官網成立防疫專區,公告或宣導防疫相關訊息。從而,該預訂資訊記載「兩張券專區」,應係指原告依如附表編號B所示「二張券」方案使用系爭住宿券,而非謂原告入住台南豪華家庭房僅需2張券。況且,該部分內容若依原告所述 係以入住2晚為基礎而記載,所含早餐即應記載為8客而非4客,保證金亦應記載為2晚1,000元而非每晚500元,故從預訂資訊記載「含早餐4客……每房每晚NT$500」等內容, 亦可知悉該預訂資訊記載「兩張券專區」係指其所使用住宿券方案,而非謂原告入住台南豪華家庭房2晚僅需2張住宿券。 ㈡原告於被告依系爭住宿券所載內容給付後即應依約繳還住宿券。被告既已依系爭住宿券所載內容提供原告入住台南豪華家庭房2晚之服務,原告當應依約繳還住宿券4張,故被告向原告收取住宿券4張符合約定,非沒有法律上原因,亦非不 完全給付,也非過失致原告受有損害。從而,原告請求被告給付18,446元,為無理由。 ⒈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依消保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5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重大過失所致 之損害,得請求3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因過失所致之 損害,得請求損害額1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民法第179條及第227條與消保法第51條分別定有明文。 ⒉原告雖主張被告溢收2張住宿券,係無法律上原因且違反住 宿契約,亦係過失致其受有損害,故應依不當得利償還住宿券價額4,398元,依不完全給付規定賠償其所受薪資損 失9,650元,並應依消保法第51條規定給付懲罰性賠償金4,398元。惟原告主張被告溢收2張住宿券,應係其對系爭 住宿券及預訂資訊所載內容有所誤會,業經本院論述如前。依據系爭住宿券如附表編號B所載內容及民法第723條第 1項規定,原告本應依約將4張住宿券繳還被告,並無溢收可言。被告依約向原告收取4張住宿券,自非無法律上原 因,亦非違約而有不完全給付情形,也未因此使原告受有損害。從而,原告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償還2張住宿券價額4,398元,再依不完全給付之法律規定,請求被告賠償薪資損失9,650元,另依消保法第51條規定, 請求被告給付懲罰性賠償金4,398元,均核與上述法律規 定不符,洵非有據。 六、綜上所述,原告依不當得利請求被告給付4,398元,依不完 全給付請求被告給付9,650元,依消保法第51條請求被告給 付4,398元,均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核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逐項論述,併此敘明。 八、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1 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陳谷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判決之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之理由,不得為之。上訴狀內應記載表明㈠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㈡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者。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8 日書記官 呂伊謦 【附表】 項目 內容 系爭住宿券 證券編號:…… 票券序號:0000000000 0000年ITF煙波大飯店聯合住宿券2199元(套票) 使用說明 ⒈本券於2020/11/18~2021/9/30使用始享有優惠。優惠期限內訂房,僅限官網〈住宿券訂房〉 ⒉憑本券可享以下各館優惠擇一,須使用張數及加價規定如下: A.一張券:…… B.二張券:非旺季平日入住台南豪華家庭房……乙晚(含四客早餐)。 …… ⒊不適用日期(大假日及農曆春節)或逾優惠期,可依禮券金額折抵住宿或餐飲消費。房型升等及早餐加價請詳官網。 *煙波大飯店平、旺、假日、大假日及農曆春節定義依官網公告。請參閱各館新訊優惠/最新消息。 *…… 預訂資訊 客房 豪華家庭房-4人入住 …… 4成人 2021年TITF聯合住宿券兩張券專區-含早餐4客(訂房時需以信用卡擔保訂房保證金每房 每晚NT$500及平旺假日加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