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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簡易庭112年度南簡字第64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南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25 日
  • 法官
    吳金芳

  • 當事人
    永立工程行李承儒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12年度南簡字第649號 原 告 永立工程行 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被 告 李承儒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因尚有待查明之事項,本院認應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11月7日下午3時,在本院簡易第20法 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5  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吳金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5  日書記官 李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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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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