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23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判決

115年度南原小字第3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3 月 25 日

法官王獻楠

原告
王勝忠
被告
謝作謙

上列當事人間因詐欺等案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經本院刑事庭裁定(114年度原附民字第42號)移送前來,本院於民國115年3月1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萬元,及自民國114年4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被告經合法通知,在監具狀明確表示不願出庭辯論,有本院出庭意願調查表在卷可稽,故本院未予提解到庭進行辯論,附此敘明)。

二、原告起訴主張:被告於民國113年7月間加入TELEGRAM通訊軟體(俗稱:飛機)暱稱「蔣中正」、「浩克」及其他不詳詐欺集團成員等人所組成之詐欺集團(以下簡稱系爭詐欺集團),擔任持卡提款之「提款車手」工作,與其他詐欺集團成員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洗錢犯意聯絡,由系爭詐欺集團成員於113年8月5日18時33分前某時許以LINE通訊軟體與在臉書刊登販賣商品訊息之原告聯繫,假冒買家、賣貨便客服人員,向原告詐稱辦理誠信交易手續,致原告陷於錯誤,於113年8月5日18時33分許,依指示匯款新臺幣(下同)30,000元至人頭帳戶,再由被告持帳戶金融卡提款,交予系爭詐欺集團成員,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隱匿詐欺所得。爰依侵權行為法則,請求被告賠償所受財產上之損害3萬元,並聲明:被告應賠償原告3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遭被告及其他詐欺集團成員共同詐騙,致受有3萬元財產損害之事實,業據引用被告涉犯詐欺罪之刑事案件卷證資料為憑;而被告所犯詐欺等之刑事案件,業經本院以114年度原金訴字第30號、31號判決判處被告「謝作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在案,有刑事判決書在卷可稽。是原告主張被告與詐欺集團共同詐欺原告3萬元等語,堪信為真實。

(二)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與系爭詐欺集團成員共同詐欺原告之行為,乃共同故意不法侵害原告意思決定之自由,致原告受有3萬之損害,按之前揭規定,被告與系爭詐騙集團成員就原告之損失,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從而,原告依侵權行為法則,對於連帶債務人之一人即被告,請求賠償其所受損害3萬元,核屬有據。

五、綜上所述,原告請求被告給付3萬元,及自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翌日即114年4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六、本件係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刑事庭裁定移送民事庭者,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2項之規定,免納裁判費,且至本件言詞辯論終結時,亦未發生其他訴訟費用,本無確定訴訟費用額之必要,惟仍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規定,諭知訴訟費用之負擔如主文第2項所示,以備將來如有訴訟費用發生時,得確定其負擔。

七、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8第1項規定之小額訴訟事件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0之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八、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3、第436條第2項、第78條、第436條之20,判決如主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以上正本係照與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判決之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之理由,不得為之。且上訴狀內應記載表明(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者。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5  日

               法 官 王 獻 楠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5  日

               書記官 李 雅 涵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南簡易庭115年度南原小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