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南小字第五三三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小額判決 九十二年度南小字第五三三號
- 原告
- 揚鳴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國
- 被告
- 祥元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譚美珠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捌萬玖仟伍佰元,及自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貳佰貳拾肆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小額判決 九十二年度南小字第五三三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捌萬玖仟伍佰元,及自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貳佰貳拾肆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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