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7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南智簡字第六號

請求移轉商標所有權民事裁判日期 92 年 12 月 12 日

法官李杭倫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南智簡字第六號

原告
麗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綉蓮
訴訟代理人
朱育男律師
被告
佛願貿易實業社即李如玲
訴訟代理人
張文嘉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移轉商標所有權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院書記官 鄭佩玉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法 官 李杭倫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二   月  十五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南智簡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