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南簡易庭95年度南簡字第9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租金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南簡易庭
  • 裁判日期
    96 年 01 月 09 日
  • 法官
    廖建彥

  • 當事人
    中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圓端生活股份有限公司1樓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5年度南簡字第959號原   告 中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丙○○ 被   告 圓端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1樓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王仁聰律師 江大寧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租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二時五十分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9   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廖建彥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9   日書記官 黃敏純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南簡易庭95年度南簡字第95…」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