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南簡易庭96年度南簡字第695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6年度南簡字第695號
- 原告
- 真善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被告
- 業貿實業有限公司
- 被告
- 4室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乙○○
室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四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6年度南簡字第695號
室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四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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