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南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南小字第1065號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 原告
- 瑞特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被告
- 嘉農園藝事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南小字第1065號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於中華民國98年9月29日下午2時36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簡易第二十一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被告未到。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叁萬叁仟伍佰肆拾玖元,及自民國98年9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