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南簡易庭98年度南簡字第1589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8年度南簡字第1589號
- 原告
- 順典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告
- 憶太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張標全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定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時四十分在本庭第二十八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8年度南簡字第1589號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定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時四十分在本庭第二十八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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