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南簡易庭99年度南小字第96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南簡易庭
  • 裁判日期
    99 年 08 月 20 日
  • 法官
    高俊珊

  • 原告
    乙○○
  • 被告
    甲○○發支付命令,惟被告龍族通運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9年度南小字第964號原   告 乙○○ 一、原告因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曾聲請對被告龍族通運有限公司及被告甲○○發支付命令,惟被告龍族通運有限公司及甲○○均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3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㈠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85,950元,應繳裁判費1,000元,扣除前繳支付命令裁判費500元外,尚應補繳500 元。 ㈡提出準備書狀1件及繕本2份。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20  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高俊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23  日書記官 蔡雅惠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南簡易庭99年度南小字第96…」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