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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重附民字第22號

銀行法等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2 月 13 日

法官吳志誠彭喜有陳珍如

原告
柴子竣
被告
陳育珅
被告
張臆泳
被告
陳佩綺
被告
沈愛金
被告
吳梅邑
被告
陳筠臻
被告
章琳琳
被告
李誌丞
被告
邵雪珠
被告
盧明娟
被告
王國庭
被告
陳淑麗
被告
高東花
被告
張永祥
被告
吳乃一
上列四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楊惠雯律師
被告
李靜雪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監獄

賴月女

之7

郭慧君

俞秋霞

林琦惢

許金葉

沈子瑜

黃名世

黃恩盛

林 芝

謝顯璋

莊小慧

賴震文

賴葵如

許崇敏

上列被告因本院98年度金上重訴字第376號違反銀行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3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吳志誠

法 官 彭喜有

法 官 陳珍如

書記官 劉清洪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3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0年度重附民字第22號於民國 101 年 02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銀行法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