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3 分鐘讀完全文 939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01年度重附民上字第31號

證券交易法等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10 月 15 日

法官茆臺雲陳義仲蔡長林

上訴人
即原告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法定代理人
邱欽庭
訴訟代理人
許德勝律師
訴訟代理人
王尊民律師
被告
莊南田

    凃錦樹

    黃秋丸

    王信富

    汪家玗

    郭功彰

上列當事人間因本院101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84號證券交易法等損害賠償附帶民訴案件,上訴人不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重附民字第7號中華民國100年11月30日第一審附帶民訴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上訴駁回。

事實

一、上訴人方面:聲明、陳述,如附件補充上訴理由狀。

二、被告方面:未提出書狀,亦未作何陳述。

理由

一、查本件上訴人於原審係對被告何明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經原審99年度重附民字第7號判決駁回原告之訴。上訴人提出之上訴狀對被告何明憲上訴,詳如附件;卻於補充上訴理由狀增列非為當事人之莊南田、凃錦樹、黃秋丸、王信富、汪家玗、郭功彰等,對之提起上訴,顯不合法,應予駁回之。

二、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90條前段、第502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茆臺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15 日

法 官 陳義仲

法 官 蔡長林

書記官 呂嘉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15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1年度重附民上字第31號於民國 103 年 10 月 15 日裁判,案由為證券交易法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