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重附民字第126號
- 原告
- 凌鳳琴
- 原告
- 丁芓妤
- 原告
- 丁俞伶
- 原告
- 丁煒哲
- 被告
- 黃建豪
許清竣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8 年度矚上重訴字第538 號殺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重附民字第126號
許清竣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8 年度矚上重訴字第538 號殺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