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二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詐欺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 裁判日期89 年 03 月 16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二五號 G 上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 ○ 右上訴人因被告詐欺案件,不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易字第二三○○號中華 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九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 度偵字第五一二一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甲○○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伍月, 緩刑叁年。 事 實 一、甲○○原為『法瑪西亞普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法瑪西亞公司』)業務員, 為從事業務之人,緣『幸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幸生實業公司』)經銷 『法瑪西亞公司』部分藥品,乃由甲○○負責推廣『法瑪西亞公司』藥品,並將 客戶訂購單報回『幸生實業公司』,憑以運交藥品予客戶,並收取貨款。詎甲○ ○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並基於概括之犯意,自八十六年六月間(起訴書誤 載為八十七年一月間)起,連續使用詐術,假借附表二所示醫院診所藥房名義訂 購藥品或浮報訂購藥品數量,致『幸生實業公司』陷於錯誤,如數出貨運交附表 二所示醫院診所藥房藥品,甲○○即向附表二所示醫院診所藥房誆稱送貨有誤, 而將附表二所示假冒訂購及浮報訂購藥品取回,另廉價販售予他人牟利,或向『 幸生實業公司』諉稱附表三所示醫院診所藥房為契約客戶,逕向附表三所示醫院 診所藥房詐收貨款,未繳回『幸生實業公司』。總計詐騙附表一所示一百五十七 萬四千五百六十七元。嗣經『幸生實業公司』發覺,甲○○繳還部分貨款,尚餘 五十七萬五千六百六十二元。 二、案經『幸生實業公司』訴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訊據被告甲○○雖供承有於右揭時地以前開醫院藥房名義向『法瑪西亞公司』訂 購藥品,並有取回部分藥品之事實,惟矢口否認有詐欺取財之犯行,辯稱:伊任 職『法瑪西亞公司』期間,因『法瑪西亞公司』與『普強公司』合併為『法瑪西 亞普強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後客戶常要求將原訂購『法瑪西亞公司』藥品更換 『普強公司』藥品,或要求將『普強公司』藥品更換為『法瑪西亞公司』藥品, 然因原先兩家公司藥品即由不同公司經銷,致無法互換藥品,基於防止客戶流失 ,乃同意互換,而將原訂購藥品轉售其他客戶,再以轉售所得訂購原來客戶所希 望更換藥品;又合約客戶半年內訂購十萬元以上藥品,即享折扣優惠,並由業務 員收取貨款,伊以合約客戶名義訂貨後取回部分,均經合約客戶同意,為使藥房 獲得較低價格藥品,乃借用醫院名義訂貨,再以相同價格賣予藥局,以降低藥局 成本;另『法瑪西亞公司』規定一次訂購相同藥品達一定數量,即贈送部分藥品 ,伊乃集中訂購,然後平均分配訂購客戶;又換藥期限屆至,部分藥局銷售情形 不佳,要求更換藥品或退貨時,為恐影響業績,乃將藥局、醫院退貨收回,轉售 其他客戶,伊以此方法陸續繳回『幸生實業公司』至少一百餘萬元,繳回支票常 有非『法瑪西亞公司』客戶所簽,幸生公司收回後並無異議,仍繼續出貨,足見 前開作法應經『幸生實業公司』默認,自無陷於錯誤可言,純屬商業行銷策略等 語。 二、惟查右揭事實業據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負責人乙○○於偵查及原審法院審理 中指訴綦詳,並經證人蔡國振、林亨達、賀趙森霖分別於偵查及原審法院到庭結 證屬實,並有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提出之經銷合約書、出貨單影本十六張、 催告函及回執影本各乙紙、詐收貨款明細表乙份在卷足資佐證。其次參以告訴人 『幸生實業公司』乃外國製藥業『法瑪西亞公司』在臺灣地區之經銷商,而被告 甲○○則係『法瑪西亞公司』業務員,依『法瑪西亞公司』與『幸生實業公司』 簽訂之經銷合約書明定,由『法瑪西亞公司』負責市場行銷,與各醫院診所藥房 談妥訂購藥品種類、數量後,由業務員透過『法瑪西亞公司』通知『幸生實業公 司』,再由『幸生實業公司』依訂單內容直接運交藥品予訂購之醫院診所藥房, 並開立統一發票及辦理收款手續,且依合約規定及雙方慣例,除已簽訂書面購藥 契約之醫院診所藥房,且訂購金額達十萬元以上,享有價款折讓優待,即所謂「 契約客戶」,例由『法瑪西亞公司』業務員先行收取客戶所簽發貨款支票後,再 由業務員將支票繳交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外,一般藥品貨款由『幸生實業公 司』收款人員前往各醫院診所藥房收取;倘遇各醫院診所藥房客戶退貨,均由客 戶通知『法瑪西亞公司』業務員前往取回退貨藥品,然該業務員應將客戶退回藥 品繳回『幸生實業公司』,以上事實業據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指陳在卷,並 有經銷合約書影本乙份附卷足憑(詳偵查卷第五頁至第十一頁),而被告甲○○ 於偵查中亦供稱:「...幸生公司是代收我們公司貨款,我在公司不負責收款 ,是推銷藥品,如有客戶與法瑪西亞公司有簽約,並在我服務區內,我會收款. ..」等語(詳偵查卷第三十頁背面)。以此衡之,被告甲○○僅負責推銷『法 瑪西亞公司』藥品,而訂貨後有關發貨、開立統一發票及收取貨款,均由告訴人 『幸生實業公司』處理,至於被告甲○○收取「契約客戶」所交貨款支票及受理 客戶退貨藥品,一律必須繳交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至為明灼。 三、次查被告甲○○自八十六年六月間,連續使用詐術,假借附表一所示醫院診所藥 房需訂購藥品或浮報訂購藥品數量,致『幸生實業公司』陷於錯誤,如數出貨運 交附表一所示醫院診所藥房藥品,甲○○即向附表二所示醫院診所藥房誆稱送貨 有誤,而將附表二所示假冒訂購及浮報訂購藥品取回,另廉價販售予他人牟利, 或向『幸生實業公司』諉稱附表三所示醫院診所藥房為契約客戶,逕向附表三所 示醫院診所藥房詐收貨款,未繳回『幸生實業公司』之事實,業據告訴人『幸生 實業公司』指訴極詳(偵查卷第四十一頁背面至第四十二頁正面、第四十四頁正 面),並有其所提出貨單影本十六紙、附表二所示醫院診所藥房簽認原先訂購藥 品已由被告甲○○取回證明十五紙在卷足稽,並經證人即『幸生實業公司』收取 貨款人員蔡國振、『府城藥局』負責人林亨達、『賀康藥局』負責人趙森霖於偵 查及原審法院到庭結證甚詳,蔡國振證稱:「甲○○到外面向客戶所收取訂單會 拿回幸生公司,由我們向客戶收款,但我去收款時,客戶說貨品均由甲○○載走 了,客戶向我反應稱,貨品雖有送到他們那裏,但甲○○立即以各種名義載走」 「(甲○○以何名義載走?)如良典內兒科診所他們說沒有訂到二百三十盒,結 果甲○○又載走一百三十盒,也未返還幸生公司,另外賀康藥局藥師說貨寄到時 ,甲○○就說貨有無寄去,並立即取走藥品,並在單上簽收取回藥品,他有署名 」等語(詳偵查卷第四十九頁背面最末行至第五十頁正面第十行),此有被告甲 ○○簽名取回藥品之出貨單影本兩紙在卷足按(詳偵查卷第廿一頁至第廿二頁) 。又證人即『府城藥局』負責人林亨達亦於原審法院證稱:「(你們藥局曾與告 訴人『幸生實業公司』訂貨?提示出貨單)這些貨不是我訂的,這些貨是業務員 業績不夠,將貨寄來我藥局,後來再領回去,或有的寄錯的我叫他簽名領回.. .」等語(詳原審卷第八十三頁正面第四行至第九行)。另證即賀康藥局負責人 趙森霖則證稱:「(這出貨單是否你簽收?提示出貨單)這是我簽收,但不是我 訂的,廠商寄貨送錯,然後他們領回,這件是被告領回的,...另一種業務員 為業續,而以我名義訂貨,貨到又領回自行銷售,充當業績...」等語(詳原 審卷第八十三頁正面第十行至背面第三行);足證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指訴 內容,洵屬信而有徵事實,殆可憑採。 四、復按附表三所示醫院診所藥房,每次訂購藥品金額,均未逾十萬元,依『法瑪西 亞公司』與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約定,應由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派收款 人員收取,惟被告甲○○竟向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誆稱附表三所示醫院診所 藥房俱屬「契約客戶」,應由『法瑪西亞公司』業務員收取,惟被告甲○○向附 表三所示醫院診所藥房所收取貨款支票,則未繳交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業 如前述。另被告甲○○假借附表二所示醫院診所藥房向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 訂購藥品或浮報訂購藥品數量,俟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將藥品寄送附表二所 示醫院診所藥房後,被告甲○○立即向附表二所示醫院診所藥房取回假冒訂購藥 品或浮報訂購藥品,然後轉售他人圖利,所售貨款均未繳交告訴人『幸生實業公 司』,極臻明確。雖然被告甲○○一再辯稱:伊為回應客戶退貨及換貨要求,乃 收回轉賣另購藥品供應方式,或為達到攤平不同種類客戶購藥進貨價格,而以「 契約客戶」訂購藥品,獲取契約折讓方式云云。然查『法瑪西亞公司』與告訴人 『幸生實業公司』所簽訂經銷合約書已明確約定有關客戶退貨及換貨處理辦法, 退貨應由『法瑪西亞公司』業務員負責取回,並繳交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 客戶要求更換藥品,則須由『法瑪西亞公司』與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雙方協 議,『法瑪西亞公司』業務員無權向要求退貨或換貨之客戶取回藥品,直接轉售 他人,至為灼然。何況依『法瑪西亞公司』及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約定,僅 部分客戶因鉅額訂購數量,乃給予一定折讓,乃屬鼓勵特定客戶之措施,有其作 用。姑不論被告甲○○前開任意假借「契約客戶」集中訂購藥品,以規避折讓規 定之限制,已明顯牴觸『法瑪西亞公司』及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規定,暫不 置論;縱令被告甲○○所辯為獲取折讓優惠價格,平均分配其他客戶等情屬實, 然其假借附表二所示醫院診所藥房向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訂購藥品或浮報訂 購藥品數量,於取回假冒訂購藥品或浮報訂購藥品轉售他人後,所售貨款均未繳 交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亦為被告甲○○所不否認。若被告甲○○僅為獲取 折讓優惠價格,平均分配其他客戶,理應將轉售價款繳交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 』,始合情理,惟實際情形並非如此;足證被告甲○○前開所辯,無非飾卸刑責 之詞,顯非可採。 五、又被告甲○○於原審法院聲請傳訊證人吳阜錡到庭後,雖附合其說詞,證稱:業 務員為避免客戶退貨影響業績,或避免被主管懷疑與客戶發生摩擦,乃自動向客 戶領回退貨,自行銷售云云(詳原審卷第八十四頁正面)。惟證人吳阜錡該部分 證言,與前開調查證據牴觸,顯係勾串之詞,難資採信。至於證人蔡國振嗣於原 審法院審理中證稱:伊於『幸生實業公司』提出告訴後,始知藥界業務員有吳阜 錡所述行銷方式云云(詳原審卷第八十四頁背面)。然查甲○○於八十八年九月 八日與『幸生實業公司』成立和解,故『幸生實業公司』收款員蔡國振及業務員 吳阜錡於成立和解後,刻意附合甲○○所辯,自屬迴護甲○○之詞,顯非可採。 綜上所述,被告甲○○詐欺取財犯行,事證明確,堪以認定。 六、核被告甲○○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詐欺取財罪。其詐欺取財先 後多次犯行,均時間緊接,所犯構成要件亦復相同,顯係基於概括之犯意反覆為 之,為連續犯,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至於甲○○向 『幸生實業公司』諉稱附表三所示醫院診所藥房為契約客戶,逕向附表三所示醫 院診所藥房詐收貨款,未繳回『幸生實業公司』部分,雖未據起訴書載及,惟附 表三所示詐騙金額部分,仍在附表一所示一百五十七萬四千五百六十七元內,雖 然該部分犯罪手法,未經起訴書明載,顯然已經公訴人起訴,併此敘明。 七、原審疏末詳察,遽依被告甲○○片面所辯,且未深入細心勾稽種種不利於該被告 之證據,即判決被告甲○○無罪,自有未洽。檢察官上訴意旨,執以指摘原判決 不當,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甲○○犯罪動機、目的、手 段及犯罪後態度與所生損害等一切情狀,量處被告甲○○有期徒刑五月。又被告 甲○○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本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乙份足按, 素行尚屬良好,兼以案發後已與告訴人『幸生實業公司』達成和解,有和解書乙 紙附卷可參(詳原審卷第十八頁)。歷經此次偵序程序,當知警惕,信無再犯之 虞。本院因認其所受刑之宣告,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諭知緩刑三年,以勵 自新。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百九 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七十四條第一款, 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劉欽銘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三 月 十六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 林 金 村 法官 黃 壽 燕 法官 茆 臺 雲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法院書記官 吳 銘 添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三 月 十七 日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 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金額單位:新台幣) ┌────┬───┬───┬───┬───┬───┬─────┬────┐ │客戶名稱│出貨日│金 額│已 付│已 退│契 折│ 小 計 │ 備 註 │ ├────┼───┼───┼───┼───┼───┼─────┼────┤ │恒生醫院│861111│42,000│ │ │ │ │ │ ├────┼───┼───┼───┼───┼───┼─────┼────┤ │ │861205│42,000│ │ │ │ │全部取回│ ├────┼───┼───┼───┼───┼───┼─────┼────┤ │ │870316│42,000│ 0 │ 0 │-12600│ 113,400│全部取回│ ├────┼───┼───┼───┼───┼───┼─────┼────┤ │白河醫院│861114│42,000│ │ │ │ │ │ ├────┼───┼───┼───┼───┼───┼─────┼────┤ │ │870309│28,350│ 0 │ 0 │ 0 │ 70,350│全部取回│ ├────┼───┼───┼───┼───┼───┼─────┼────┤ │賀康藥局│861117│42,000│ │ │ │ │ │ ├────┼───┼───┼───┼───┼───┼─────┼────┤ │ │861216│21,000│ │ │ │ │ │ └────┴───┴───┴───┴───┴───┴─────┴────┘ ┌────┬───┬───┬───┬───┬───┬─────┬────┐ │ │870112│21,000│ │ │ │ │ │ ├────┼───┼───┼───┼───┼───┼─────┼────┤ │ │870112│21,000│ │ │ │ │ │ ├────┼───┼───┼───┼───┼───┼─────┼────┤ │ │870312│21,000│ │ │ │ │全部取回│ ├────┼───┼───┼───┼───┼───┼─────┼────┤ │ │870410│21,000│ 0 │ 0 │ 0 │ 126,000│全部取回│ ├────┼───┼───┼───┼───┼───┼─────┼────┤ │府城藥局│861107│21,000│ │ │ │ │ │ ├────┼───┼───┼───┼───┼───┼─────┼────┤ │ │870410│21,000│ 0 │ 0 │ 0 │ 42,000│全部取回│ ├────┼───┼───┼───┼───┼───┼─────┼────┤ │謝外婦產│861002│42,000│ │ │ │ │ │ │科醫院 │ │ │ │ │ │ │ │ ├────┼───┼───┼───┼───┼───┼─────┼────┤ │ │861111│42,000│ │ │ │ │ │ └────┴───┴───┴───┴───┴───┴─────┴────┘ ┌────┬───┬───┬───┬───┬───┬─────┬────┐ │ │870105│42,000│ │ │ │ │ │ ├────┼───┼───┼───┼───┼───┼─────┼────┤ │ │870407│42,000│ 0 │ 0 │-16800│ 151,200│全部取回│ ├────┼───┼───┼───┼───┼───┼─────┼────┤ │博愛醫院│861124│42,000│ │ │ │ │ │ ├────┼───┼───┼───┼───┼───┼─────┼────┤ │ │870403│42,000│ 0 │ 0 │ 0 │ 84,000│全部取回│ ├────┼───┼───┼───┼───┼───┼─────┼────┤ │福隆西藥│861007│21,000│ │ │ │ │ │ │行 │ │ │ │ │ │ │ │ ├────┼───┼───┼───┼───┼───┼─────┼────┤ │ │861022│21,000│ │13,974│ │ │ │ ├────┼───┼───┼───┼───┼───┼─────┼────┤ │ │861111│21,000│ │ │ │ │ │ ├────┼───┼───┼───┼───┼───┼─────┼────┤ │ │870108│21,000│ │ │ │ │ │ └────┴───┴───┴───┴───┴───┴─────┴────┘ ┌────┬───┬───┬───┬───┬───┬─────┬────┐ │ │870108│36,750│ │ │ │ │ │ ├────┼───┼───┼───┼───┼───┼─────┼────┤ │ │870202│21,000│ │ │ │ │ │ ├────┼───┼───┼───┼───┼───┼─────┼────┤ │ │870204│42,000│ │ │ │ │ │ ├────┼───┼───┼───┼───┼───┼─────┼────┤ │ │870318│21,000│ │ │ │ │ │ ├────┼───┼───┼───┼───┼───┼─────┼────┤ │ │870331│21,000│ │ │ │ │ │ ├────┼───┼───┼───┼───┼───┼─────┼────┤ │ │870408│655,00│ 0 │ 0 │-10225│ 281,025│全部取回│ ├────┼───┼───┼───┼───┼───┼─────┼────┤ │人愛醫院│861009│42,000│ │ │ │ │ │ ├────┼───┼───┼───┼───┼───┼─────┼────┤ │ │861203│42,000│ 0 │42,000│ 0 │ 84,000│全部取回│ ├────┼───┼───┼───┼───┼───┼─────┼────┤ │仁信藥局│861106│21,000│ 0 │ 0 │ 0 │ 21,000│ │ └────┴───┴───┴───┴───┴───┴─────┴────┘ ┌────┬───┬───┬───┬───┬───┬─────┬────┐ │ │ │ │ │ │ │ │ │ ├────┼───┼───┼───┼───┼───┼─────┼────┤ │吉成藥局│861103│45,500│ │ │ │ │ │ ├────┼───┼───┼───┼───┼───┼─────┼────┤ │ │870107│21,000│ │ │ │ │ │ ├────┼───┼───┼───┼───┼───┼─────┼────┤ │ │870108│28,350│ │ │ │ │ │ ├────┼───┼───┼───┼───┼───┼─────┼────┤ │ │870204│21,000│ │ │ │ │ │ ├────┼───┼───┼───┼───┼───┼─────┼────┤ │ │870415│21,000│ 0 │ 0 │ -6597│ 130,253│全部取回│ ├────┼───┼───┼───┼───┼───┼─────┼────┤ │仁慈醫院│860617│42,000│ │ │ │ │ │ ├────┼───┼───┼───┼───┼───┼─────┼────┤ │ │860623│34920 │ │ │ │ │ │ ├────┼───┼───┼───┼───┼───┼─────┼────┤ │ │860919│42,000│ │ │ │ │ │ └────┴───┴───┴───┴───┴───┴─────┴────┘ ┌────┬───┬───┬───┬───┬───┬─────┬────┐ │ │861103│42,000│ │ │ │ │ │ ├────┼───┼───┼───┼───┼───┼─────┼────┤ │ │870309│49,985│ │ │ │ │ │ ├────┼───┼───┼───┼───┼───┼─────┼────┤ │ │870414│34,920│ 0 │ 0 │-21821│ 196,389│全部取回│ ├────┼───┼───┼───┼───┼───┼─────┼────┤ │良典內兒│870114│32,850│ 9,150│ │ │ │取回一八│ │科診所 │ │ │ │ │ │ │○箱 │ ├────┼───┼───┼───┼───┼───┼─────┼────┤ │ │870319│23,700│18,300│ 0 │ 0 │ 56,550│取回一三│ │ │ │ │ │ │ │ │○箱 │ ├────┼───┼───┼───┼───┼───┼─────┼────┤ │榮記藥行│861201│42,000│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870414│42,000│ 0 │ 0 │ 0 │ 84,000│全部取回│ │ │ │ │ │ │ │ │ │ └────┴───┴───┴───┴───┴───┴─────┴────┘ ┌────┬───┬───┬───┬───┬───┬─────┬────┐ │裕康藥局│870209│21,000│ 0 │21,000│ 0 │ 21,000│ │ │ │ │ │ │ │ │ │ │ ├────┼───┼───┼───┼───┼───┼─────┼────┤ │其達醫院│861114│42,000│ │ │ │ │ │ │ │ │ │ │ │ │ │ │ ├────┼───┼───┼───┼───┼───┼─────┼────┤ │ │861205│42,000│ │ │ │ │ │ │ │ │ │ │ │ │ │ │ ├────┼───┼───┼───┼───┼───┼─────┼────┤ │ │870105│42,000│ 0 │ 0 │12,600│ 113,400│ │ │ │ │ │ │ │ │ │ │ ├────┼───┼───┼───┼───┼───┼─────┼────┤ │ 合 計 │ │1,710,│27,450│27,615│80,643│ 1,574,567│ │ │ │ │275 │ │ │ │ │ │ └────┴───┴───┴───┴───┴───┴─────┴────┘ 附表二:(金額單位:新台幣) ┌────┬───┬───┬───────┐ │客戶名稱│出貨日│金 額│ 詐騙取回情形 │ ├────┼───┼───┼───────┤ │恒生醫院│861205│42,000│ 全部取回 │ ├────┼───┼───┼───────┤ │ │870316│42,000│ 全部取回 │ ├────┼───┼───┼───────┤ │白河醫院│870309│28,350│ 全部取回 │ ├────┼───┼───┼───────┤ │賀康藥局│870312│21,000│ 全部取回 │ ├────┼───┼───┼───────┤ │ │870410│21,000│ 全部取回 │ ├────┼───┼───┼───────┤ │府城藥局│870410│21,000│ 全部取回 │ ├────┼───┼───┼───────┤ │謝外婦產│870407│42,000│ 全部取回 │ │科醫院 │ │ │ │ └────┴───┴───┴───────┘ ┌────┬───┬───┬───────┐ │博愛醫院│870403│42,000│ 全部取回 │ ├────┼───┼───┼───────┤ │福隆西藥│870408│655,00│ 全部取回 │ │行 │ │ │ │ ├────┼───┼───┼───────┤ │人愛醫院│861203│42,000│ 全部取回 │ ├────┼───┼───┼───────┤ │吉成藥局│870415│21,000│ 全部取回 │ ├────┼───┼───┼───────┤ │仁慈醫院│870414│34,920│ 全部取回 │ ├────┼───┼───┼───────┤ │良典內兒│870114│32,850│取回一八○箱 │ │科診所 │ │ │ │ ├────┼───┼───┼───────┤ │ │870319│23,700│取回一三○箱 │ ├────┼───┼───┼───────┤ │榮記藥行│870414│42,000│ 全部取回 │ │有限公司│ │ │ │ 附表三:(金額單位:新台幣) ┌────┬───┬───┬─────┐ │客戶名稱│出貨日│金 額│詐收未繳回│ │ │ │ │藥品款項 │ ├────┼───┼───┼─────┤ │恒生醫院│861111│42,000│ 42,000 │ ├────┼───┼───┼─────┤ │白河醫院│861114│42,000│ 42,000 │ ├────┼───┼───┼─────┤ │賀康藥局│861117│42,000│ 42,000 │ ├────┼───┼───┼─────┤ │ │861216│21,000│ 21,000 │ ├────┼───┼───┼─────┤ │ │870112│21,000│ 21,000 │ ├────┼───┼───┼─────┤ │ │870112│21,000│ 21,000 │ ├────┼───┼───┼─────┤ │府城藥局│861107│21,000│ 21,000 │ └────┴───┴───┴─────┘ ┌────┬───┬───┬─────┐ │謝外婦產│861002│42,000│ 42,000 │ │科醫院 │ │ │ │ ├────┼───┼───┼─────┤ │ │861111│42,000│ 42,000 │ ├────┼───┼───┼─────┤ │ │870105│42,000│ 42,000 │ ├────┼───┼───┼─────┤ │博愛醫院│861124│42,000│ 42,000 │ ├────┼───┼───┼─────┤ │福隆西藥│861007│21,000│ 21,000 │ │行 │ │ │ │ ├────┼───┼───┼─────┤ │ │861022│21,000│ 21,000 │ ├────┼───┼───┼─────┤ │ │861111│21,000│ 21,000 │ ├────┼───┼───┼─────┤ │ │870108│21,000│ 21,000 │ └────┴───┴───┴─────┘ ┌────┬───┬───┬─────┐ │ │870108│36,750│ 36,750 │ ├────┼───┼───┼─────┤ │ │870202│21,000│ 21,000 │ ├────┼───┼───┼─────┤ │ │870204│42,000│ 42,000 │ ├────┼───┼───┼─────┤ │ │870318│21,000│ 21,000 │ ├────┼───┼───┼─────┤ │ │870331│21,000│ 21,000 │ ├────┼───┼───┼─────┤ │人愛醫院│861009│42,000│ 42,000 │ ├────┼───┼───┼─────┤ │仁信藥局│861106│21,000│ 21,000 │ ├────┼───┼───┼─────┤ │吉成藥局│861103│45,500│ 45,500 │ ├────┼───┼───┼─────┤ │ │870107│21,000│ 21,000 │ └────┴───┴───┴─────┘ ┌────┬───┬───┬─────┐ │ │870108│28,350│ 28,350 │ ├────┼───┼───┼─────┤ │ │870204│21,000│ 21,000 │ ├────┼───┼───┼─────┤ │仁慈醫院│860617│42,000│ 42,000 │ ├────┼───┼───┼─────┤ │ │860623│34920 │ 34,920 │ ├────┼───┼───┼─────┤ │ │860919│42,000│ 42,000 │ ├────┼───┼───┼─────┤ │ │861103│42,000│ 42,000 │ ├────┼───┼───┼─────┤ │ │870309│49,985│ 49,985 │ ├────┼───┼───┼─────┤ │良典內兒│870114│32,850│ 23,700 │ │科診所 │ │ │ │ └────┴───┴───┴─────┘ ┌────┬───┬───┬─────┐ │ │870319│23,700│ 5,400 │ ├────┼───┼───┼─────┤ │榮記藥行│861201│42,000│ 42,000 │ │有限公司│ │ │ │ ├────┼───┼───┼─────┤ │裕康藥局│870209│21,000│ 21,00 │ ├────┼───┼───┼─────┤ │其達醫院│861114│42,000│ 42,000 │ ├────┼───┼───┼─────┤ │ │861205│42,000│ 42,000 │ ├────┼───┼───┼─────┤ │ │870105│42,000│ 42,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