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九十一年度上訴字第二二九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 裁判日期91 年 04 月 03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上訴字第二二九號 C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甲 ○ ○ 選任辯護人 黃 紹 文 律師 右上訴人因偽造文書案件,不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九九○號中華民國 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九年度偵 字第一○八二九、一一九四三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主 文 原判決關於甲○○部分撤銷。 甲○○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音樂玩具盒壹個、背心壹件、DVD影片伍片、香水壹瓶、手錶參只、信用卡 雷射標籤肆片、新台幣貳萬柒仟元、偽造之周進暉、陳國欽身分證各壹張、如附表一 所示之信用卡、附表二所示簽單上「陳國欽」署押計壹拾伍枚(壹式參枚)均沒收。 事 實 一、甲○○曾因賭博罪為原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確定,甫於民國(下同)八十九 年九月四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猶不知悔改,復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 犯意,自八十九年四月初起,陸續向邱武來以每張新台幣(下同)三萬元之代價 購買十一張信用卡,並另以序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聯絡某自稱「 何姓」不知名成年男子,分別在台南市文化中心附近、東城門旁、成大醫院附近 、台南市立醫院旁等處,以每張一萬元至三萬元或五仟元不等之代價,先後多次 向該何姓男子購入明知為偽造之銀行信用卡(如附表一所示)。甲○○並與該何 姓男子基於共同偽造身分證之犯意聯絡,由甲○○交付自己照片委託何姓男子偽 造第三人「周進暉」、「陳國欽」身份証,供刷卡消費時,商店核對身分之用, 足以生損害於「周進暉」、「陳國欽」得手後甲○○即持偽造信用卡分別在嘉義 、台南、高雄縣市等地一帶,偽稱其為如附表一所示之「陳國欽」、「周進暉」 、「張簡森廉」、「洪坤助」、「陳建杰」等持卡人,持附表三所示之信用卡向 不知情之商店刷卡購物使用(詳如附表三所示),使各該商店陷於錯誤而交付所 購商品,足以生損害於各該發卡銀行及真正持卡人,甲○○先後獲取不法利益達 七十三萬八千一百八十一元。 二、甲○○於八十九年九月十八日晚上九時二十五分許,持偽製之銀行信用卡(卡號 0000000000000000,背面持卡人姓名陳國欽)在台南市○○路 二十八之一號「阿信精品店」,以陳國欽之名義簽名於信用卡簽單上,刷卡四千 七百元購得手錶三只、倩碧香水一瓶後,甫步出店門旋為警方人員據報前往查獲 ,並在甲○○身上扣得偽製之銀行信用卡二十五張(如附表一所示)、偽造之周 進暉、陳國欽身份証各一張、以偽造信用卡刷卡所購得之音樂玩具盒一個、背心 一件、DVD影片五片、香水一瓶、手錶三只以及以刷卡購物變賣後所得贓款二 萬七千元、信用卡雷射標籤四片、偽造陳國欽署押之簽單五張(如附表二所示) 等物。 三、案經台南市警察局報請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右揭犯罪事實業據上訴人即被告甲○○於警訊、偵查、原審及本院審理中供承不 諱,核與被害人伍鳳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行員)、鄭南生(安泰商業銀行行員 )、陳聰棋(渣打銀行行員)、陳皓財(花旗銀行職員)、曹豐成(華僑銀行職 員)、曾郁雯(誠泰銀行行員)、吳宇明(玉山銀行行員)、王信升(富邦銀行 行員)、林秀怡(台新銀行行員)於警訊中指述情節相符,並有上開扣案物品附 卷可稽,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 二、另檢察官起訴書認定被告使用偽造信用卡消費,獲利達數百萬元云云,然業經被 告於原審及本院審理中所否認,按檢察官依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偽卡查詢聯合信 用卡處理中心之結果,僅附表一編號A17之信用卡無消費明細紀錄, 其餘扣案之 信用卡均有使用紀錄,有該中心八十九年十月十九日(八九)聯卡會字第三四七 號函及附件在卷可稽,惟聯合信用卡中心前述函附所示之消費明細項目,並不當 然全為被告使用偽造信用卡消費之結果,部分仍係真正信用卡持有人所消費,是 被告獲利金額之認定,應以聯合信用卡中心前述函附之消費明細為基礎,再參酌 被告就犯案情節之陳述及前揭被害人等於警訊中之指述,排除非被告使用偽造信 用卡消費部分予以審認,從而本院將之整理成附表三,並計算出被告自八十九年 四月起開始使用偽卡(被告自承)至遭警方查獲止,共獲利金額為七十三萬八千 一百八十一元,原審就該部分之金額有所誤認,應予更正。又其餘扣案未使用之 信用卡應為被告預備使用而未使用之偽卡。 三、按九十年六月二十日雖經總統公布增訂刑法第二百零一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行使 偽造信用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同法第二百零五 條並修訂偽造之信用卡,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之。但本件被告行為時係在該 條文增訂之前,行使偽造信用卡之行為,其本質含有詐欺之目的,故單純行使偽 造信用卡之行為,至少構成詐欺罪,亦即新法修訂前行使偽造信用卡之罪名通常 以詐欺罪之型態呈現,修正後之獨立罪名雖與詐欺罪名不同,但因新舊法均認定 行使偽造信用卡為有罪,故仍有比較新舊法問題,依舊法之詐欺罪名其法定刑較 新法即刑法第二百零一條之一第二項之法定刑為輕,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之 規定,應適用有利於被告之舊法,附此敘明。 四、核被告偽造身分證,自足以生損害於「周進暉」、「陳國欽」係犯刑法第二百十 二條之偽造特種文書罪;被告先後多次持偽造之信用卡,於簽帳單上冒簽「陳國 欽」、「周進暉」、「張簡森廉」、「洪坤助」、「陳建杰」等之署押,以偽造 該簽帳單詐購財物,亦足以生損害於「陳國欽」、「周進暉」、「張簡森廉」、 「洪坤助」、各發卡銀行及真正持卡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行 使偽造私文書罪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被告偽造「陳國欽 」、「周進暉」、「張簡森廉」、「洪坤助」、「陳建杰」等署押之行為,為偽 造簽單私文書之部分行為,其偽造私文書後復持以行使,偽造之低度行為為行使 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被告與何姓男子間就偽造身分證之犯行,有犯 意聯絡、行為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先後多次行使偽造私文書及詐欺之行 為,其時間密接、方法雷同,而觸犯構成要件相同罪名,顯係基於概括犯意為之 ,應依連續犯之規定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被告偽造身份証之目的, 意在供己方便行使偽造信用卡詐欺用,然實際上刷卡時並未使用等情,已據被告 於原審調查中供承明確,則被告所犯偽造身分証、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等三罪 間,即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為牽連犯,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從較重 之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一罪處斷。被告曾因賭博罪為原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月 確定,甫於八十九年九月四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有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 紀錄表在卷可查,其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本件各 罪,為累犯,依法遞加重其刑。 五、原審以被告罪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查聯合信用卡中心函附之消 費明細所列,非全然為被告使用偽造信用卡所消費,亦包含有真正信用卡持有人 消費部分,原審未予詳查,遽以認定並計算被告獲利金額,顯有未合。被告上訴 意旨執此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就原判決關於被告甲○○部分 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之品性、犯罪之動機、嚴重擾亂金融秩序、詐欺所得金額 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第二項之刑。又被告甲 ○○在簽帳單(三聯式)上偽造之「陳國欽」署押各十五枚,均應依刑法第二百 十九條之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之。被告偽造之其他署押已逾簽單保 存之六個月期限,業已滅失,爰不為沒收之諭知。扣案之信用卡雷射標籤四片、 偽造之周進暉、陳國欽身分證各一張、如附表三所示之信用卡,均係被告所有供 犯罪所用之物,均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沒收,再附表三以外之信 用卡雖未經被告甲○○使用過,然為其所有,預備供犯罪使用之物,應依刑法第 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後段沒收。另音樂玩具盒一個、背心一件、DVD影片五 片、香水一瓶、手錶三只以及以刷卡購物變賣後所得贓款二萬七千元為被告甲○ ○所有犯罪所得之物,爰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沒收。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百九 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第二十八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 條、第二百十二條、第二百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 條、第四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 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曾銘芳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四 月 三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黃 崑 宗 法官 莊 俊 華 法官 林 勝 木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其未敘述理由者並應於提 出上訴狀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應附繕本)。 法院書記官 吳 秋 賢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四 月 四 日 附錄法條: 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徒 刑。 刑法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登 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 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扣案應沒收之偽造信用卡 ┌──┬──────────┬──────┬─────┬───┐ │扣案│信 用 卡 卡 號 │發 卡 銀 行 │信用卡背面│行為人│ │編號│ │ │持卡人姓名│ │ ├──┼──────────┼──────┼─────┼───┤ │A-1 │0000 0000 0000 0000 │花旗銀行 │陳國欽 │甲○○│ ├──┼──────────┼──────┼─────┼───┤ │A-2 │0000 0000 0000 0000 │台新銀行 │陳國欽 │甲○○│ ├──┼──────────┼──────┼─────┼───┤ │A-3 │0000 0000 0000 0000 │玉山銀行 │陳國欽 │甲○○│ ├──┼──────────┼──────┼─────┼───┤ │A-4 │0000 0000 0000 0000 │荷蘭銀行 │陳國欽 │甲○○│ ├──┼──────────┼──────┼─────┼───┤ │A-5 │0000 0000 0000 0000 │富邦銀行 │周進暉 │甲○○│ ├──┼──────────┼──────┼─────┼───┤ │A-6 │0000 0000 0000 0000 │中國信託商業│陳國欽 │甲○○│ │ │ │銀行 │ │ │ └──┴──────────┴──────┴─────┴───┘ ┌──┬──────────┬──────┬─────┬───┐ │A-7 │0000 0000 0000 0000 │富邦銀行 │張簡森廉 │甲○○│ ├──┼──────────┼──────┼─────┼───┤ │A-8 │0000 0000 0000 0000 │渣打銀行 │陳國欽 │甲○○│ ├──┼──────────┼──────┼─────┼───┤ │A-9 │0000 0000 0000 0000 │花旗銀行 │(無) │甲○○│ ├──┼──────────┼──────┼─────┼───┤ │A-10│0000 0000 0000 0000 │中國信託商業│陳國欽 │甲○○│ │ │ │銀行 │ │ │ ├──┼──────────┼──────┼─────┼───┤ │A-11│0000 0000 0000 0000 │中國信託商業│黃淑美 │甲○○│ │ │ │銀行 │ │ │ ├──┼──────────┼──────┼─────┼───┤ │A-12│0000 0000 0000 0000 │花旗銀行 │陳國欽 │甲○○│ ├──┼──────────┼──────┼─────┼───┤ │A-13│0000 0000 0000 0000 │花旗銀行 │陳國欽 │甲○○│ ├──┼──────────┼──────┼─────┼───┤ │A-14│0000 0000 0000 0000 │華信銀行 │周進暉 │甲○○│ └──┴──────────┴──────┴─────┴───┘ ┌──┬──────────┬──────┬─────┬───┐ │A-15│0000 0000 0000 0000 │慶豐銀行 │周進暉 │甲○○│ ├──┼──────────┼──────┼─────┼───┤ │A-16│0000 0000 0000 0000 │安泰銀行 │洪坤助 │甲○○│ ├──┼──────────┼──────┼─────┼───┤ │A-17│0000 0000 0000 0000│慶豐銀行 │周進暉 │甲○○│ ├──┼──────────┼──────┼─────┼───┤ │A-18│0000 0000 0000 0000 │花旗銀行 │陳國欽 │甲○○│ ├──┼──────────┼──────┼─────┼───┤ │A-19│0000 0000 0000 0000 │渣打銀行 │陳國欽 │甲○○│ ├──┼──────────┼──────┼─────┼───┤ │A-20│0000 0000 0000 0000 │中國信託商業│陳國欽 │甲○○│ │ │ │銀行 │ │ │ ├──┼──────────┼──────┼─────┼───┤ │A-21│0000 0000 0000 0000 │花旗銀行 │陳國欽 │甲○○│ ├──┼──────────┼──────┼─────┼───┤ │A-22│0000 0000 0000 0000 │華僑銀行 │陳建杰 │甲○○│ └──┴──────────┴──────┴─────┴───┘ ┌──┬──────────┬──────┬─────┬───┐ │A-23│0000 0000 0000 0000 │誠泰銀行 │陳國欽 │甲○○│ ├──┼──────────┼──────┼─────┼───┤ │A-24│0000 0000 0000 0000 │中國信託商業│陳國欽 │甲○○│ │ │ │銀行 │ │ │ ├──┼──────────┼──────┼─────┼───┤ │A-25│0000 0000 0000 0000 │中國信託商業│楊謹菁 │甲○○│ │ │ │銀行 │ │ │ └──┴──────────┴──────┴─────┴───┘ 附表二(扣案之簽單) ┌─────┬──────┬───┬────┬────┬────────┐ │消費商店 │被偽造之署押│行為人│刷卡時間│消費金額│卡號 │ │ │ │ │ │新台幣 │ │ ├─────┼──────┼───┼────┼────┼────────┤ │Johnson LD. 陳國欽 │甲○○│89.9.18 │3600 │0000000000000000│ ├─────┼──────┼───┼────┼────┼────────┤ │Johnson LD. 陳國欽 │甲○○│89.9.18 │4000 │0000000000000000│ └─────┴──────┴───┴────┴────┴────────┘ ┌─────┬──────┬───┬────┬────┬────────┐ │景勝玩具行│ 陳國欽 │甲○○│89.9.18 │18200 │0000000000000000│ ├─────┼──────┼───┼────┼────┼────────┤ │YI CHU CO LTD 陳國欽 │甲○○│89.9.18 │4900 │0000000000000000│ ├─────┼──────┼───┼────┼────┼────────┤ │阿信精品店│ 陳國欽 │甲○○│89.9.18 │4700 │0000000000000000│ └─────┴──────┴───┴────┴────┴────────┘ 附表三 消費明細 ┌──┬───────────┬───┬─────┬─────┬───┐ │扣案│卡 號│消費日│ 消費金額 │ 商店名稱 │行為人│ │編號│ │ │(新台幣)│ │及背面│ │ │ │ │ │ │持卡人│ ├──┼───────────┼───┼─────┼─────┼───┤ │A-23│00000000000│⒎⒏│一、二00│品豐生鮮超│甲○○│ │ │一九九0二 │ │ │市 │(陳國│ │ │ ├───┼─────┼─────┤欽) │ │ │ │⒎⒏│八、九00│震旦行 │ │ └──┴───────────┴───┴─────┴─────┴───┘ ┌──┬───────────┬───┬─────┬─────┬───┐ │ │ │⒎⒐│一、八六七│中國信託銀│ │ │ │ │ │ │行 │ │ │ │ ├───┼─────┼─────┤ │ │ │ │⒎⒒│七、五00│中國信託銀│ │ │ │ │ │ │行 │ │ │ │ ├───┼─────┼─────┤ │ │ │ │⒍│三六0 │金石文化廣│ │ │ │ │ │ │場 │ │ │ ├───────────┴───┴─────┴─────┴───┤ │ │計五筆共一九、八二七元 │ ├──┼───────────┬───┬─────┬─────┬───┤ │A-22│00000000000│⒏│二0二 │渣打銀行 │甲○○│ │ │ │ │ │ │(陳建│ │ │ │ │ │ │杰) │ │ │六六七0四 ├───┼─────┼─────┤ │ │ │ │⒐⒊│一、四三三│遠百企業 │ │ └──┴───────────┴───┴─────┴─────┴───┘ ┌──┬───────────────────────────────┐ │ │計二筆共一、六三五元 │ ├──┼───────────┬───┬─────┬─────┬───┤ │A-21│00000000000│⒎⒏│二、四00│品豐生鮮超│甲○○│ │ │二六二四六 │ │ │市 │(陳國│ │ │ ├───┼─────┼─────┤欽) │ │ │ │⒎⒏│一三、八0│震旦通訊 │ │ │ │ │ │0 │ │ │ │ │ ├───┼─────┼─────┤ │ │ │ │⒎⒏│二一、五0│震旦通訊 │ │ │ │ │ │0 │ │ │ │ │ ├───┼─────┼─────┤ │ │ │ │⒎⒏│二二、四0│震旦通訊 │ │ │ │ │ │0 │ │ │ │ │ ├───┼─────┼─────┤ │ │ │ │⒎⒕│八八二 │金石堂圖書│ │ └──┴───────────┴───┴─────┴─────┴───┘ ┌──┬───────────┬───┬─────┬─────┬───┐ │ │ │⒎⒘│一、五二0│太陽堂(老│ │ │ │ │ │ │店) │ │ │ │ ├───┼─────┼─────┤ │ │ │ │⒎⒘│二、八三八│屈臣氏百佳│ │ │ │ ├───┼─────┼─────┤ │ │ │ │⒎⒘│一、三00│金石堂圖書│ │ │ │ ├───┼─────┼─────┤ │ │ │ │⒎⒙│四、九五八│屈臣氏百佳│ │ │ │ ├───┼─────┼─────┤ │ │ │ │⒎⒙│二、七九九│屈臣氏百佳│ │ │ │ ├───┼─────┼─────┤ │ │ │ │⒎⒚│一0、0六│瑪那茶行 │ │ │ │ │ │二 │ │ │ │ │ ├───┼─────┼─────┤ │ │ │ │⒎⒚│一四、六一│瑪那茶行 │ │ │ │ │ │二 │ │ │ └──┴───────────┴───┴─────┴─────┴───┘ ┌──┬───────────┬───┬─────┬─────┬───┐ │ │ │⒎⒛│一四、六0│勁響電器行│ │ │ │ │ │0 │ │ │ │ │ ├───┼─────┼─────┤ │ │ │ │⒎⒛│四八、00│棨泰健康器│ │ │ │ │ │0 │材 │ │ │ │ ├───┼─────┼─────┤ │ │ │ │⒎⒛│一三、00│棨泰健康器│ │ │ │ │ │0 │材 │ │ │ │ ├───┼─────┼─────┤ │ │ │ │⒎⒛│四、二一0│都會新貴-│ │ │ │ │ │ │路竹 │ │ │ ├───────────┴───┴─────┴─────┴───┤ │ │計十六筆共一七八、八八一元 │ ├──┼───────────┬───┬─────┬─────┬───┤ │A-20│00000000000│⒐⒒│八、四00│都會新貴 │甲○○│ │ │ │ │ │ │(陳國│ └──┴───────────┴───┴─────┴─────┴───┘ ┌──┬───────────┬───┬─────┬─────┬───┐ │ │ │ │ │ │欽) │ │ │0一五二三 ├───┼─────┼─────┤ │ │ │ │⒐⒒│五、六六0│都會新貴 │ │ │ │ ├───┼─────┼─────┤ │ │ │ │⒐⒒│一三、五0│禾利銀樓 │ │ │ │ │ │0 │ │ │ │ │ ├───┼─────┼─────┤ │ │ │ │⒐⒓│九、四00│達億輪胎 │ │ │ │ ├───┼─────┼─────┤ │ │ │ │⒐⒔│五、000│喬瓦尼名店│ │ │ │ ├───┼─────┼─────┤ │ │ │ │⒐⒔│九、000│喬瓦尼名店│ │ │ │ ├───┼─────┼─────┤ │ │ │ │⒐⒕│三、000│大神龍男飾│ │ │ │ ├───┼─────┼─────┤ │ │ │ │⒐⒕│四、五一0│大神龍男飾│ │ └──┴───────────┴───┴─────┴─────┴───┘ ┌──┬───────────┬───┬─────┬─────┬───┐ │ │ │⒐⒗│三九二 │遠東百貨 │ │ │ ├───────────┴───┴─────┴─────┴───┤ │ │計九筆共五八、八六二元 │ ├──┼───────────┬───┬─────┬─────┬───┤ │A-19│00000000000│⒍│二一、三0│南一電子 │甲○○│ │ │六三一六八 │ │0 │ (陳國欽) ├──┼───────────┼───┼─────┼─────┼───┤ │A-18│00000000000│⒏⒚│四三、00│光炫企業有│甲○○│ │ │二六一0四 │ │0 │限公司 (陳國欽) ├──┼───────────┼───┼─────┼─────┼───┤ │A-16│00000000000│⒐⒕│四00 │大神龍男飾│甲○○│ │ │六八九0四 ├───┼─────┼─────┤(洪坤│ │ │ │⒐⒕│六、九六0│大神龍男飾│助) │ │ ├───────────┴───┴─────┴─────┴───┤ │ │計二筆共七、三六0元 │ ├──┼───────────┬───┬─────┬─────┬───┤ │A-15│00000000000│⒎⒏│八七五 │品豐生鮮超│甲○○│ └──┴───────────┴───┴─────┴─────┴───┘ ┌──┬───────────┬───┬─────┬─────┬───┐ │ │九八八一五 │ │ │市 │(周進│ │ │ ├───┼─────┼─────┤暉) │ │ │ │⒎⒏│一三、八0│震旦通訊 │ │ │ │ │ │0 │ │ │ │ │ ├───┼─────┼─────┤ │ │ │ │⒎⒏│二一、四0│震旦通訊 │ │ │ │ │ │0 │ │ │ │ │ ├───┼─────┼─────┤ ││ │ │⒎⒏│二一、五0│震旦行 │ │ │ │ │ │0 │ │ │ │ │ ├───┼─────┼─────┤ │ │ │ │⒎⒕│一、九七六│金石堂圖書│ │ │ │ ├───┼─────┼─────┤ │ │ │ │⒎⒕│二、八二二│金石堂圖書│ │ │ │ ├───┼─────┼─────┤ │ │ │ │⒎⒗│三、一九0│瑪卡蓮娜企│ │ │ │ │ │ │業 │ │ └──┴───────────┴───┴─────┴─────┴───┘ ┌──┬───────────┬───┬─────┬─────┬───┐ │ │ │⒎⒘│四六七 │屈臣氏百佳│ │ │ │ ├───┼─────┼─────┤ │ │ │ │⒎⒘│二、三00│屈臣氏百佳│ │ │ │ ├───┼─────┼─────┤ │ │ │ │⒎⒛│二、000│棨泰健康器│ │ │ │ │ │ │材 │ │ │ │ ├───┼─────┼─────┤ │ │ │ │⒎│三、八三二│北海道生鮮│ │ │ │ │ │ │超市 │ │ │ │ ├───┼─────┼─────┤ │ │ │ │⒎│四、三八八│北海道生鮮│ │ │ │ │ │ │超市 │ │ │ │ ├───┼─────┼─────┤ │ │ │ │⒎│一一、八0│新惠昌男飾│ │ │ │ │ │0 │名店 │ │ │ │ ├───┼─────┼─────┤ │ │ │ │⒎│九、四00│新惠昌男飾│ │ └──┴───────────┴───┴─────┴─────┴───┘ ┌──┬───────────┬───┬─────┬─────┬───┐ │ │ │ │ │名店 │ │ │ │ ├───┼─────┼─────┤ │ │ │ │⒎│一三、一一│勁響電器行│ │ │ │ │ │八 │ │ │ │ │ ├───┼─────┼─────┤ │ │ │ │⒎│四、九二0│北海道生鮮│ │ │ │ │ │ │超市 │ │ │ ├───────────┴───┴─────┴─────┴───┤ │ │計十六筆共一一七、七八八元 │ ├──┼───────────┬───┬─────┬─────┬───┤ │A-14│00000000000│⒎⒘│四、九九0│太陽堂(老│甲○○│ │ │四八0一八 │ │ │店) │(周進│ │ │ ├───┼─────┼─────┤暉) │ │ │ │⒎⒘│一、六00│屈臣氏百佳│ │ │ │ ├───┼─────┼─────┤ │ │ │ │⒎⒘│一、0七九│屈臣氏百佳│ │ └──┴───────────┴───┴─────┴─────┴───┘ ┌──┬───────────┬───┬─────┬─────┬───┐ │ │ │⒎⒘│三九九 │金石堂圖書│ │ │ │ ├───┼─────┼─────┤ │ │ │ │⒎⒙│二、三一四│屈臣氏百佳│ │ │ │ ├───┼─────┼─────┤ │ │ │ │⒎⒙│一、一一九│屈臣氏 │ │ │ │ ├───┼─────┼─────┤ │ │ │ │⒎│一、一三0│彼撒企業社│ │ │ │ ├───┼─────┼─────┤ │ │ │ │⒎│一一、一九│勁響電器行│ │ │ │ │ │八 │ │ │ │ │ ├───┼─────┼─────┤ │ │ │ │⒎│一三、一一│勁響電器行│ │ │ │ │ │八 │ │ │ │ │ ├───┼─────┼─────┤ │ │ │ │⒎│二、六五五│康是美藥粧│ │ │ │ ├───┼─────┼─────┤ │ │ │ │⒎│二、六一五│品豐生鮮超│ │ └──┴───────────┴───┴─────┴─────┴───┘ ┌──┬───────────┬───┬─────┬─────┬───┐ │ │ │ │ │市 │ │ │ │ ├───┼─────┼─────┤ │ │ │ │⒎│一一、一0│勁響電器行│ │ │ │ │ │0 │ │ │ │ │ ├───┼─────┼─────┤ │ │ │ │⒎│四、八二四│北海道生鮮│ │ │ │ │ │ │超市 │ │ │ │ ├───┼─────┼─────┤ │ │ │ │⒎│一、三一二│北海道生鮮│ │ │ │ │ │ │超市 │ │ │ │ ├───┼─────┼─────┤ │ │ │ │⒎│一、二六0│南興超市 │ │ │ │ ├───┼─────┼─────┤ │ │ │ │⒎│一、二六0│南興超市 │ │ │ │ ├───┼─────┼─────┤ │ │ │ │⒎│一、九九0│康是美藥粧│ │ └──┴───────────┴───┴─────┴─────┴───┘ ┌──┬───────────┬───┬─────┬─────┬───┐ │ │ │⒎│一0、00│永輪輪胎行│ │ │ │ │ │0 │ │ │ │ │ ├───┼─────┼─────┤ │ │ │ │⒎│九、0七0│綠的男女美│ │ │ │ │ │ │容護膚 │ │ │ │ ├───┼─────┼─────┤ │ │ │ │⒎│二、七三四│康是美藥粧│ │ │ │ ├───┼─────┼─────┤ │ │ │ │⒎│六、0九0│諾貝兒寶貝│ │ │ │ │ │ │股份 │ │ │ │ ├───┼─────┼─────┤ │ │ │ │⒎│一、0九八│康是美藥粧│ │ │ │ ├───┼─────┼─────┤ │ │ │ │⒎│一、九六0│金丁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 │⒎│二、三00│大葉藥局 │ │ └──┴───────────┴───┴─────┴─────┴───┘ ┌──┬───────────┬───┬─────┬─────┬───┐ │ │ │⒎│二、0七0│上葉健康生│ │ │ │ │ │ │活廣場 │ │ │ ├───────────┴───┴─────┴─────┴───┤ │ │計二十五筆共九九、二八五元 │ ├──┼───────────┬───┬─────┬─────┬───┤ │A-10│00000000000│⒏⒉│一、一五0│大葉藥局 │甲○○│ │ │五八八六八 ├───┼─────┼─────┤(陳國│ │ │ │⒏⒉│三、六一0│綠的男女美│欽) │ │ │ │ │ │容護膚 │ │ │ │ ├───┼─────┼─────┤ │ │ │ │⒏⒌│七、二一0│綠的男女美│ │ │ │ │ │ │容護膚 │ │ │ │ ├───┼─────┼─────┤ │ │ │ │⒏⒓│五一九 │佳利豐每日│ │ │ │ │ │ │新鮮連鎖便│ │ │ │ ├───┼─────┼─────┤ │ │ │ │⒏⒓│四、一二0│綠的男女美│ │ └──┴───────────┴───┴─────┴─────┴───┘ ┌──┬───────────┬───┬─────┬─────┬───┐ │ │ │ │ │容護膚 │ │ │ │ ├───┼─────┼─────┤ │ │ │ │⒏⒔│七九0 │一路發加油│ │ │ │ │ │ │站 │ │ │ │ ├───┼─────┼─────┤ │ │ │ │⒏⒕│七00 │統冠安全帽│ │ │ │ ├───┼─────┼─────┤ │ │ │ │⒏⒕│四0、一0│車中車車業│ │ │ │ │ │0 │ │ │ │ │ ├───┼─────┼─────┤ │ │ │ │⒏⒖│二、五四八│吉祥樓餐廳│ │ │ │ ├───┼─────┼─────┤ │ │ │ │⒏⒗│四七八 │佳利豐每日│ │ │ │ │ │ │新鮮連鎖便│ │ │ │ ├───┼─────┼─────┤ │ │ │ │⒏⒗│六、六00│都會新貴 │ │ └──┴───────────┴───┴─────┴─────┴───┘ ┌──┬───────────┬───┬─────┬─────┬───┐ │ │ │⒏⒗│二、九六五│天德商行 │ │ │ │ ├───┼─────┼─────┤ │ │ │ │⒏⒘│六、000│佐丹奴眼鏡│ │ │ ├───────────┴───┴─────┴─────┴───┤ │ │計十三筆共七六、七九0元 │ ├──┼───────────┬───┬─────┬─────┬───┤ │A-8 │00000000000│⒐⒘│三、七00│寶貝屋日式│甲○○│ │ │六二四八九 │ │ │雜貨店 │(陳國│ │ │ ├───┼─────┼─────┤欽) │ │ │ │⒐⒘│三、五00│寶貝屋日式│ │ │ │ │ │ │雜貨店 │ │ │ ├───────────┴───┴─────┴─────┴───┤ │ │計二筆共七、二00元 │ ├──┼───────────┬───┬─────┬─────┬───┤ │A-7 │00000000000│⒋⒏│三二、五0│荷蘭銀行 │甲○○│ │ │五九一0九 │ │0 │ │(張簡│ │ │ │ │ │ │森廉)│ └──┴───────────┴───┴─────┴─────┴───┘ ┌──┬───────────┬───┬─────┬─────┬───┐ │A-4 │00000000000│⒐⒌│四、00五│三商行 │甲○○│ │ │二五六00 ├───┼─────┼─────┤(陳國│ │ │ │⒐⒌│五、七六0│三商行 │欽) │ │ │ ├───┼─────┼─────┤ │ │ │ │⒐⒌│一三、五0│三商行 │ │ │ │ │ │0 │ │ │ │ │ ├───┼─────┼─────┤ │ │ │ │⒐⒌│九、二七九│三商行 │ │ │ ├───────────┴───┴─────┴─────┴───┤ │ │計四筆共三二、五四四元 │ ├──┼───────────┬───┬─────┬─────┬───┤ │A-2 │00000000000│⒐⒐│一0、七0│三商行旗山│甲○○│ │ │三0四0八 │ │九 │ │(陳國│ │ │ │ │ │ │欽) │ │ │ │ │ │ │ │ ├──┼───────────┼───┼─────┼─────┼───┤ │A-1 │00000000000│⒐⒙│三、六00│Johnson LD. 甲○○│ └──┴───────────┴───┴─────┴─────┴───┘ ┌──┬───────────┬───┬─────┬─────┬───┐ │ │九0五0六 ├───┼─────┼─────┤(陳國│ │ │ │⒐⒙│四、000│Johnson LD. 欽)│ │ │ ├───┼─────┼─────┤ │ │ │ │⒐⒙│一八、二0│景勝玩具行│ │ │ │ │ │0 │ │ │ │ │ ├───┼─────┼─────┤ │ │ │ │⒐⒙│四、七00│阿信精品店│ │ │ ├───────────┴───┴─────┴─────┴───┤ │ │計四筆共三0、五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