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95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3 月 07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95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15號上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寅○○ 選任辯護人 劉錦勳 律師 賴鴻鳴 律師 莊信泰 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丁○○ 選任辯護人 翁瑞昌 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辛 ○ 選任辯護人 蔡清河 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己○○ 選任辯護人 黃溫信 律師 黃紹文 律師 徐美玉 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辰○○ 選任辯護人 裘佩恩 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巳○○ 選任辯護人 黃俊達 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酉○○ 選任辯護人 蔡麗珠 律師 蘇若龍 律師 江信賢 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癸○○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戊○○(原名吳信桯) 被 告 未○○ 上 列 三人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 卯○○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0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營偵字第一二0九號、二0九九號),提起上訴,判決後,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寅○○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連續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處有期徒刑拾壹年拾月,褫奪公權伍年,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捌拾玖萬柒仟陸佰柒拾玖元應予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以其財產抵償之。 丁○○共同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主管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處有期徒刑伍年肆月,褫奪公權參年。 未○○連續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免刑。 辛○、己○○、辰○○、巳○○、酉○○、癸○○、戊○○共同連續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而行使,足以生損害於他人,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均減為有期徒刑柒月。 事 實 一、寅○○係臺南縣北門鄉鄉長,負責綜理該鄉各項業務,並主管該鄉公所公用工程招標及發包之事務;丁○○係臺南縣北門鄉公所總務主任,負責承辦該鄉公所公用工程招標及發包之事務,均為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二人明知總工程款新台幣(下同)五百萬元以下之工程發包,依當時有效之「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察條例」第六條及「臺灣省各機關營繕工程投標須知」第十六條之規定,應經確實比價程序。惟寅○○竟基於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之概括犯意,並與丁○○共同基於直接圖第三人(即被指定承包商)不法利益之概括犯意,連續將該公所發包五百萬元以下工程,事先指定由從事土木工程之未○○、辛○、己○○、辰○○、巳○○、酉○○、癸○○、戊○○(原名吳信桯)等人承攬,為求未○○等人能在無競價或無競標下以接近底價承攬牟取更高利潤獲取不法利益之結果,乃與其等謀議,由未○○等人各自提供預先安排之如附表一所示特定組合廠商名單予寅○○,由寅○○於辦理北門鄉公所公用工程招標時,指定該特定組合之廠商參與投標比價,使未○○、辛○、己○○、辰○○、巳○○、酉○○、癸○○、戊○○得以安排由其中一家廠商以接近底價之金額得標,另二家則陪標,以達形式上符合投標比價之規定,而事實上係由未○○等人獨自決定被寅○○指定參與投標廠商全部投標金額。丁○○承寅○○之命,辦理如附表二至九所示之各項工程之招標及發包業務時,僅通知被指定之未○○等人前來一次領取三份標單,或形式上通知陪標廠商亦前來領取標單,卻任由未○○等人借用如附表二至九所示陪標廠商之名義,進行實際僅未○○等被指定廠商到場之競標比價,於製作比價開標紀錄時,明知該工程均係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借用人頭進行比價,並無三家廠商進行比價之事實,竟各別與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共同基於將三家廠商進行比價之不實事項連續登載於其職務上所掌之相關比價文書上,提出行使之概括犯意聯絡,而由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所掌控出價低於底價之廠商得標,致使未○○等人在無競標下順利如原謀議以接近底價分別取得如附表二至九所示工程承作而牟得不法高利,足以生損害於北門鄉公所辦理工程招標之公正性。自八十三年三月間寅○○上任迄至九十年三月止,未○○以瑞華、海華、正豐等土木包工業及力新、龍鶴營造公司等牌照非法取得該公所二億四千八百九十七萬六千七百九十一元工程承作;辛○以辛○土木包工業牌照非法取得八千九百七十一萬五千元工程承作;辰○○以合毅營造有限公司及尚曄土木業牌照非法取得三千九百六十萬六千元工程承作;己○○以龍億土木包工業牌照非法取得二千四百六十萬六千元工程承作;巳○○以邑邦、道成營造有限公司及民生土木業牌照非法取得二千零八十一萬一千元工程承作;癸○○以成泰土木業牌照非法取得四百六十七萬六千元工程承作;酉○○以裕欣營造有限公司牌照非法取得四千六百二十二萬八千元工程承作;戊○○以鑫裕土木牌照非法取得三千零三十六萬一千一百元,共計非法發包工程款項金額達五億四百九十七萬九千八百九十一元,以未○○承作該公所工程所給付之回扣數額及相對應之獲利金額合計約發包金額二成計算,以上工程圖利金額至少達一億零九十九萬五千九百七十八元。寅○○並從中以其鄉長主管工程之身分向未○○收取工程款一成之回扣,共二千四百八十九萬七千六百七十九元。 二、案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南縣調查站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有罪部分: 一、證據能力: ㈠、按訊問被告,除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筆錄者外,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錄影。又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除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筆錄而未錄音、錄影之情形外,其不符之部分,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定有明文。故審理事實之法院,遇有被告抗辯其陳述與訊問筆錄內容不符時,應先調取該訊問過程之錄音或錄影帶,加以勘驗,以判斷該筆錄所載被告之陳述得否作為證據。查被告丁○○、辛○否認其於八十九年五月十八日在台南縣調查站應訊筆錄之證據能力,堅稱卷附該日筆錄內容並非其所陳述;被告巳○○亦否認被告丁○○於八十九年五月十八日在台南縣調查站應訊筆錄之證據能力。本院上訴審勘驗偵查中八十九年五月十八日被告丁○○在台南縣調查站應訊之錄影帶內容,並製作有被告丁○○、辛○偵訊錄影帶譯文。(見本院上訴審卷第三宗第一六三頁至第二一二頁;第四宗第四三頁至五三頁)辯護人於本院更一審以上開錄影帶譯文內容為依據,主張其中以標線或框線標示部分之筆錄內容,與被告丁○○、辛○陳述之內容不符,而無證據能力。經本院更一審再次勘驗台南縣調查站偵訊錄影帶結果,被告丁○○、辛○訊問筆錄記載之內容確有與其陳述不符之處,按諸上開法條之規定,應排除於本案證據能力之外,併予敘明。(詳如附件勘驗錄影帶證據能力之認定) ㈡、又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形外,得為證據,而所謂「顯有不可信」非指陳述之實質證明力問題,而係證據能力之要件,法院審查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是否具有證據能力,應以該陳述作成時之客觀條件及環境,例如:陳述人於接受偵訊時之心理狀態是否健全、有無受到脅迫、利誘或欺詐等因素,作為判斷之依據。經查,證人辰○○、壬○○、庚○○、丑○○、未○○、李文泰、己○○、李天政、陳輝煌、吳振平、謝德全、巳○○、乙○○、王午○○、甲○○、李吉成、姚祖江、陳添枝等人於偵查中,以證人之身分具結作證,其陳述具有可信性之擔保,且檢察官對其之偵查程序,並未有何明顯違背程序規定,或有超乎正常期待,而無可信任之情事,是上開證人在偵查中以證人身分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應有證據能力。 ㈢、再按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二定有明文。經查:證人午○○、乙○○、丑○○、子○○、壬○○、庚○○、甲○○、申○○、寅○○、丁○○、辛○、己○○、辰○○、巳○○、酉○○、癸○○、戊○○、未○○等人於台南縣調查站所為之陳述(除丁○○、辛○於九十年五月十八日調查站筆錄因與其陳述不符,而排除證據能力外)與審判中不符之處,因法院審理時離案發時間久遠,記憶較易模糊,且容易受被告之影響而為迴護不實之陳述,而其調查站偵訊時之供述距案發未久,有關案發經過之記憶自較嗣後審理時清晰,其就有關案發經過之細節部分所為之供述,較諸其嗣於法院審理時之證述,自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其偵訊中之供述為證明被告等人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依上開規定,應得採為證據。 ㈣、其餘具傳聞性質之相關證據資料,公訴人、被告及其辯護人均同意作為證據,均表示沒有爭執,且迄於言詞辯論終結前亦未聲明異議。本院審酌該證據資料作成時之情況,核無違法取證或其他瑕疵,且為證明本件犯罪事實所必要之重要關係事項,認為以之作為證據為適當,上開具傳聞性質之相關證據資料,自得作為證據。 二、訊據被告寅○○、丁○○雖分別否認有經辦公用工程收受賄賂及違法圖利特定廠商使之獲取不法利益之犯行;被告寅○○辯稱:伊指定未○○經營之瑞華土木包工業、海華土木包工業等工程行號參與投標,是因這些工程行號以前曾承攬北門鄉公發包的公用工程,伊沒有收受未○○的工程回扣,也未洩露底價給任何廠商,亦無與未○○等人謀議以使其順利圍標北門鄉公用工程,未○○所說其給付回扣僅其與寅○○知悉,並無任何補強證據,且其於偵查中供述其承包之工程,均交付工程款一成回扣予寅○○,約一千萬元云云,惟原判決推認工程回扣款達二千五百九十四萬餘元,出入甚巨,又未○○於偵查中供稱工程都是與寅○○接洽,把三家名單給他,丁○○卻稱「被內定廠商事先會先提供自己及所可能借牌參與投標之廠商名單給我」,二者不相符合,至於其他廠商亦前後所稱不一,其等所稱及相關投標書證,至多僅能證明陪標情事,其等並未陳稱寅○○與其等有謀議內定承包工程事宜,且寅○○與其等間無工程款回扣收受,而本案所有工程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工程有偷工減料、以劣品冒充上市、以膺品代替真品或其他務弊端之情形,自難謂被告寅○○有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三款其他舞弊情事之情形或有其他圖利廠商情事等語。被告丁○○辯稱:伊承辦的北門鄉公用工程招標業務,是依照鄉長寅○○批示的公文指定某三家廠商來競標,而廠商之選定為寅○○之職權,被告丁○○為其部屬無從過問,是否有固定之組合亦非被告能參與,被告丁○○僅是依洪某指定之廠商,逐一書面通知領取標單,無圍標之情事,又經鄉公所指定之廠商只能領取一張標單,其餘之廠商一次可領三張標單,此為鄉公所之內規,法無明文限制,故未○○、巳○○陳稱一次領三張標單,在招標作業上共無違失,在招標比價過程,被告不知廠商有借牌圍標之情事,且廠商提供押標之票標,出自相同之行庫、農會或郵局者所恆有,自不能逕指其為圍標,然部分廠商有親戚關係,其是否有借牌,廠商並未告知,被告既不知其等有親戚關係,何來知悉廠商間利用親戚互相借牌,伊並無洩露底價、形式比價,也無權決定發包方式或參與投標比價之廠商,且所發包的工程也都如期驗收,並廠商無偷工減料之情事等語。 三、惟查上揭被告未○○借牌圍標北門鄉公所公用工程及給付工程回扣予被告寅○○之事實,業據被告未○○於臺南縣調查站(下稱縣調站)詢問、檢察官偵查、原審、本院前審審理及本院更一審審理時均供承不諱: ㈠、據被告未○○於九十年五月十七日在縣調站自白供稱:「(問:經歷、現職、家庭及健康狀況?)…我在七十八年間為承包工程方便,以自己為負責人申請設立瑞華土木,…八十年六月間為便於得標又以同居人吳麗華名義申請成立海華土木,但約八十八年底上述二家土木包工業均因欠繳稅款而遭吊銷牌照,目前以借牌承包工程維生…。(問:你設立瑞華、海華土木包工業,有無投標承攬相關公家工程?)有的,我自七十八年起即以瑞華、海華土木名義承攬北門鄉公所所發包之工程迄今,而除該公所外我並沒有承攬其他公家工程。(問:前述你投標承攬北門鄉公所所發包之工程,有無致送工程回扣給鄉長或其他相關人員?)七十八年起至八十三年二月止,在前任鄉長洪巒聲任內,因我與之私交甚篤所以未致送工程回扣或其他好處給洪巒聲,但自八十三年三月寅○○就任鄉長後,我則是以得標工程款之一成工程回扣給寅○○,並由寅○○同意事先指定由我一人同時出具三家牌照圍標取得北門鄉公所發包之工程承作,一直到現在只要寅○○指定給我承作之北門鄉公所工程,我均還是依慣例給他一成之工程回扣。(問:前述寅○○任內與你謀議以一成回扣取得工程之詳情如何?)因我原屬洪巒聲派系,所以寅○○就任後我怕沒有工程影響生計,所以藉由以前工程完成驗收付款之際,直接至公所找寅○○密談,經我表示願意以一般行情即工程款一成金額做為回扣給他,希望將工程交由我承作,經寅○○同意後,要我提供三家土木廠商名稱給他,以便他能直接指定該三家廠商通訊比價,由我順利借牌圍標取得相關工程,之後即一直合作迄今。(問:寅○○如何配合你借牌圍標取得北門鄉公所工程,並從中索取一成回扣?)謀議完成後,我即將我可以控制之三家廠商名稱事先提供給寅○○,寅○○即會在業務單位發包簽呈上直接批示指定我所提供之三家廠商進行通訊比價,再由總務丁○○辦理發包作業,一般丁○○均會不依正常程序分別郵寄標封給指定廠商,而直接通知我至公所向他領取三份標單,讓我順利以自己或借來之三家牌照圍標取得工程承作,因三家牌照都是我事先提供,三份標單也是由我一人填寫投寄,並無競標者,所以我均能以自己牌照並以接近底價金額順利得標。(問:前述你均能以接近底價金額得標,寅○○有無事先洩漏工程底價給你?)寅○○雖沒有洩漏正確底價給我,但事先均會將要指定給我承作工程之預算金額告知於我,要我以將工程預算金額扣除固定比例之設計費,即是他要簽定之工程底價,因此我事先均能按此公式計算出底價,再以底價刪除零頭做為我的得標價,所以我均能以接近底價九成八之金額得標。(問:你曾使用過投標、陪標之廠商牌照有那些?)我原均是以瑞華、海華兩家做為得標廠商,在八十八年底上述兩家土木包工業遭吊銷牌照後,我即以借來之正丰土木、龍鶴營造、力新營造等牌照做為得標廠商,除以上述該廠商相互陪標外,另純作陪標之廠商有堯壹土木、建合土木、尚曄土木、唐龍營造、圳益營造等,這些都是我借來的。(問:前述你借來圍標之牌照,其借牌費為何?)堯壹是向我姐夫丑○○所借、建合是向李文工所借、尚曄是向辰○○所借、唐龍是向王雪峰所借、圳億是向王崇所借,惟這些借來之牌照因係純做為陪標之用,所以我沒有支付任何借牌費。而龍鶴營造是我向混凝土供應商王水清所借,力新營造是瀝青供應商,我是透過南華瀝青所借得的,正丰是向我朋友庚○○所借,因我財力不佳欠上述三位廠商不少錢,他們希望我能承包工程得款還錢,因此願意免費借牌給我,只要求我補足百分之五的進貨發票給他們抵稅。(問:你以前述借來之牌照投標,其投標金額由何人決定?)前述丑○○等廠商同意借牌照給我,當然就是要授權我自己決定投標金額參與投標,如同合議不為價格競爭,所以我均能在無競標、無競價下順利以自己決定之價格圍標取得工程。(問:前述你勾結寅○○借牌圍標取得該公所工程,其投、陪標之廠商押標金如何決定?)寅○○均按事先謀議之廠商名稱指定底價,以便讓我順利以三家廠商圍標取得工程,因三家廠商之投標標封及單價均由我自己決定參與投標,要讓那一家得標也由我自己安排,其他二家只純粹陪標用,所以三家廠商之押標金均由我出資購置繳交,領回二家陪標廠商之押標金也由我直接向丁○○同時領回兌現。(問:前述你以一成回扣勾結寅○○取得北門鄉公所工程有那些?)我自八十三年與寅○○勾結許以一成回扣迄今,由寅○○護航配合指定圍標取得北門鄉公所工程約有三百件以上,其得標工程款超過一億元以上,正確之工程名稱及金額我已無法一一詳列,但貴站可向北門鄉公所調卷,只要是瑞華、海華、龍鶴得標,或正丰、力新、龍鶴相互陪標得標之工程都是我所借牌圍標承作。(問:前述你如何交付原期約之工程回扣給寅○○?)我與寅○○謀議時即言明取得工程款後再交付原期約之一成工程回扣,所以我通常均會在工程完工驗收取得工程款後一段時間,累積數件工程回扣湊成整數(如二十萬元、三十萬元、四十萬元等),我再事先以報紙或紙袋包妥該回扣現金(千元鈔、十萬元為一捆)拿到鄉公所私下找寅○○,再暗示寅○○將其富豪轎車(VOLVO960車號後四碼三七九○,有一、二次是豐田轎車)鑰匙交給我,嗣後我將事先準備之回扣現金拿到該車駕駛座座椅下藏放,完成交款程序,因交款次數頻繁,所以事後只要我一暗示,寅○○便明白並主動將汽車鑰匙交給我,也有幾次是在路上遇到他就直接將包妥之回扣現金拿給他收受。(問:前述寅○○任內總共收受你多少工程回扣?)因我怕沒有按期會沒有工程可作,所以從謀議至今,我每件工程均致送一成工程回扣給寅○○,從沒有例外,所致送給寅○○收受之工程回扣金額超過一千萬元以上,但正確金額貴站可依照我承作之所有工程款總額一成核計。(問:提示:未○○扣押物編號○八其內容意義為何?)該些扣押物三冊,是前述我所借牌廠商之證照、報稅資料影本,主要是用來作為投標用的。(問:提示:未○○扣押物編號○九其內容意義為何?)該本扣押物係我依實際承包北門鄉公所工程之日期順序所記載之工程名稱及得標金額等相關資料明細表,其記載時間為八十三年五月十四日到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這段期間我所承作之工程完全記載在裡面,以後的我就沒記載了。(問:提示:未○○扣押物編號十其內容意義為何?)該些扣押物為前述借牌廠商之各式印章計三十四枚,主要是用來蓋印相關投標書類及領押標金或簽約相關圍標或承作工程之用。」等語(見偵查卷《八九營他四五》四一背面至四四頁)。 ㈡、又被告未○○於九十年十七日檢察官偵訊時亦供稱:「於八十三年寅○○當選鄉長,我去鄉公所找他,我說不會讓他吃虧以後工程給我承包,以後有工程他會通知我,有時我向他要,都是跟他本人接洽,我把三家廠商名單給他,這些廠商名單有的是我自己的如瑞華、海華,有些借來的如正丰、龍鶴、力新、堯壹,建合,尚曄,唐龍、圳億。鄉長寅○○沒說底價,通常設計費約是百分之四,扣除設計費再扣除零頭就是底價。由我決定由那家廠商得標,也就是將那家廠商的投標價訂比較底。投標的押標金放在標封裡,全部都是由我出的。競標圖說是去向丁○○領的,去就同時領三家,當時買標單不用錢所以沒簽收,八十九年之後才要錢。我自八十三年承包北門鄉公所以來約承包一億元的工程,給寅○○應是一千萬元左右的回扣,我給寅○○工程回扣,大都在鄉公所拿寅○○鑰匙,我開車門放在他車上,或是在路上遇到他給他的。回扣的錢是從我領的工程款分給他,有時不是當次給他,累計好幾筆工程款再給他。蓋投標單大部分是橡皮章,只是用來蓋公司名稱及地址,有少部分是公司印,遭扣押的借牌廠商各式印章用來蓋圍標用的。給鄉長的錢一次約二、三十萬元,或四十萬元」等語(見偵查卷《八九營他四五》六十八頁背面至七十一頁)。 ㈢、又被告未○○於原審審理時亦明確自白稱:「(問:為何於偵訊稱有再去借牌陪標之情形?)我是借正丰、海華。海華負責人吳麗華是我同居人現改名為吳惠郁,所以海華實際上仍由我經營;我因欠正丰負責人庚○○金錢,他提供正丰土木牌照借我使用,幫我標到工程以便儘快償還積欠的錢。(問:你給鄉長寅○○一成回扣是如何給?)如偵查中所言。有時向寅○○拿車子之鑰匙去開他的車,並把錢放在車上,大部分是放司機座下,錢有時用信封包有時用紙包,均是現金。(問:偵查中所言在路上給他回扣情形如何?)我開車在路上碰到他的汽車,我就把他的車子攔下來,把錢丟進車內就離開。(問:如何會算工程回扣?)均是我自己過一段時間後,就會彙算承包北門鄉公所工程款,再將一成回扣交給寅○○,每次均是我主動將回扣交給他,寅○○不曾主動向我索取回扣,也不曾透過他人向我索取回扣。(問:那你為何要給他回扣?)因為我自己認為既然做鄉公所之工程,就應該給鄉長一成之回扣,至於其他承包商是否也給寅○○一成回扣我就不清楚。(問:是否每件工程均給寅○○一成回扣?提示起訴書附表)是。(問:總共給他多少回扣?)我做的工程總計有二億五千九百四十六萬八千八百元,一成回扣有二千五百九十四萬多元。(問:作這些工程時與寅○○有無過節?)沒有過節。但是後來我經濟狀況不是很好,寅○○即與我比較疏遠,我就很少有機會再承包北門鄉公所之工程。(問:與寅○○有無仇怨或密切關係?)無仇怨,只是朋友關係。(問:你得標之北門鄉公所工程為何每次招標之工程只有你及其他兩家陪標廠商投標?)因為我一次均領三份標單,將三份標單填寫完畢後再寄回鄉公所,大部分均沒有其他廠商參與投標。(問:你如何知道鄉公所之公告欄有工程招標之公告?)因為我長期承包北門鄉鄉公所之工程,經常去鄉公所與監督工程施工人員接洽,並填載日報表。因為寅○○跟我有默契,所以那一些工程我可以作,他會透露一些訊息給我,我就會去看公告領標單。(問:除了給寅○○好處外,是否也有給其他承辦人員好處?)都沒有。(問:丁○○有無透露投標訊息給你?)沒有。我也沒有給丁○○回扣。」等語(見原審卷《一》二○七頁至一一○頁)。另於本院上訴審審理時經以證人身分接受詰問時亦證稱:「(有送錢給寅○○?)從頭到尾太多次了,已記不清了。我有將標價的一成給他錢。」「(送給寅○○的錢是如何送的?)有時向他拿汽車的鎖匙,我直接放在他的車內,(開始是是富豪三七九○、有時是放在他私人的車子)在路上遇見他,都是不特定的地方,都以現金交給他。」「(給寅○○的錢一次都給多少?最多給多少?最少多少?)一次多的給過三百萬元,少的也有給過十萬元。」(見本院上訴卷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審理筆錄第十頁以下)。 ㈣、本院按被告未○○承包北門鄉公所公共工程時間自八十三年起至九十年止,長達七年之久,工程總件數多達一百九十四件,被告未○○對於承包工程之總計金額為若干,在縣調站偵訊時,實在無法正確計算出來,故縣調站乃以初步作成之工程明細表做為偵訊之基準。從而被告未○○回答之工程總金額及給付予被告寅○○之回扣數額與實際真實之金額自難吻合,此乃必然之道理。經本院函請北門鄉公所查明各項工程之得標價、底價及參與投標廠商後,該公所函覆之明細表自當為正確。(參本院更一審卷第二三二頁至二六七頁所附臺南縣北門鄉公所九十六年六月十一日所行字第0960004131號函所檢附統計之工程細目一覽表)故本院認定被告寅○○圖利及收受回扣之金額均以此認定,附此敘明。 ㈤、再據證人即出借建合土木包工業、唐龍營造、圳億營造執照給被告未○○之壬○○於九十年五月三十一日在縣調站證稱:「建合土木負責人登記我父親李文工,唐龍營造負責人是我太太王雪峰,圳億營造負責人是我岳父王崇,但實際都我在經營。我沒有以建合土木、唐龍營造、圳億營造參與北門鄉公所工程投標及承攬施作。北門鄉公所工程招標有建合土木、唐龍營造、圳億營造多次參與投標之紀錄,都是未○○向我借用牌照參與投標,開始是未○○作為合約保證之用,但後來他又要求作為陪標之用。未○○向我借用前揭牌照參與投標沒有以該三支牌照承攬工程,完全是純陪標而已。未○○向我借用前三支牌照,我只是將投標所需之相關資料交給未○○自行處理,至於他要投標那件工程並未知會於我,有關投標工程之單價及投遞亦是由他自行處理,押標金亦是他自行購買,他在投標前因需要最近之完稅證明時,才會向我索取該證明。我從來沒有接到北門鄉公所總務丁○○發函或電話通知建合土木、唐龍營造、圳億營造被指定參與該公所發包工程之投標比價,我也未曾至鄉公所領取任何標單」等語。(見調查卷一一八頁背面至一一九頁正面)。其於九十年九月五日在檢察官偵查中復證稱:「於九十年五月三十一日縣調站所言係實在。建合土木包工業、唐龍營造、圳億營造沒有實際參與投標,是將執照借給未○○,我沒有到鄉公所領標單,是未○○拿給我蓋章。我沒有出押標金。北門鄉公所沒有通知我領標單。我未與丁○○接洽,也不認識丁○○」等語(見偵查卷《九十營偵一二○九號》四七頁)。另證人即出借正丰土木執照給被告未○○之庚○○於九十年五月三十一日在縣調站證稱:「我約在八十三年間成立正丰土木包工業迄今,係我本人獨資。我都承攬民間房屋建築工程,不曾用正丰土木包工業牌照去承攬政府之公共工程,不過我朋友未○○曾借用正丰土木包工業牌照去承攬政府工程。八十八年迄今正丰土木包工業有承攬北門鄉公所之文山地區道路排水改善工程等多項工程,係未○○個人去投標並承作。起初未○○邀我合夥共同投標該公所工程,因我忙於民間建築且對公共工程不熟所以沒答應,後來他向我借正丰土木包工業之牌照,自行去該公所投標並承作。正丰土木包工業向北門鄉公所投標承攬之公用工程,均係未○○向我借牌並由他單獨承攬施工的,我只單純借出正丰土木包工業之牌照給未○○去投標,其他的事我不知道。未○○向我借牌承包,各個工程之稅金均由他負責,他曾告訴我每年結算所承作工程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也由他負擔,但事實上到後來他向我訴苦週轉不靈,所以有部分他應負擔之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均未支付。另外,他當初為了借牌曾告訴我,若有盈餘願分紅,結果均未實現。未○○借用正丰土木包工業牌照,其標價及押標金均由其自行決定處理,我沒有參與」等語(見調查卷第一二○至一二一頁)。其於九十年九月五日檢察官偵查中復證稱:「在九十年五月三十一日縣調站所言屬實。我是正丰土木包工業負責人。將正丰土木包工業牌照借給未○○承包工程。投標、看開標、領取押標金均由未○○處理。正丰土木包工業的商號資料影本放在未○○處,他向我拿橡皮章去使用很久才還。正丰土木包工業承標工程到得標由他一手負責」等語(見偵查卷《九十營偵一二○九號》四八頁)。證人即堯壹土木包工業負責人丑○○於縣調站亦證稱:「堯壹土木包工業在北門鄉公所所承攬之工程實際是由未○○所負責承包,我只是將牌借出給他,至於他承攬過哪些工程及其名稱,我均不知道。未○○是我太太盧金盆之二弟,有此關係再加上承包工程需要有保證廠商保證或當陪標廠商,所以我將堯壹土木之牌照出借給未○○使用。北門鄉公所承辦人員不曾通知我前去領標,我也未曾去領過標。未○○以堯壹在北門鄉公所承包或陪標之工程,其押標金之購買及退回或兌領都由未○○處理,我不清楚他如何處理。標單及投標金額都由未○○決定,我均未參與。未○○以堯壹土木包工業承攬之工程,其稅金均由未○○負責繳納,但其均以堯壹為陪標廠商應無該些問題」等語(見調查卷第一二五面至一二六頁)。被告辰○○於九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在縣調站供稱:「未○○向我借尚曄土木包工業之牌照參與投標,押標金及有關投標事宜均由盧某自行處理,我僅是提供尚曄之印章及相關資料給未○○,其餘領標、標單之填寫、押標金之購買及退回,均由未○○自行處理」等語(見調查卷一○頁背面)。其於九十年九月五日檢察官偵查中復供稱:「未○○有借我尚曄土木包工業的牌投標」等語(見偵查卷《九十營偵一二○九號》七十六頁背面)。證人子○○於九十年六月十一日在縣調站證稱:「我是南華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華公司)的負責人,力新營造是南華公司的子公司,我們未曾以力新營造名義向北門鄉公所承攬工程,但未○○因積欠南華公司貨款五、六百萬元,曾借用力新營造名義承攬北門鄉公所工程,有關未○○以力新營造參與北門鄉公所工程之投標、比價,都由未○○自行填寫標單及決定投標價,完稅證明亦配合未○○之需要提供,我沒有接到北門鄉公所北門鄉公所參與該公所工程投標之通知」等語(見調查卷一二三頁背面至一二四頁)。綜合上開證人壬○○、庚○○、丑○○、子○○及被告辰○○之陳述,亦核被告未○○所述曾借用建合土木、唐龍營造、圳億營造、正丰土木、堯壹土木、尚曄土木、力新營造等廠商執照參與北門鄉公所工程之投標或作為陪標廠商之事實,更徵其所述係屬實情。 ㈥、復參之如附表二所示自八十三年二月八日起至九十年二月十九日止,被告未○○經營之瑞華土木包工業或海華土木包工業或以借牌之正丰土木包工業、力新營造、壹堯土木包工業、龍鶴營造標得之北門鄉公所招標之公用工程得標價額大都在底價的百分之九十八以上,此結果與政府甚至民間企業欲撙節經費,而以競標方式發包工程,以為低價發包工程情形,炯然有別,足徵其確係在被告寅○○指定其所提供三家特定組合廠商參與投標比價之掩護,在無競爭之情況下,以接近底價之金額順利承攬上揭公用工程,獲取優厚之工程利潤,更而給付工程款一成之回扣予被告寅○○,洵無疑問。又苟如被告寅○○所辯:係隨意指定曾承攬北門鄉公所的優良廠商,參與投標比價云云。何以從八十三年二月八日起至九十年二月十九日止六年間,密集地指定被告未○○所經營之瑞華土木包工業或海華土木包工業或借牌之正丰土木包工業、力新營造、壹堯土木包工業參與投標比價?進而言之,其從八十三年五月十四日起至八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止,長達二年六個月期間,指定之廠商組合全部為「瑞華土木、海華土木、正丰土木」;從八十五年十二月四日起至同月二十四日止,二十一日之期間內,都指定「瑞華土木、正丰土木、唐龍公司」;從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至八十八年二月十二日止,都指定「瑞華土木、正丰土木、壹堯土木」;從八十八三月二十三日起至八十八年至九十年二月二十日止,大都指定「正丰土木、尚曄土木、壹堯土木」或「正丰土木、尚曄土木、建合土」或「正丰土木、力新公司、建合土木」「龍鶴公司、力新公司、建合土木」?甚有在同一日多次指定相同之三廠商參與比價之情形,如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八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八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八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八十四年一月十一日、八十四年一月十九日、八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八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八十四年十三月三十日、八十五年二月六日、八十五年二月八日、八十五年二月十六日、八十五年三月一日、八十五年三月六日、八十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八十五年四月十一日、八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八十五年五月四日、八十五年五月十四日、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八十五年六月四日、八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八十五年十二月六日均指定「瑞華土木、海華土木、正丰土木」參與投標比價。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八日、八十七年八月七日、八十七年十二月一日、八十八年四月二日均指定「瑞華土木、海華土木、正丰土木」參與投標比價(見附表二所示得標廠商、陪標廠商欄)。臚舉上開情狀,足推知被告寅○○確有指定特定廠商參與投標比價,以讓被告未○○順利承攬附表二所示北門鄉公所發包公用工程之情事,是被告寅○○所辯:係隨意指定三家廠商參與投比價云云,顯與事實不符,要難採信。另檢視北門鄉公所多項工程之押標金申購及兌領情形,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之永華村排水道路及廣場鋪設工程,同年八月七日鄉內農漁晒場新建等五件工程,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文山地區道路排水及晒穀場工程,有兩張押標金係由未○○兌領;八十七年九月十一日永華村道路排水溝及晒穀場工程、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慈安道路晒穀場工程、同年十二月一日仁里村晒穀場興建工程、慈安道路晒穀場工程、八十八年二月十二日文山地區道路排水及廣場工程、同年九月十四日北門地區道路排水擋土牆及晒穀場工程、同年九月二十八日鯤江村道路排水晒穀場及擋土牆工程,三家押標金均由未○○所兌領。此有相關押標金之郵政匯票附卷可稽(見偵查卷《八九營他四五號》八六至九八頁)。更足徵被告未○○所供由被告寅○○指定特定組合廠商,以讓其得以順利圍標工程之情節及證人丑○○、壬○○、庚○○、子○○等人所為投標領標均由被告未○○處理之證詞均屬實。再者,被告未○○除以其自己及配偶吳麗華設立之瑞華土木包工業、海華土木包工業外參與投標北門鄉公所工程外,另借用正丰土木包工業、壹堯土木包工業、尚曄土木包工業、建合土木包工業、圳億營造司、龍鶴營造、力新營造、唐龍營造等廠商執照參與投標比價之情事,亦有①上該廠商印章三十四枚(見未○○扣押證物編號十之一);②上揭廠商之臺南縣府營利事業登記證、臺南縣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登記證及會員證、公司執照、營造業登記證書、臺灣區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丙等會員證書《以上均為影本》(見未○○扣押證物編號八之一、八之二、八之三);③被告未○○交予被告寅○○之特定組合廠商名單「海華土木包工業、正丰土木包工業、海華土木包工業」一紙(見扣押證物編號四);④被告未○○以瑞華土木包工業、海華土木包工業、正丰土木包工業、龍鶴公司、力新公司名義標得北門鄉鄉公所發包之公用工程合約二百零三本(見未○○扣押證物編號一至七)扣案可資佐證。堪信被告未○○自白其與被告寅○○謀議借牌圍標北門鄉公所公用工程及給付一成之工程款回扣予被告寅○○之事實為真。最高法院發回意旨指摘本院上訴審判決認定被告寅○○收取回扣之事實,除被告未○○之證述以外,仍應調查其他補強證據作為其論罪之依據。經查,本件犯罪行為始自八十三年,檢調當時未扣得或查得回扣之具體物證,顯係因本件之回扣均係以現金交付,而收賄之事關係刑責重大,被告寅○○收取時自當謹慎小心,以免遭查獲,故欲扣得回扣之具體物證,顯有實際上之困難。況案發至今已十餘年,所收取之回扣早經隱匿或花費,顯難有再行扣得之可能。惟如依一般公家工程以三家比價方式做形式上之競標,但實際上係由同一人得標之運作方式為之,則行政首長或相關有權之人向得標之人收取回扣,亦不違背經驗法則。再參諸被告未○○借牌標得之工程數量龐大,被告寅○○如非有利可圖,何須再三指定被告未○○提供之廠家參加投標? 四、被告寅○○連續將北門鄉公所發包五百萬元以下工程,事先指定由從事土木工程之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承攬,並由未○○、辛○、己○○、辰○○、巳○○、酉○○、癸○○、吳信桯等人各自提供預先安排之如附表一所示特定組合廠商名單予寅○○,由寅○○指示被告丁○○於辦理北門鄉公所公用工程招標時違法配合,使未○○、辛○、己○○、辰○○、巳○○、酉○○、癸○○、戊○○以所安排之一家廠商以接近底價之金額得標等情,除據未○○前揭自白及各出借名義廠商前揭所證外,另查: ㈠、辛○自八十五年十二月十日起迄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止,承包北門鄉公所之小型工程達七十五件,總金額達八千九百七十一萬五千元,均由被告寅○○指定「辛○土木包工業、龍益營造、龍億營造」之固定組合參與投標,比價結果均由辛○土木包工業以底價的百分之九十八、九十九之間得標,其詳情如附表三所示,如非事先由辛○預先安排提供組合廠商名單予寅○○,並由寅○○指示被告丁○○於辦理北門鄉公所公用工程招標時配合,以該區域符合承作小型工程之廠商豈止百家,焉有每次均僅通知「辛○土木包工業、龍益營造、龍億營造」等三家廠商?及每次均由「辛○土木包工業」以底價的百分之九十八、九十九之間得標,「龍益營造、龍億營造」則均固定擔任陪標角色之理?若非刻意安排,斷無如此巧合之可能,堪認被告辛○與指定廠商參與比價之被告寅○○與實際負責招標開標業務之被告丁○○事前已有謀議附表三之工程係由辛○土木包工業、龍益營造、龍億營造進行圍標,並安排由辛○土木包工業得標,以龍益營造、龍億營造擔任陪標乙情,應係實在。 ㈡、己○○自八十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至八十九年五月,從北門鄉公所得標十五件工程,總工程款為二千四百六十萬六千元,亦都以「龍億營造、龍益營造、廣全土木包工業」之固定組合投標,得標價與底價比均在百分之九十八以上,詳情如附表四所示。且從被告丁○○辦公處所扣得已預蓋印章之空白標單及估價單,辛○土木包工業部分有十二張,李文成的龍億土木包工業有十二張,李和泰的龍益土木包工業有十六張(見扣案證物編號九),清一色都是辛○叔姪經營之廠商,且張數相當,顯示為固定組合投標之用。另八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文山區道路排水溝擋土牆及晒穀場工程,押標金匯票雖分別為龍益營造、辛○及龍億土木,但兌領者龍益營造部分卻由龍億土木兌領,辛○部分則由龍益營造領取;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蚵寮地區道路排水擋土牆及晒穀場等工程,分別由龍億及龍益名義申購之押標支票,卻均由辛○所兌領乙情,此有相關押標匯(支)票為據(調查卷七五、七六頁),足見該三家土木包工業確有圍標附表四工程之情事,被告寅○○、丁○○主辦其間,若非事前與被告己○○謀議、刻意安排,斷無如此巧合之可能。 ㈢、辰○○所經營之尚曄土木包工業及實際經營之合毅營造,自八十五年二月二日起至八十九年十月三日,共承攬北門鄉公所五十一件工程,總金額達三千九百六十萬六千元,被告寅○○均指定「尚曄土木包工業、合毅土木包工業、燈旺土木包工業」、「曄土木包工業、燈旺土木包工業、太平土木包工業」或「太平土木包工業、合毅營造、燈旺土木包工業」固定組合廠商參與投標,比價結果大都由尚曄土木包工業及合毅營造以底價的百分之九十八至九十九間得標,詳情如附表五所示。據被告辰○○於九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在縣調站證陳稱:「我通常以謝德全之燈旺土木包工業及吳振平之太平土木包工業兩家作為陪標廠商」等語(見調查卷一○二頁正面),於九十年五月十七日檢察官偵查中亦供稱:「中樞村道排水及曬榖場工程,同時競標之太平土木及燈旺土木他們的押標金由我太太領取,是因我向他們借牌標的,押標金由他們出。丁○○只通知我一家,我去領標」等語(見偵查卷《八九營他四五號》六九頁)。更證其確有借牌圍標工程情事。復佐以證人即太平土木包工業負責人吳振平於九十年五月三十一日在縣調站亦證稱:「我可以肯定至八十二年以後即未再參與北門鄉公所任何工程之投標。該公所若有太平土木包工業參與投標的紀錄,那應該是我好友合毅營造負責人辰○○拿我牌照去陪標的。辰○○向我借用太平土木包工業之牌照使用有十幾年,其主要用途是作為得標公家工程之簽約保證廠商,有時候拿去作為標取公家工程之陪標廠商。我因經常將太平土木包工業及我的印鑑借給辰○○使用,且太平土木土木包工業牌照及繳稅等資料辰○○也影印很多份放在他那邊,他要如何使用太平土木包工業牌照去陪標、圍標取得該公所工程我並不清楚,也未參與,我只是把牌照借給他使用。辰○○使用太平牌照陪標,從未要我幫他填寫標單、標封,也從未將陪標工程價額告知於我,我也從未過問」等語(見調查卷一三○頁背面至一三一頁)。及證人即燈旺土木包工業負責人謝德全於九十年六月八日在縣調站證稱:「辰○○是我姊表兄弟。我完全沒有以燈旺土木包工業牌照參與北門鄉公所所發包工程之投標。該公所之所以有我經常參與投標紀錄,係因我曾將燈旺土木包工業牌照借給辰○○使用,應該是他拿我的牌照去投標比價用的。辰○○借用我的牌照去投標比價,該公所沒有按規定發函通知我前往領取標單並參加比價。其投標單之相關資料都由辰○○自己處理,至於何人填寫我不清楚,且辰○○也沒有經過我同意以上開方式參與投標。上述陪標大部分押標金都由辰○○出資申購,但偶而會拜託我先幫他代辦申購押標金,至於退還押標金都是由其自己兌領使用。辰○○借用我的牌照燈旺土木包工業均未得標,因此我並未向收取任何借牌費用」等語(見調查卷一三三頁背面至一三四頁正面)。其於九十年九月五日檢察官偵查中陳稱:「我沒有承包北門鄉公所工程。北門鄉公所紀錄燈旺土木包工業參與很多工程是辰○○向我借牌投標的。北門鄉公所不曾通知我領標單。我不認識寅○○及丁○○。工程押標金不是我出的」等語(見偵查卷《九○營偵一二○九號》五二頁)。另檢視八十八年三月十二日之「中樞村道路排水及晒穀場工程」,投標之三家廠商為合毅公司及太平、燈旺土木包工業,但兌領者有二件為郭碧紅,另一件由辰○○所兌領,有相關押標金支票在卷可憑。丁○○扣押證物編號四之廠商組合名單表中第三十七頁「合毅、太平、燈旺」三家之負責人及公司地址條戳,第四十五頁「合毅、東盛、燈旺」三家公司之負責人及公司地址條戳。可見辰○○確有與被告寅○○謀議指定特定廠商參與投標比價及借牌圍標工程,以圖承攬北門鄉公所發包工程之行為,被告丁○○主辦此項工程發包比價業務,竟僅通知辰○○一人,其有虛偽比價以圖利辰○○之共同犯意亦屬無疑。至於辰○○於本院上訴審否認向燈旺土木包工業、太平土木包工業借牌投標,其選任辯護人聲請本院上訴審向歸仁鄉公所調閱燈旺土木包工業、太平土木包工業全部投標資料以與本案投標資料比對筆跡部分,經本院上訴審抽樣調閱該二廠商在歸仁鄉公所辦理七甲巷道工程等比價資料,該二廠商所提出之估價單幾近相同(見本院上訴審卷第二宗第二一五頁、第二一七頁),顯係同一人書寫,本案有關之燈旺土木包工業、太平土木包工業之標單筆跡亦屬雷同(見本院上訴審卷第二宗第一八八頁至第一九五頁),參以辰○○於偵查中、證人謝德全、吳振平於調查站中已就借牌部分供述甚詳,辰○○嗣後否認借牌,顯非可採,其選任辯護人所為聲請,亦無必要,附此敘明。 ㈣、巳○○承包附表六所示工程部分,據巳○○於九十年六月八日在縣調站供稱:「我沒有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牌照。我是向我大嫂堂弟乙○○借用邑邦營造、大嫂堂弟王國雄借用道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道成工程)、大嫂大哥丙○○借用民生土木包工業之名義承攬北門鄉公所工程。我以前都承攬縣政府水利課的水利工程,後來一直都標不到,在八十四年間去拜託北門鄉長寅○○給我機會,經其同意並要求我提供廠商名單給公所總務,以便他指定廠商進行比價。我除提供前揭邑邦營造、道成工程、民生土木包工業等三家牌照外,並向我大嫂堂弟甲○○借用生大營造,向丙○○借用松陽營造,及向我朋友黃昱榮借用昱榮營造,將廠商名單給總務丁○○,以便於鄉長指定之用。通常我是以三家一個組合提供給他,而以邑邦營造、民生土木包工業、道成工程之名義得標,其他作為陪標之用。經鄉長寅○○同意後其會按照我事先提供之組合指定廠商比價。八十九年五月間成泰土木包工業承攬之工程,事先我不知道寅○○會指定邑邦營造參與陪標,是北門鄉申○○來找我說有些工程鄉長指定由他承攬,指定陪標廠商時有指定到邑邦營造,要求我讓他不做價格上競爭,我同意後,雖有寄出標單但將投標價提高便於他得標。我借用邑邦營造等牌照參與比價,如果純粹陪標則不給任何代價,如係借牌承作,則必須負擔百分之九稅款,並提供工程款百分之九十的憑證,其他盈虧都由我自行負責。扣押物編號○四廠商資料第五、二五、二三頁之廠商名單是我提供給北門鄉公所總務作為指定廠商比價之用,第五頁的組合是邑邦營造、昱榮營造、松陽營造,第二五頁之組合是道成工程、昱榮營造、民生土木包工業,第三三頁之組合是松陽營造、生大營造、民生土木包工業。丁○○有時候只用電話通知說鄉長有指定工程要我承作,要我前去領取標單,有時候以公文書面通知我。丁○○雖然只通知我一人,但領取標單時我都會帶領二人陪同我去各領一支,再依照所指定之廠商由我到不同銀行購買支票或郵局匯票,由我一人投寄三支標單。三家廠商的投標價都由我決定,我預計以那一家廠商名義承攬就將該家廠商標價寫的最低,其他二家陪標就以高價投標。雖然都由我決定與投寄,但其標單分別由三個人填寫。開標時一般我都會在場,而且會找其他兩格人作為陪標廠商代表。我一年平均承攬北門鄉公所發包之工程有四、五件,只要以道成工程、邑邦營造、民生土木包工業等廠商得標者,都是由我承攬製作。寅○○或丁○○沒有透露底價給我。鄉長指定之三家比價廠商均是我所提供,我便於運作所以將投標價以接近底價之方式投標而不至於漏標,如果有其他廠商參與競標就無法掌控,而必須將投標價壓低才有機會得標」等語(見調查卷一○七頁背面至一一○頁正面)。另據證人王午○○於九十年六月一日在縣調站證稱:「我除為家庭主婦外,並協助我先生王信仁處理松陽營造及我公公丙○○之民生土木包工業之業務。北門鄉公所會有松陽營造及民生土木包工業參與投標之紀錄,是因我表親劉瑞美(按巳○○的配偶)拿去參加投標。劉瑞美要去投標那個工程並無知會我,有關標單、投標金額及押標金應該都由她去處理。我及我先生王信仁均不曾到北門鄉公所領取民生土木包工業及松陽營造的投標單。北門鄉三寮灣新渡仔頭玉港排水災修工程名義上是由民生土木包工業得標,但我們實際並未施作,工程款是劉瑞美將北門鄉公庫支票交給我存入民生土木包工業之帳戶後,我再提領交予劉瑞美,稅金因是親戚關係並無細算。未提供扣押物編號○四廠商資料,即第五頁「邑邦營造、昱榮營造、松陽營造」,第三二頁「瑞華土木包工業、民生土木包工業、乾坤土木包工業」,第三三及四七頁「松陽營造、民生土木包工業、生大營造」等固定組合給北門鄉公所,但扣押物之松陽營造及民生土木包工業之條戳確實是我們的」等語(見調查卷一三八頁面至一三九頁)。證人即邑邦營造負責人乙○○於九十年六月八日在縣調站亦證稱:「我曾投資生大營造,約於三、四年前自行成立邑邦營造擔任負責人迄今。我個人本身從未參加過北門鄉公所之工程投標及未承攬過該公所之之營造工程。但在約二、三年前和我有親戚關係之巳○○開始向我借牌,並參加北門鄉公所之工程投標,順利承攬過該公所之營造工程。巳○○和我同出生在雲林縣水林鄉,又為我堂姐夫之胞弟,以前受僱於我堂姐夫黃文良(已死亡,為松陽營造之前負責人),接任工地現場主任,在向我借牌時巳○○並無任何營造牌照,至於現在有沒有我不清楚。巳○○約在二、三年前向我表示要借用我所有之邑邦營造參加北門鄉公所之工程招標,我因顧及親戚關係答應借牌,並提供邑邦之相關證件資料及印鑑章給巳○○。巳○○向我借用牌照,有給我每件工程款之百分之八點五作為代價,包含營業稅等稅金。我不清楚除借用我之牌照外,巳○○有否再向他人借牌。巳○○以邑邦營造承攬之北門鄉公所工程,印象中約一、二十件,詳細件數不清楚。該公所小型工程之招標,大部分都是直接通知巳○○去公所領標,我記得大約僅有三、四件該公所有實際寄信前來本公司通知領標參與投標,其他都是直接通知巳○○。有關投寄標單及填寫標單金額都是巳○○自行處理,開標也都由巳○○自行前往北門鄉公所,我並未參加過,領工程款則由我太太協助自邑邦營造帳戶將前述工程款扣除百分之八點五之金額,其餘全數交給巳○○。借用邑邦營造參加北門鄉公所招標,我只借給巳○○無借給他人,至於巳○○有無轉借他人我不清楚」等語(見調查卷一三五頁背面至一三七頁正面)。證人即民生土木包工業負責人丙○○於九十年六月一日在縣調站證稱:「我現擔任民生土木包工業負責人,其原是我經營,但我自六十歲(八十年間)之後,即交由我媳婦王午○○實際經營,我已十多年不過問業務。松陽營造負責人為我兒子王信仁,亦為實際負責人。我不知道民生土木包工業投標北門鄉公所情形,其業務實際由王午○○在處理」等語(見調查卷一四三頁背面)。證人即生大營造負責人甲○○於九十年十月八日檢察官偵查中亦證稱:「我是生大營造負責人。我在嘉義、雲林縣做土木工程,沒在北門鄉公所。我有參與北門鄉公所工程投標,事隔久矣,五、六年前,這幾年沒參與投標。未參與八十八年間三寮灣新渡仔頭玉港排水之工程之投標,這小工程的投標施工都交巳○○處理」等語(見偵查卷《九十營偵一二○九》一四一頁背面至一四二頁)。綜合前揭巳○○、證人王午○○、丙○○、乙○○、甲○○之陳述及特定組合廠商名單等證物,巳○○與被告寅○○、丁○○謀議指定特定廠商參與投標比價及借牌圍標工程之行為,亦甚明確。雖道成工程之負責人王國雄於本院上訴審審理時證稱附表六所示工程關於道成工程投標部分係渠投標施工云云,惟與道成工程同時參與比價之松陽營造及民生土木包工業均係巳○○之配偶劉瑞美借牌參加投標,業據證人王午○○於九十年六月一日在縣調站證述甚詳,則巳○○既借用松陽營造及民生土木包工業之名義,豈有獨漏道成工程之理,且王國雄係巳○○大嫂堂弟,雙方有一定之親誼存在,巳○○於偵查中已坦承道成工程名義係其借用,嗣後否認及王國雄於本院審理時所證,顯係迴避借牌圍標所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㈤、酉○○承包附表七所示工程部分,據酉○○於九十年六月十一日在縣調站供稱:「我印象中,幾乎只要我投標就得標,且我投標北門鄉公所的工程,完全都是由寅○○指定通比價之工程,從未參與公開招標工程之投標。我得標之工程,每次寅○○都是固定指定欣裕營造、龍益營造、達威營造、乙男營造、毅丞營造等廠商參與投標,有時候亦會指定辛○土木包工業參與投標,但每次都是由我以欣裕營造得標沒有例外。我自八十六間立欣裕營造開始投標該公所工程迄今,得標件數約有四、五十件,且每次投標均能得標,百投百中沒有例外,為何每件決標工程均在底價的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其原委我不清楚」等語(見調查卷一一四頁背面至一一六頁正面)。然稽之其為欣裕營造之負責人,該公司自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起至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承攬北門鄉公所共二十件小型工程,總工程款為四千六百二十二萬八千元,凡其投標者均能得標,得標價與底價比亦均在百分之九十八及九十九之間,競標之固定組合除了辛○土木包工業、龍益土木包工業及龍億土木包工業等北門鄉當地與鄉長熟稔之廠商外,另乙男營造、毅丞營造皆為高雄之廠商,且在欣裕營造參與投標前,未曾在北門鄉承包公共工程,若非酉○○提供予被告寅○○,其何以知道要指定這二家廠商比價!再觀之扣押物編號四丁○○所有廠商組合表中,編頁第七頁有「達威營造有限公司、龍益營造有限公司及欣裕營造有限公司」之組合,酉○○於縣調站訊問時承認該紙條為其所書寫提供予鄉長即被告寅○○等語(見調查卷一一頁背面),而其中達威營造有限公司亦是設址在高雄,足見上揭廠商組合名單確係酉○○所提供予被告寅○○,據以指定特定組合廠商參與該公所公用工程之投標比價,洵無疑義。 ㈥、癸○○所經營之成泰土木包工業,自八十八年十月十五日至八十九年五月三十日止,承攬如附表八所示北門鄉公所發包之工程四件,總工程款為四百六十七萬六千元,其中即有三件之投標廠商組合均為成泰土木包工業、邑邦營造及凱順土木包工業,得標價與底價比均在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復參之證人即受雇於癸○○所經營之成泰土木包工業之申○○於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在縣調站證稱:「我於七十餘年起陸續在癸○○所經營之成泰土木擔任泥水工迄今,係其正式員工。我印象中成泰土木承作北門鄉公所工程並由我負責水泥工的有八十八年十月至八十九年五月間北馬、渡仔頭擋土牆及排水工程、玉港村道路排水擋土牆改善工程、保吉村蚵寮社區活動中心增修建工程、鯤江村排水溝及路面改善工程、北門村廟前活動中心新建工程五件。我因癸○○曾向我抱怨他欲承攬北馬、渡仔頭擋土牆及排水工程,但鄉長指定該工程陪標之廠商有邑邦營造,可能會與他競標,因我與巳○○熟識,約八十九年五月間我在北門鄉永隆村我家附近遇到巳○○,我即拜託他將工程讓由成泰承攬,他未置可否,但事後即未與成泰競標而由成泰順利得標」等語(見調查卷一五八頁面一五九頁正面)。其上揭證詞核與前引被告巳○○所述不為價格競爭之情節,亦相符合,足徵癸○○確有以成泰土木、邑邦營造及凱順土木包圍標北門鄉公所公用工程之情事。雖申○○於本院上訴審證稱未要求邑邦巳○○不要競爭,凱順土木包工業之吳泰源於本院亦證稱係自己領標自己領回押標金云云,然附表八所示由成泰土木得標之工程,均由邑邦以高於底價方式陪標,三次由凱順土木以高於底價方式陪標,如非事先指定安排,焉有如此巧合?若為實質比價,再如何精算,亦不可能每次均二家高於底價而由酉○○之成泰土木恰巧以底價的百分之九十八、九十九之間得標,申○○嗣後改稱及吳泰源所證應屬迴避借牌圍標所為之詞,不足採信。 ㈦、戊○○所經營之鑫裕土木包工業,自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共承攬如附表九所示北門鄉二十一件工程,總工程款為三千零三十六萬一千一百元,得標價與底價比為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其中主要有信雅土木包工業(負責人為王信雄)為其配合陪標廠商,總共有十一件工程。又北門鄉公所於八十七年七月十四日辦理仁里村道路排水溝加蓋及晒場工程投標比價,參與投標比價之廠商分別為信雅土木包工業、成興土木包工業、鑫裕土木包工業,工程押標金之申購人分別為信雅土木包工業之王信雄,成興土木包工業之李吉成,鑫裕土木包工業之吳麗敏,但嗣後未得標之信雅土木包工業及成興土木包工業之工程押標金,卻均由戊○○之父親吳先直所兌領,有上揭供工程押標金之郵政匯票在卷足佐(見調查卷一四七頁),且戊○○所得標之工程若均經過實質比價程序,再如何精算,亦不可能每次均二家高於底價而由其所經營之鑫裕土木恰巧以底價的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價格決標,足見被告戊○○確係在無競爭之情況下,以高價標得北門鄉公所發包之工程,其有透過被告寅○○之指定在被告丁○○主辦之下進行圍標之行為,亦堪認定。 五、參以被告丁○○於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在縣調站自白稱:「(問:你於九十年五月十八日在本站(縣調站)陳述內容是否實在?)實在。(問:寅○○若欲由巳○○承攬該公所工程,會指定那幾家營造公司或土木包工業參與比價?)寅○○若要給巳○○承攬的工程,通常會指定『邑邦營造、松陽營造、民生土木』或『邑邦營造、生大營造、松陽營造』等固定組合參與比價。(問:寅○○若欲由酉○○承攬該公所工程,會指定那幾家營造公司或土木包工業參與比價?)寅○○若要給酉○○承攬的工程,通常會指定『欣裕營造』配龍億、辛○等土木包工業或龍益、毅丞及乙男營造陪標,其中乙男及毅丞都是設在高雄市的營造公司。(問:寅○○若欲由吳信桯承攬該公所工程,會指定那幾家營造公司或土木包工業參與比價?)寅○○若要給吳信桯承攬的工程,通常會指定『鑫裕土木』配合合毅營造、辛○、信雅、尚曄等土木包工業陪標。(問:寅○○若欲由癸○○承攬該公所工程,會指定那幾家營造公司或土木包工業參與比價?)寅○○若要給癸○○承攬的工程,通常會指定『邑邦營造、成泰土木、凱順土木』作為固定組合參與比價。(問: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政府採購法實施後北門鄉公所發包工程做法為何?)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至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臺南縣各鄉鎮列為試辦期,二百萬元以上之營繕工程採購案才必須上網公告,但該期間北門鄉公所幾乎將工程訂在二百萬元以下,所以其做法亦是由鄉長直接指定廠商進行比價。八十九年一月一日以後,就依照政府採購法規定,一百萬元以上必須上網公告,但北門鄉公所所發包之工程,都訂在一百萬元以下,再由鄉長固定指定廠商進行比價。(問: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政府採購法實施後,北門鄉公所有無依政府採購法上網公告招標之工程案件,其得標價與指定廠商比價有何差異?)根據我報審計室小型工程案件調查表(丁○○扣押物編號○一之四)所列三寮灣安排水改善工程,核定底價是二百五十九萬元,因超過二百萬元標準上網公告招標,參與投標廠商有八家,由義昌土木以一百九十七點六萬元得標,得標價是核定底價之百分之七十六點二九。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北門鄉排水改善工程,核定底價是一百四十萬元,因超過一百萬元標準所以上網公告招標,參與投標廠商九家,由辛○土木以九十二點八萬元得標,得標價僅是核定底價之百分之六十六點二九。根據貴站所列資料,八十九年十月十二日永隆村海埔地區道路擋土牆改善工程,核定底價一百八十六萬元,超過當時二百萬元標準所以上網公告招標,參與投標廠商有六家,由辛○土木以一百二十九點八萬元得標,得標價僅核定底價之百分之六九點八。指定廠商比價,因為無人競標,其得標都接近底價通常都達到百分之九十八以上,而公告上網招標之工程,因有廠商競標,所以得標價遠低於核定底價。」(見調查卷八八頁背面至九○頁正面),益徵巳○○、酉○○、癸○○、戊○○上開所辯各詞,為不可採。被告寅○○確有與被告未○○、辛○、己○○、辰○○、巳○○、酉○○、癸○○、戊○○謀議,由被告未○○等提供特定組合廠商名單予被告寅○○,據以指定參與北門鄉公所公用工程投標比價之廠商,由被告丁○○負責執行,以達讓特定廠商在無競標之情況下圍標取得承攬工程,獲取不法利益之目的。 六、按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又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行政程序法第二條、第四條、第十條、行政訴訟法第二條二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行政裁量之行使,倘有違背法令,誤認事實,違反目的,違反平等權或比例原則等情形之一者,揆諸行政訴訟法第一條第二項之規定(現行法第二條第二項),仍不失為違法。行政法院七十一年判字第八一一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鄉長基於其職權指定廠商參與該鄉公所所發包公用工程之投標比價,固係行使行政裁量權,然揆諸上引規定及判例意旨,倘行政裁量之行使不合授權法規之目的或濫用權力或違反平等原則等之行政恣意行為,即屬違法。查被告未○○、辛○、己○○、辰○○、巳○○、酉○○、癸○○、戊○○圍標北門鄉公用工程之事實,灼然明確,已如前述。本件被告寅○○身為鄉長,其與被告未○○等謀議包攬其職權所發包之工程,並完全依被告未○○等所提供之特定組合名單指定為參與投標比價之廠商,以達使被告未○○等廠商承攬該鄉工程之目的,自係濫用其行政裁量權,且違反政府取締圍標行為之規定,亦顯對被告未○○等廠商為差別待遇,尚難舉行政裁量之大纛,而阻卻違法。被告丁○○承寅○○之命,辦理工程之招標及發包業務,僅通知被指定之未○○等人前來一次領取三份標單,或縱有通知陪標廠家前來領取標單之情事,亦僅為符合三家比價之形式要件,實則已內定由特定廠家得標,乃任由未○○等人借用陪標廠商之名義,進行形式之假競標比價,於製作比價開標紀錄時,明知該工程均係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借用人頭進行比價,並無三家廠商進行比價之事實,被告寅○○與丁○○因而與被告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謀議,將三家廠商進行比價之不實事項連續登載於丁○○職務上所掌之比價紀錄表上,此有該比價紀錄表在卷足稽,自係登載不實,嗣提出行使而由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所掌控出價低於底價之廠商得標,致使未○○等人在無競標下順利如原謀議以接近底價得標而牟得不法高利,除足以生損害於北門鄉公所辦理工程招標之公正性外,亦係對於主管之事務,明知為違背「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察條例」第六條及「臺灣省各機關營繕工程投標須知」第十六條等法令之規定,而為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之行為,被告寅○○與丁○○二人就此有不法犯意之聯絡,甚為明顯。 七、查被告寅○○自八十三年三月間上任迄至九十年三月止,未○○以瑞華、海華、正丰等土木包工業及力新、龍鶴營造公司等牌照非法取得該公所二億四千八百九十七萬六千七百九十一元之工程承作;辛○以辛○土木包工業牌照非法取得八千九百七十一萬五千元工程承作;辰○○以合毅營造有限公司及尚曄土木業牌照非法取得三千九百六萬六千元工程承作;己○○以龍億土木包工業牌照非法取得二千四百六十萬六千元工程承作;巳○○以邑邦、道成營造有限公司及民生土木業牌照非法取得二千零八十一萬一千元工程承作;癸○○以成泰土木業牌照非法取得四百六十七萬六千元工程承作;酉○○以裕欣營造有限公司牌照非法取得四千六百二十二萬八千元工程承作;戊○○以鑫裕土木牌照非法取得三千零三十六萬一千一百元,共計非法發包工程款項金額達五億零四百九十七萬九千八百九十一元,此有臺南縣北門鄉公所九十六年六月十一日所行字第0960004131號函所檢附統計之工程細目一覽表在卷可稽,未○○承包工程除成本獲利外業已給付工程款一成之回扣即二千四百八十九萬七千六百七十九元予被告寅○○,已如前述,而未○○於本院上訴審審理時結證稱「二億多(工程款)我扣除回扣之後,大約賺二千多萬元。」(見本院上訴審卷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審理筆錄第十頁第四行筆錄),約等於一成回扣數額,以未○○承作該公所工程所給付之回扣數額及相對應之獲利金額合計約發包金額二成為標準計算,上開違背法令圖利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之金額至少達一億零九十九萬五千九百七十八元。況本案被告寅○○及丁○○,與廠商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勾結,以借牌圍標方式虛偽比價,致其因無競爭性,即可以接近底價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之價格得標,若正常有競標之情形存在,則得標價與底價比立刻降至百分之六、七十左右,如八十八年十二月七日之三寮彎排水改善工程,有六家以上廠商競標,得標價與底價比為百分之七十六點三;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北門鄉排水改善工程,八家廠商競標,辛○土木得標,得標價與底價比是六十六點三;八十九年十月十二日永隆村海埔地區道路擋土牆改善工程,有五家廠商競標,辛○土木包工業得標,得標價與底價比是百分之六十九點八,與本件附表二至九工程得標多在底價百分之九十八以上比較,經過實質比價後之得標價至少比圍標價格減少二成以上,上開共計非法發包工程款項金額如前所述為五億零四百九十七萬九千八百九十一元,以最有利於被告二成計算,圍標廠商獲得之不利益金額亦至少有一億零九十九萬五千九百七十八元,本院爰認定被告寅○○、丁○○非法圖利他人之數額為一億零九十九萬五千九百七十八元。被告寅○○所辯:未指定特定廠商參與投標比價圖利廠商,也未收受被告未○○承包工程之回扣云云;被告丁○○所辯:均依規定辦理工程投標比價,未圖利廠商云云,均係事後畏罪卸責之詞,皆不足採信,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寅○○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並與被告丁○○共同非法圖利他人之犯行;被告未○○交付賄賂之犯行均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八、新舊法比較: 查刑法業以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14901號令修正公佈第1~3、5、10、11、15、16、19、25~27、第四章章名、28~31、33~38、40~42、46、47、49、51、55、57~59、61~65、67、68、74~80、83~90、91-1、93、96、98、99、157、182、220、222、225、229-1、231、231-1、296-1、297、315-1、315-2、316、341、 343條條文;增訂第40-1、75-1條條文;刪除第56、81、94 、97、267、322、327、331、340、345、350條條文;並自 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被告行為後,其應適用之相關法律已有變更,茲就與本案適用有關之條文,比較說明如下: ㈠、共同正犯:查修正施行前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而修正施行後同條則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依修正條文立法理由說明,將原條文所定「實施」修正為「實行」,主要目的係在排除僅參與犯罪之「陰謀」或「預備」階段者成立共同正犯之可能,就此而言,修正施行後刑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已較修正前之規定限縮共同正犯成立之範圍,自以修正施行後之規定有利於被告寅○○、丁○○、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而應適用現行刑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論以共同正犯。 ㈡、牽連犯:查被告行為後,九十四年一月七日修正公佈之刑法,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修正後之刑法刪除第五十五條關於牽連犯之規定。本件被告寅○○所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貪污圖利罪、刑法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三條公務員明知不實而登載之公文書罪等三罪間,被告丁○○所犯上揭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貪污圖利罪、刑法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三條公務員明知不實而登載之公文書罪等二罪間,均具有牽連犯之關係,依修正前即行為時之規定,被告寅○○應從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斷;被告丁○○應從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貪污圖利罪處斷。依修正後之刑法既已刪除牽連犯之規定,則所犯上述各罪應依數罪併罰之規定分論併罰。比較新舊法之規定,修正後之規定並非較有利於被告,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應適用行為時之法律,即適用修正前刑法第五十五條牽連犯之規定,被告寅○○應從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斷;被告丁○○應從一重之之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貪污圖利罪處斷。 ㈢、連續犯:按行為後法律修正,致行為時與裁判時之法律規定不同,而有刑法第二條第一項行為後法律變更之情形者,應比較新舊法,依「從舊從輕」之法則,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又所稱「法律變更」應係指刑罰法律變更,即犯罪構成要件或處罰之內容變更,或「罪」「刑」雖未變更,但因法條修正結果,使刑罰之實質內容發生變動而輕重之別者而言。被告行為後,於九十四年一月七日修正,同年二月二日公布,九十五年七月一日修正施行之新刑法,已刪除第五十六條連續犯之規定,原屬連續犯之數個犯罪行為,依新法應論以數罪,併合處罰之,而依修正前之刑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則論以裁判上一罪,顯然罪刑之處罰內容發生變動,此部份之修正,自屬法律變更,應有新舊法之比較適用,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以舊法較有利於行為人,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應依修正前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規定,論以一罪,併加重其刑(最高法院九十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第八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 九、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裁判時之法律,但裁判前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定有明文;即對於犯罪行為之處罰,以依裁判時之法律論處為原則,依裁判前之法律論處為例外,惟此例外情形,必須裁判時之法律與行為時之法律均有處罰之明文,始有比較新舊法而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法律之可能。查貪污圖利罪,自貪污治罪條例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修正公布全文以來,先後歷經八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九十年十一月七日兩度修正。又八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施行之原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直接或間接圖私人不法之利益罪,除法定刑度不變外,其構成要件業經限縮修正為「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於九十年十一月七日修正公布施行,自同年月九日生效,增加「明知違背法令」及「因而獲得利益」兩項要素(前者包括所有公務員所應遵守之基本規範;後者指一切足使其本人或其他第三人﹙含自然人及法人﹚之財產增加經濟價值者,包括現實財物及其他一切有形、無形、消極與積極之財產利益而言。﹝見修正條文立法說明﹞),以減少該罪之適用範圍。對照修正前後之規定,其構成要件已有所不同,自無比較新舊法而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法律之可言。故應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適用裁判時之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關於圖利罪之規定論處。至於被告未○○交付賄賂及被告寅○○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之時間係自八十三年二月八日起至九十年二月十九日止,且連續犯之,該部分之法律於行為後並未修正,故適用裁判時之法律,無適用刑法第二條第一項比較新舊法之問題,先予敘明。再按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犯罪態樣為「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而貪污治罪條例第一項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之所謂「回扣」,係指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就應給付之建築材料費或工程價款,向對方要約,提取一定比率,或扣取其中一部分,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經辦公用工程浮報價額數量罪,所謂「浮報價額數量」,係指就原價格故為提高,以少報多,從中圖利而言(最高法院七十五年台上字第五一三六號判決參照)。而本條款既屬公務員之重大貪污行為,且所指之其他舞弊情事係屬概括規定,自應與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等獲取不正當利益者有等同的危害性方可相提併論(八十六年十二月刑事法律專題研究(十三)第七九至八一頁參照)。本件被告寅○○固有與被告未○○謀議,由其提供特定廠商名單,供被告寅○○指定於北門鄉公所辦理公用工程之投標、比價,以達使被告未○○承攬北門鄉公所公用工程之目的,並因而收取工程款一成回扣之情事,但查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丁○○亦涉有收取回扣,亦無積極證據可認未○○、辛○、己○○、辰○○、巳○○、酉○○、癸○○、戊○○因此所承攬之工程,有偷工淢料或其他財務弊端之情事,自難遽以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其他舞弊情事」相繩。被告寅○○、丁○○違背法令圖利他人所為,均犯有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貪污圖利罪,彼等允許廠商借牌圍標而為形式比價並與廠商簽約所為,係犯刑法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三條公務員明知不實而登載之公文書罪,被告寅○○經辦工程收取回扣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被告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借牌圍標而為形式比價,被告丁○○乃將三家廠商進行比價之不實事項連續登載於其職務上所掌之相關比價文書上並進而持以行使,所為均係犯刑法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三條公務員明知不實而登載之公文書罪。公訴意旨認被告寅○○、丁○○上開行為,均應依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處斷,尚有未洽,惟因起訴基本事實同一,爰依法變更起訴法條。又被告等登載不實之低度行為為嗣後提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另公訴人已於起訴書事實欄內論述被告等形式比價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行,雖未於理由欄內載明法條,仍係於起訴效力範圍內,本院自得一併審理。至於被告未○○交付違背職務之賄賂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交付賄賂罪。被告寅○○與被告丁○○間,就所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貪污圖利罪,及刑法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三條公務員明知不實而登載之公文書罪,互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就所犯刑法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三條公務員明知不實而登載之公文書罪,與被告寅○○與被告丁○○間互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寅○○多次經辦公用工程收受回扣,並與被告丁○○多次違背法令圖利他人,多次允許廠商借牌圍標而為形式比價並與廠商簽約,被告未○○多次交付賄賂等行為犯行,均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亦相同,顯均係基於概括犯意為之,各應依連續犯之規定,分別以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貪污圖利罪、刑法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三條公務員明知不實而登載之公文書罪及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之交付賄賂一罪論。按無期徒刑不得加重,刑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定有明文,故除無期徒刑部分不得加重外,其餘刑度並均加重其刑。被告寅○○所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貪污圖利罪、刑法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三條公務員明知不實而登載之公文書罪等三罪間,被告丁○○所犯上揭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貪污圖利罪、刑法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三條公務員明知不實而登載之公文書罪等二罪間,各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被告寅○○應從一重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斷,被告丁○○則應依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貪污圖利罪處斷。再按同條例第二條所列刑事案件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於偵查中供述與該案案情有重要關係之待證事項或其他共犯之犯罪事證,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該案之其他共犯者,以經檢察官事先同意者為限,就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減輕或免除其刑。證人保護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乃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自白交付賄賂減免其刑之特別規定,查被告未○○在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交付工程回扣予被告寅○○之事,且檢察官亦認其犯後深表悔意,並供出被告寅○○及丁○○犯罪情節,因而偵破本案,允諾依證人保護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減輕其刑,本院酌其犯後確有悔意,對案情交待清楚,有助於本案事實之釐清,足堪憫惜,爰依證人保護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免除其刑,以勵自新。 十、撤銷原判決之理由: 原審以被告寅○○、丁○○、未○○三人涉案事證明確,而對被告寅○○、丁○○二人論罪科刑,對被告未○○諭知免刑,固非無見,惟查: ㈠、被告寅○○固有各與被告未○○等謀議,由其等提供特定廠商名單,供被告寅○○指定於北門鄉公所辦理公用工程之投標、比價,以達使被告未○○等承攬北門鄉公所公用工程之目的,並因而收取工程款一成回扣之情事,但查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丁○○亦涉有收取回扣,被告丁○○之行為僅構成共同對於主管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罪,且未於縣調站授受詢問時自白,原判決未察,論以被告丁○○共同連續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責,未論以共同貪污圖利罪,且誤以與偵訊錄影帶內容不符之筆錄為有自白之事實,均有未當。 ㈡、被告寅○○、丁○○允許廠商借牌圍標而為形式比價並與廠商簽約所為,與被告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共犯刑法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三條公務員明知不實而登載之公文書罪,公訴人已於起訴書事實欄內論述被告等形式比價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行,雖未於理由欄內載明法條,仍係於起訴效力範圍內,原判決未予一併論究,自有未洽。 ㈢、按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規定「意圖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契約、協議或他方式之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此係任意圍標之型態,在政府採購法實施前係以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加以處罰,此條項之處罰前提需有「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之意圖,而行為人之手段則須為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其結果需為「使廠商不為投標」與「使廠商不為價格競爭」。又所謂「使廠商不為價格競爭」係指原有投標意思之廠商,由於合意之結果而不為價格競爭。復按政府採購法於九十一年二月六日修正公布,其中第八十七條增訂第五項「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亦同」,原第五項未遂規定則改列第六項。政府採購法以增列條項之方式對借牌投標、陪標行為加以明確規定處罰,而非修正前該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條文,足徵借牌投標、陪標行為並非修正前該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所規範之對象。本件被告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如原判決事實認定,既係以借牌投標、陪標之行為,以達形式上符合投標比價之規定,而取得附表二至九所示工程,該被借牌投標、陪標之廠商,即非所謂「原有投標意思之廠商,由於合意之結果而不為價格競爭」,自不符合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條文之「使廠商不為價格之競爭者」之要件,而被告未○○等人行為時均在九十一年二月六日政府採購法修正公布前,其行為時既無有關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之處罰規定,依罪刑法定主義,自不得以推論方式認彼等之行為符合當時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處罰要件,而科以未○○等人「共同連續意圖影響決標價格,借用其他廠商陪標之方式,使廠商不為價格之競爭」罪,原判決認被告寅○○、丁○○、未○○均成立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使廠商不為價格競爭罪,亦非允當。被告寅○○、丁○○上訴意旨否認犯罪,檢察官上訴意旨認被告寅○○、丁○○仍應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三款之「其他工程舞弊」罪,並認被告未○○應成立貪污圖利罪之共犯,雖均為無理由,但原判決既有前揭可議之處,且與原理由部分復無法分割,自屬全部無法維持,應由本院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寅○○身為民選鄉長,不知奉公守法,為鄉民謀福利,以為表率,卻為貪圖己利,竟藉辦理公用工程之職權,從中收取高達二千四百八十九萬七千六百七十九元之工程回扣,除違背於鄉民託負,更敗壞政風,犯罪後毫無悔意,而被告丁○○係鄉公所總務主任,承辦該鄉公用工程時明知鄉長即被告寅○○指定特定廠商違法行事,非但不思力諫,甚或向主管關機關告發,竟為保住己身職位,迎合奉承,並參與圖利廠商之事,有虧公務員嚴守法紀之職責,但其僅配合被告寅○○之違法犯行,本身並未取得不法利得;被告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貪圖不法利益,明知未進行實際比價,以圍標方式取得公共工程,標價均接近底價,浪費公帑等一切情狀,除就被告未○○部分依證人保護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免除其刑,以勵自新外,就被告寅○○、丁○○部分各量處如主文第二項、第三項所示之刑;就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量處如主文第五項所示之刑,以資懲儆。按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業經立法院於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三讀通過,並定於九十六年七月十六日施行。而犯罪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減刑:一、死刑減為無期徒刑。二、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二十年。三、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減其刑或金額二分之一。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定有明文。經查,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所犯本件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三條之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所犯上開各罪,復無不得減刑之例外情形,自合於上開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應予減刑。又被告寅○○、丁○○均係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故依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分別宣告被告寅○○褫奪公權五年、被告丁○○褫奪公權三年。被告寅○○向被告未○○收取之回扣合計為二千五百九十四萬六千八百八十元,均係其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所得之財物,依貪污治罪條例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應予追繳,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以其等財產抵償之;又按貪污治罪條例第十條關於貪污所得財物追繳、追徵價額或以財產抵償之規定,以實施犯罪行為所得者為限,如實施犯罪行為者未得財物,除非共犯連帶之情形,否則無適用餘地(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六三六七號判決參照),被告丁○○貪污直接圖利他人,無證據證明其得有財物;而被圖利者雖得有財物(金錢),然非被告丁○○圖利犯行之共同正犯,對被告丁○○而言,自無從連帶追繳所得財物或以財產抵償,又上開被告寅○○所收取之回扣均屬不法犯罪之財物,不宜發還被告未○○,附此敘明。至於扣案如附表十所示之物品,均非應予沒收之物,爰不諭知沒收,併此敘明。 貳、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部分: 一、公訴意旨略以:寅○○係台南縣北門鄉鄉長,負責綜理該鄉各項業務;丁○○係台南縣北門鄉公所總務,負責承辦該公所營繕工程採購發包作業,均為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概括犯意,連續將該公所發包五百萬元以下工程,事先指定由無公務員身分之未○○、辛○、辰○○、己○○、巳○○、酉○○、癸○○、吳信桯等特定包商分別直接承攬,且為求前揭未○○等人能在無競價或無競標下以接近底價承攬牟取更高利潤,乃與前揭包商謀議,由前揭包商提供數家固定組合廠商名單予寅○○,再由寅○○按原謀議指定承作包商,並由丁○○通知前揭被指定承作包商一次領取三份標單,任由未○○等人一人持用二家或三家原提供而被指定廠商牌照及押標金,以接近底價之投標價進行投標,嗣由丁○○虛偽辦理不實比價或議價,並補作工程發包書面作業程序,致使未○○等人在無競標下順利如原謀議以接近底價(九成八以上)分別取得如附表二至九所示工程承作而牟得不法高利。自八十三年三月間寅○○上任迄至九十年三月止,未○○以瑞華、海華、正丰等土木包工業及力新、龍鶴營造公司等牌照非法取得該公所二億五千九百四十六萬八千八百元工程承作;辛○以辛○土木包工業牌照非法取得一億零七百六十四萬五千元工程承作;辰○○以合毅營造有限公司及尚曄土木業牌照非法取得四千四百三十五萬六千元工程承作;己○○以龍億土木包工業牌照非法取得二千四百六十萬六千元工程承作;巳○○以邑邦、道成營造有限公司及民生土木業牌照非法取得二千零八十二萬九千元工程承作;癸○○以成泰土木業牌照非法取得四百六十七萬六千元工程承作;酉○○以裕欣營造有限公司牌照非法取得四千六百二十二萬八千元工程承作;戊○○以鑫裕土木牌照非法取得三千零三十六萬二百元,共計非法發包工程款項金額達五億三千八百一十六萬九千元,以該公所公開招標得標率平均七成計,以上工程圖利金額至少達一億零七百六十三萬餘元,寅○○並向未○○收取工程款一成之回扣,共二千五百九十四萬六千八百八十元。因認被告辛○、辰○○、己○○、巳○○、酉○○、癸○○、戊○○共同犯有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工程舞弊罪云云。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及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按刑事訴訟法上所謂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係指足以認定被告確有犯罪行為之積極證據而言,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基礎(最高法院二十九年度上字第三一О五號及四十年度台上字第八十六號分別著有判例可資參照)。而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又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為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最高法院三十年度上字第八一六號及七十六年度台上字第四九八六號亦分別著有判例可資參照)。復按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犯罪態樣為「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該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之所謂「回扣」,係指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就應給付之建築材料費或工程價款,向對方要約,提取一定比率,或扣取其中一部分,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經辦公用工程浮報價額數量罪,所謂「浮報價額數量」,係指就原價格故為提高,以少報多,從中圖利而言(最高法院七十五年台上字第五一三六號判決參照)。而本條款既屬公務員之重大貪污行為,且所指之其他舞弊情事係屬概括規定,自應與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等獲取不正當利益者有等同的危害性方可相提併論(八十六年十二月刑事法律專題研究(十三)第七九至八一頁參照)。再按修正前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規定「意圖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契約、協議或他方式之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修正後規定亦同),此係任意圍標之型態,在政府採購法實施前係以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加以處罰,此條項之處罰前提需有「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之意圖,而行為人之手段則須為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其結果需為「使廠商不為投標」與「使廠商不為價格競爭」。又所謂「使廠商不為價格競爭」係指原有投標意思之廠商,由於合意之結果而不為價格競爭。三、訊據被告辛○、辰○○、己○○、巳○○、酉○○、癸○○、戊○○等人均雖均否認被告寅○○有將附表二至九所示工程,事先指定彼等承攬,並由彼等各自提供預先安排之如附表一所示特定組合廠商名單予寅○○,由寅○○指示被告丁○○於辦理工程招標時違法配合等情,惟根據前揭理由欄壹有罪部分四之調查所得,被告寅○○確有與上開被告謀議,由其等提供特定廠商名單,供寅○○指定於北門鄉公所辦理公用工程之投標、比價,以達使被告等承攬北門鄉公所公用工程之目的,寅○○並因而向未○○收取工程款一成回扣之情事,但查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因此所承攬之工程,有偷工減料或其他財務弊端之情事,而收取回扣者僅鄉長寅○○一人,與被告辛○、辰○○、己○○、巳○○、酉○○、癸○○、戊○○等人無涉,依前揭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工程舞弊罪係屬公務員之重大貪污行為,所指之其他舞弊情事係屬概括規定,應與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等獲取不正當利益者有等同的危害性方可相提並論之犯罪構成要件說明,被告辛○、辰○○、己○○、巳○○、酉○○、癸○○、戊○○等人上開行為,自難遽以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其他舞弊情事」相繩。又檢察官上訴意旨謂圖利罪應屬刑法背信罪之特殊犯罪類型,上開被告等人與寅○○、丁○○勾結牟利,應成立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款之圖利罪共犯云云。惟按共犯在學理上,有任意共犯與必要共犯之分,前者指一般原得由一人單獨完成犯罪而由二人以上共同實施者,當然有刑法總則共犯之適用,後者指須有二人以上參與實施始能成立之犯罪而言。必要共犯,尚可分為二人以上朝同一目標共同參與犯罪實施之「聚合犯」,及二個或二個以上之行為人,彼此相互對立之意思經合致而成立犯罪之「對向犯」,「對向犯」因行為者各有其目的,各就其行為負責,彼此間無所謂犯意之聯絡,當然無適用刑法第二十八條共同正犯之餘地。又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圖利罪,係屬身分犯,以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為犯罪主體,無此身分者,依同條例第三條之規定,固亦得成立本罪之共同正犯,然必無此身分者與有此身分者,並非互相對立之「對向犯」,而係彼此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朝同一目的,共同對於有此身分者所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得該有此身分者本人或圖得其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始足當之;若該有此身分者所圖利之對象,即係該無此身分者,則二人係居於彼此相互對立之對向關係,行為縱有合致,並使該無此身分者因而得不法之利益,但二人之行為既各有其目的,分別就各該行為負責,彼此間無所謂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除另有處罰該無此身分者之他項罪名外,尚難以上開圖利罪之共同正犯論處(最高法院九十年度台上字第六○四號參照)。被告寅○○、丁○○為承辦上揭公用工程之公務員,其等經辦上揭工程,明知違背法令,直接圖未○○、辛○、己○○、辰○○、巳○○、酉○○、癸○○、戊○○不法利益,該等被圖利者並因而獲得利益,被告寅○○、丁○○固應成立該圖利罪之共犯,然參諸上引最高法院判決意旨,其二人與被圖利對象之未○○、辛○、己○○、辰○○、巳○○、酉○○、癸○○、戊○○,無論以圖利罪共同正犯之餘地,檢察官上訴意旨所指圖利罪共犯之論述,尚非本案所得採取。再原審判決認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所為觸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使廠商不為價格競爭罪部分,原非檢察官之論罪法條,且按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規定「意圖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契約、協議或他方式之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此係任意圍標之型態,在政府採購法實施前係以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加以處罰,此條項之處罰前提需有「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之意圖,而行為人之手段則須為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其結果需為「使廠商不為投標」與「使廠商不為價格競爭」。又所謂「使廠商不為價格競爭」係指原有投標意思之廠商,由於合意之結果而不為價格競爭。復按政府採購法於九十一年二月六日修正公布,其中第八十七條增訂第五項「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亦同」,原第五項未遂規定則改列第六項。政府採購法以增列條項之方式對借牌投標、陪標行為加以明確規定處罰,而非修正前該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條文,足徵借牌投標、陪標行為並非修正前該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所規範之對象。本件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如前所述既係以借牌投標、陪標之行為,以達形式上符合投標比價之規定,而取得附表二至九所示工程,該被借牌投標、陪標之廠商,即非所謂「原有投標意思之廠商,由於合意之結果而不為價格競爭者」,自不符合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條文之「使廠商不為價格之競爭者」之要件,而被告辛○等人行為時均在九十一年二月六日政府採購法修正公布前,其行為時既無有關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之處罰規定,依罪刑法定主義,自不得以推論方式認彼等之行為符合當時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處罰要件,而科以未○○等人「共同連續意圖影響決標價格,借用其他廠商陪標之方式,使廠商不為價格之競爭」罪。 四、綜上所述,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依據檢察官之起訴事實並不成立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工程舞弊罪,其與被告寅○○、丁○○共謀,由彼等以借牌投標、陪標之方式牟取不法利益,因彼等係被圖利之對象,無由與寅○○、丁○○成立公務員貪污圖利罪之共犯,又彼等借牌投標、陪標之方式主導決標價格所為,與修正前後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構成要件尚屬有間,雖被告等行為符合九十一年二月六日修正公布之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罪,惟該罪係被告等行為後所增訂,依罪刑法定主義,自不得以修正後該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處罰。此外,本院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所為涉犯其他罪名,揆諸前引法條及判例意旨,應認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被訴犯罪不能證明。原判決變更檢察官之起訴法條,論以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均成立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使廠商不為價格競爭罪,而予以科刑,尚非適當,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上訴意旨否認借牌之理由雖非全然可採,檢察官上訴意旨關於公務員圖利罪不應排除對向共犯之論述雖無理由,但原判決就此所為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科刑之判決既非適當,仍應認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等人之上訴為有理由。因此部分與上開有罪部分有牽連犯裁判上一罪之關係,爰撤銷被告辛○、己○○、辰○○、巳○○、酉○○、癸○○、戊○○等有罪之判決,不另為無罪之諭知,以符法制。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但書、第三百條,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條、第十七條,證人保護法第十四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條前段、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七條第二項、修正前刑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七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劉得鉦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7 年 3 月 7 日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蔡崇義 法 官 董武全 法 官 曾文欣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書記官 李育儒 中 華 民 國 97 年 3 月 11 日附錄法條: 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三 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四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私人不法之利益者。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 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不具第二條人員之身分而犯前項之罪者,亦同。 犯前二項之罪而自首者,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六條 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三條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表一: ┌───┬───────────────────────────────┐ │被 告│參與圍標之特定廠商組合 │ ├───┼───────────────────────────────┤ │未○○│「海華土木包工業、瑞華土木包工業、正丰土木包工業」;「海華土木│ │ │包工業、建合土木包工業、唐龍營造」;「瑞華土木包工業、正丰土木│ │ │包工業、壹堯土木包工業」;「尚曄土木包工業、建合土木包工業、正│ │ │丰土木包工業」;「建合土木包工業、力新營造、正丰土木包工業」;│ │ │「建合土木包工業、力新營造、龍鶴營造」;「壹堯土木包工業、立吉│ │ │土木包工業、奕豪土木包工業」等。 │ ├───┼───────────────────────────────┤ │辛○ │「辛○土木包工業、龍億土木包工業、龍益營造」等。 │ ├───┼───────────────────────────────┤ │己○○│「龍億土木包工業、龍益營造、廣全土木包工業」等。 │ ├───┼───────────────────────────────┤ │辰○○│「合毅營造、尚曄土木包工業、太平土木包工業」;「尚曄土木包工業│ │ │、太平土木包工業、燈旺土木包工業」;「合毅營造、燈旺土木包工業│ │ │、太平土木包工業」等。 │ ├───┼───────────────────────────────┤ │巳○○│「邑邦營造、松陽營造、民生土木包工業」或「邑邦營造、生大營造、│ │ │松陽營造」等。 │ ├───┼───────────────────────────────┤ │酉○○│「欣裕營造、辛○土木包工業、龍益營造」;「欣裕營造、龍億土木包│ │ │工業、毅丞營造」等。 │ ├───┼───────────────────────────────┤ │癸○○│「邑邦營造、成泰土木包工業、凱順土木包工業」等。 │ ├───┼───────────────────────────────┤ │吳信桯│「鑫裕土木包工業、正丰土木包工業、信雅土木包工業」;「鑫裕土木│ │ │包工業、合毅營造、信雅土木包工業」;「鑫裕土木包工業、辛○土木│ │ │包工業、合毅營造」等。 │ └───┴───────────────────────────────┘ 附表二:未○○圍標承攬北門鄉公所工程一覽表 ┌───┬─────────┬─────┬──────┬────┬───┐ │ │ │ 開標日期│ 得標商 │底 價 │得標 │ │編 號│工程名稱 ├─────┼──────┼────┤ │ │ │ │ 承攬人 │ 陪標商 │得標價 │比例 │ ├───┼─────────┼─────┼──────┼────┼───┤ │ │雙春村社區簡易運動│ 83/5/14 │ 瑞華土木 │492000 │99.2% │ │ 一 │場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488000 │ │ ├───┼─────────┼─────┼──────┼────┼───┤ │ │北門鄉○○村道路修│ 83/5/26 │ 海華土木 │0000000 │99.8% │ │ 二 │復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北門鄉錦湖村排水工│ 83/6/8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 三 │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北門鄉○○道路柏油│ 83/6/15 │ 海華土木 │962000 │99.6% │ │ 四 │及排水溝仁里村排水├─────┼──────┼────┤ │ │ │溝加蓋工程 │ 未○○ │ 正丰、瑞華 │958000 │ │ ├───┼─────────┼─────┼──────┼────┼───┤ │ │北門鄉○○道路柏油│ 83/6/15 │ 瑞華土木 │868000 │99.7% │ │ 五 │及排水溝雙春村擋土├─────┼──────┼────┤ │ │ │牆工程 │ 未○○ │ 正丰、海華 │865000 │ │ ├───┼─────────┼─────┼──────┼────┼───┤ │ │仁里村道路排水改善│ 83/6/23 │ 海華土木 │480000 │99.6% │ │ 六 │工程 ├─────┼──────┼────┤ │ │ │ │ 未○○ │ 正丰、瑞華 │478000 │ │ ├───┼─────────┼─────┼──────┼────┼───┤ │ │永隆村道路排水改善│ 83/6/23 │ 海華土木 │480000 │99.8% │ │ 七 │工程 ├─────┼──────┼────┤ │ │ │ │ 未○○ │ 正丰、瑞華 │479000 │ │ ├───┼─────────┼─────┼──────┼────┼───┤ │ │永隆村道路排水改善│ 83/6/23 │ 瑞華土木 │480000 │99.6% │ │ 八 │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478000 │ │ ├───┼─────────┼─────┼──────┼────┼───┤ │ │西埔內道路排水改善│ 83/6/23 │ 海華土木 │480000 │99.6% │ │ 九 │工程 ├─────┼──────┼────┤ │ │ │ │ 未○○ │ 正丰、瑞華 │478000 │ │ ├───┼─────────┼─────┼──────┼────┼───┤ │ │保吉村蚵寮道路工程│ 83/6/23 │ 瑞華土木 │480000 │99.8% │ │ 十 │ ├─────┼──────┼────┤ │ │ │ │ 未○○ │ 正丰、海華 │479000 │ │ ├───┼─────────┼─────┼──────┼────┼───┤ │ │慈安村部落道路工程│ 83/6/23 │ 瑞華土木 │480000 │99.6% │ │十一 │ ├─────┼──────┼────┤ │ │ │ │ 未○○ │ 正丰、海華 │478000 │ │ ├───┼─────────┼─────┼──────┼────┼───┤ │ │玉港村路面排水改善│ 83/6/28 │ 瑞華土木 │961000 │99.7% │ │十二 │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958000 │ │ ├───┼─────────┼─────┼──────┼────┼───┤ │ │神保社區簡易運動場│ 83/6/28 │ 海華土木 │500000 │99.6% │ │十三 │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498000 │ │ ├───┼─────────┼─────┼──────┼────┼───┤ │ │鯤江村道路工程及綠│ 83/7/13 │ 瑞華土木 │485000 │99.8% │ │十四 │化美化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479000 │ │ ├───┼─────────┼─────┼──────┼────┼───┤ │ │保吉村道路美化改善│ 83/9/3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十五 │及休閒廣場工程(擋├─────┼──────┼────┤ │ │ │土牆工程)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三光村蘆竹溝部落內│ 83/10/4 │ 海華土木 │0000000 │99.8% │ │十六 │道路排水改善工程 ├─────┼──────┼────┤ │ │ │ │ 未○○ │ 正丰、瑞華 │0000000 │ │ ├───┼─────────┼─────┼──────┼────┼───┤ │ │北門海埔農路石料舖│ 83/10/7 │ 海華土木 │192000 │99.9% │ │十七 │設工程 ├─────┼──────┼────┤ │ │ │ │ 未○○ │ 正丰、瑞華 │190000 │ │ ├───┼─────────┼─────┼──────┼────┼───┤ │ │永隆村社區興建簡易│ 83/10/29│ 海華土木 │498000 │100.0%│ │十八 │球場工程 ├─────┼──────┼────┤ │ │ │ │ 未○○ │ 正丰、瑞華 │498000 │ │ ├───┼─────────┼─────┼──────┼────┼───┤ │ │永隆村柏油道路及圍│ 83/10/29│ 瑞華土木 │963000 │99.5% │ │十九 │牆填土排水系統工程├─────┼──────┼────┤ │ │ │ │ 未○○ │ 正丰、海華 │958000 │ │ ├───┼─────────┼─────┼──────┼────┼───┤ │ │雙春村擋土牆改善工│ 83/10/29│ 瑞華土木 │236000 │99.6% │ │二十 │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235000 │ │ ├───┼─────────┼─────┼──────┼────┼───┤ │ │南鯤鯓特定區道路修│ 83/11/11│ 海華土木 │0000000 │99.8% │ │二一 │復工程 ├─────┼──────┼────┤ │ │ │ │ 未○○ │ 正丰、瑞華 │0000000 │ │ ├───┼─────────┼─────┼──────┼────┼───┤ │ │北門鄉(84)都市計劃│ 83/11/23│ 瑞華土木 │0000000 │99.0% │ │二二 │區○村里道路改善工├─────┼──────┼────┤ │ │ │程 │ │ │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永隆村社區○道路路│ 83/12/6 │ 海華土木 │825000 │99.9% │ │二三 │面排水改善工程 ├─────┼──────┼────┤ │ │ │ │ 未○○ │ 正丰、瑞華 │824000 │ │ ├───┼─────────┼─────┼──────┼────┼───┤ │ │仁里村村內排水改善│ 83/12/28│ 海華土木 │480000 │99.8% │ │二四 │工程 ├─────┼──────┼────┤ │ │ │ │ 未○○ │ 正丰、瑞華 │479000 │ │ ├───┼─────────┼─────┼──────┼────┼───┤ │ │北門部落道路修復工│ 83/12/28│ 瑞華土木 │0000000 │99.7% │ │二五 │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東壁村道路排水改善│ 83/12/28│ 海華土木 │420000 │99.5% │ │二六 │工程 ├─────┼──────┼────┤ │ │ │ │ 未○○ │ 正丰、瑞華 │418000 │ │ ├───┼─────────┼─────┼──────┼────┼───┤ │ │北門鄉仁里村民眾集│ 84/1/11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二七 │會所整修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永隆村道路排水改善│ 84/1/11 │ 瑞華土木 │960000 │99.9% │ │二八 │暨玉港村麗湖公廁工├─────┼──────┼────┤ │ │ │程 │ 未○○ │ 正丰、海華 │959000 │ │ ├───┼─────────┼─────┼──────┼────┼───┤ │ │錦湖村白米部落道路│ 84/1/17 │ 瑞華土木 │403000 │99.8% │ │二九 │排水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402000 │ │ ├───┼─────────┼─────┼──────┼────┼───┤ │ │三光、慈安、仁里、│ 84/1/19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三十 │中樞等道路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北門鄉○○村道路修│ 84/1/19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8% │ │三一 │復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北門永隆社區涼亭工│ 84/1/24 │ 瑞華土木 │500000 │99.4% │ │三二 │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497000 │ │ ├───┼─────────┼─────┼──────┼────┼───┤ │ │文山地區道路排水工│ 84/1/26 │ 瑞華土木 │480000 │99.6% │ │三三 │程、中樞村道路排水├─────┼──────┼────┤ │ │ │工程 │ 未○○ │ 正丰、海華 │478000 │ │ ├───┼─────────┼─────┼──────┼────┼───┤ │ │鯤江村新圍部落道路│ 84/2/23 │ 瑞華土木 │402000 │100.0%│ │三四 │排水改善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402000 │ │ ├───┼─────────┼─────┼──────┼────┼───┤ │ │北門玉港地區道路擋│ 84/3/3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8% │ │三五 │土牆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農漁用曬穀場新建工│ 84/3/21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8% │ │三六 │程錦湖仁里中樞曬穀├─────┼──────┼────┤ │ │ │場新建工程 │ 未○○ │ 正丰、海華 │998000 │ │ ├───┼─────────┼─────┼──────┼────┼───┤ │ │文山地區道路排水工│ 84/3/24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三七 │程、三光、慈安道路├─────┼──────┼────┤ │ │ │排水工程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年度小組小型工程│ 84/3/24 │ 海華土木 │156000 │99.4% │ │三八 │ ├─────┼──────┼────┤ │ │ │ │ 未○○ │ 正丰、瑞華 │155000 │ │ ├───┼─────────┼─────┼──────┼────┼───┤ │ │北門地區道路排水工│ 84/3/31 │ 瑞華土木 │359000 │99.4% │ │三九 │程(永隆村) ├─────┼──────┼────┤ │ │ │ │ 未○○ │ 正丰、海華 │357000 │ │ ├───┼─────────┼─────┼──────┼────┼───┤ │ │永華、鯤江等鹽村小│ 84/4/11 │ 瑞華土木 │942000 │99.6% │ │四十 │型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938000 │ │ ├───┼─────────┼─────┼──────┼────┼───┤ │ │北門鄉雙春地區簡易│ 84/4/18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四一 │水門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雙春村道路改善工程│ 84/6/16 │ 瑞華土木 │200000 │99.0% │ │四二 │ ├─────┼──────┼────┤ │ │ │ │ 未○○ │ 正丰、海華 │198000 │ │ ├───┼─────────┼─────┼──────┼────┼───┤ │ │玉港排水改善工程 │ 84/6/27 │ 海華土木 │0000000 │99.3% │ │四三 │ ├─────┼──────┼────┤ │ │ │ │ 未○○ │ 正丰、瑞華 │0000000 │ │ ├───┼─────────┼─────┼──────┼────┼───┤ │ │錦湖及鯤江村道路排│ 84/10/4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8% │ │四四 │水改善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三寮灣、溪底寮、蚵│ 84/11/15│ 堯壹土木 │0000000 │99.9% │ │四五 │寮地區道路排水廣場├─────┼──────┼────┤ │ │ │及公廁水門工程 │ 未○○ │ 瑞華、海華 │0000000 │ │ ├───┼─────────┼─────┼──────┼────┼───┤ │ │北門鄉無障礙設施改│ 84/11/29│ 瑞華土木 │573000 │99.0% │ │四六 │善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567000 │ │ ├───┼─────────┼─────┼──────┼────┼───┤ │ │玉港村南天宮涼亭迴│ 84/11/29│ 堯壹土木 │0000000 │100% │ │四七 │廊美化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公所前排水及路面改│ 84/12/30│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四八 │善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玉港村道路排水改善│ 84/12/30│ 海華土木 │480000 │99.6% │ │四九 │工程 ├─────┼──────┼────┤ │ │ │ │ 未○○ │ 正丰、瑞華 │478000 │ │ ├───┼─────────┼─────┼──────┼────┼───┤ │ │鯤江村義勇祠前廣場│ 84/12/30│ 瑞華土木 │0000000 │99.6% │ │五十 │改善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永隆、保吉、仁里等│ 85/1/6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五一 │村道路排水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鯤江村漁塭排水工程│ 85/1/19 │ 瑞華土木 │960000 │99.7% │ │五二 │ ├─────┼──────┼────┤ │ │ │ │ 未○○ │ 正丰、海華 │957000 │ │ ├───┼─────────┼─────┼──────┼────┼───┤ │ │永隆村龍港宮後面廣│ 85/1/30 │ 瑞華土木 │200000 │95.0% │ │五三 │場興建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190000 │ │ ├───┼─────────┼─────┼──────┼────┼───┤ │ │蚵寮地區○○道路改│ 85/1/30 │ 海華土木 │384000 │99.2% │ │五四 │善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381000 │ │ ├───┼─────────┼─────┼──────┼────┼───┤ │ │保吉村道路排水工程│ 85/2/6 │ 海華土木 │481000 │99.4% │ │五五 │ ├─────┼──────┼────┤ │ │ │ │ 未○○ │ 正丰、瑞華 │478000 │ │ ├───┼─────────┼─────┼──────┼────┼───┤ │ │鯤江、保吉、東壁、│ 85/2/6 │ 瑞華土木 │480000 │99.6% │ │五六 │蚵寮部落排水改善工├─────┼──────┼────┤ │ │ │程 │ 未○○ │ 正丰、海華 │478000 │ │ ├───┼─────────┼─────┼──────┼────┼───┤ │ │鯤江村美化第一、二│ 85/2/6 │ 瑞華土木 │770000 │99.5% │ │五七 │期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766000 │ │ ├───┼─────────┼─────┼──────┼────┼───┤ │ │三寮灣蘆竹溝地區道│ 85/2/8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7% │ │五八 │路柏油及側溝公廁改├─────┼──────┼────┤ │ │ │善工程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玉港村部落道路排水│ 85/2/8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7% │ │五九 │改善工程 ├─────┼──────┼────┤ │ │ │ │ 未○○ │瑞華、正丰 │0000000 │ │ ├───┼─────────┼─────┼──────┼────┼───┤ │ │慈安村部落排水改善│ 85/2/8 │ 海華土木 │0000000 │99.8% │ │六十 │工程 ├─────┼──────┼────┤ │ │ │ │ 未○○ │ 瑞華、正丰 │0000000 │ │ ├───┼─────────┼─────┼──────┼────┼───┤ │ │永華路道路休閒工程│ 85/2/16 │ 瑞華土木 │480000 │99.8% │ │六一 │ ├─────┼──────┼────┤ │ │ │ │ 未○○ │ 正丰、海華 │479000 │ │ ├───┼─────────┼─────┼──────┼────┼───┤ │ │玉港村道路排水工程│ 85/2/16 │ 瑞華土木 │480000 │99.6% │ │六二 │ ├─────┼──────┼────┤ │ │ │ │ 未○○ │ 海華、正丰 │478000 │ │ ├───┼─────────┼─────┼──────┼────┼───┤ │ │雙春村道路排水工程│ 85/1/16 │ 瑞華土木 │479000 │99.8% │ │六三 │ ├─────┼──────┼────┤ │ │ │ │ 未○○ │ 海華、正丰 │478000 │ │ ├───┼─────────┼─────┼──────┼────┼───┤ │ │永隆村擋土牆工程 │ 85/3/1 │ 海華土木 │497000 │99.8% │ │六四 │ ├─────┼──────┼────┤ │ │ │ │ 未○○ │ 正丰、瑞華 │496000 │ │ ├───┼─────────┼─────┼──────┼────┼───┤ │ │慈安村道路排水工程│ 85/3/1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8% │ │六五 │ ├─────┼──────┼────┤ │ │ │ │ 未○○ │ 海華、正丰 │0000000 │ │ ├───┼─────────┼─────┼──────┼────┼───┤ │ │雙春村擋土牆工程 │ 85/3/1 │ 海華土木 │250000 │99.6% │ │六六 │ ├─────┼──────┼────┤ │ │ │ │ 未○○ │ 正豐、瑞華 │249000 │ │ ├───┼─────────┼─────┼──────┼────┼───┤ │ │三光村農田排水工程│ 85/3/6 │ 海華土木 │490000 │99.4% │ │六七 │ ├─────┼──────┼────┤ │ │ │ │ 未○○ │ 正豐、瑞華 │487000 │ │ ├───┼─────────┼─────┼──────┼────┼───┤ │ │中樞村道路排水工程│ 85/3/6 │ 海華土木 │480000 │99.8% │ │六八 │ ├─────┼──────┼────┤ │ │ │ │ 未○○ │ 瑞華、正丰 │479000 │ │ ├───┼─────────┼─────┼──────┼────┼───┤ │ │仁里村集會所廁所重│ 85/3/6 │ 瑞華土木 │766000 │99.9% │ │六九 │建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765000 │ │ ├───┼─────────┼─────┼──────┼────┼───┤ │ │老人活動中心球場附│ 85/3/26 │ 瑞華土木 │478000 │100.0%│ │七十 │屬工程 ├─────┼──────┼────┤ │ │ │ │ 未○○ │ 正豐、海華 │478000 │ │ ├───┼─────────┼─────┼──────┼────┼───┤ │ │頂珠蘆吳彩梅漁塭道│ 85/3/26 │ 海華土木 │492000 │97.2% │ │七一 │路工程 ├─────┼──────┼────┤ │ │ │ │ 未○○ │ 正豐、瑞華 │478000 │ │ ├───┼─────────┼─────┼──────┼────┼───┤ │ │錦湖、保吉村道路排│ 85/3/26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七二 │水側溝改善工程 ├─────┼──────┼────┤ │ │ │ │ 未○○ │ 海華、正丰 │0000000 │ │ ├───┼─────────┼─────┼──────┼────┼───┤ │ │文山、蚵寮、北門等│ 85/4/11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8% │ │七三 │地區道路排水工程 ├─────┼──────┼────┤ │ │ │ │ 未○○ │ 正豐、海華 │0000000 │ │ ├───┼─────────┼─────┼──────┼────┼───┤ │ │雙春村活動中心內部│ 85/4/11 │ 瑞華土木 │962000 │99.2% │ │七四 │設備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954000 │ │ ├───┼─────────┼─────┼──────┼────┼───┤ │ │北馬部港柏油水溝工│ 85/4/24 │ 海華土木 │480000 │99.8% │ │七五 │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479000 │ │ ├───┼─────────┼─────┼──────┼────┼───┤ │ │東壁村排水溝修繕工│ 85/4/24 │ 海華土木 │478000 │100.0%│ │七六 │程 ├─────┼──────┼────┤ │ │ │ │ 未○○ │ 正豐、瑞華 │478000 │ │ ├───┼─────────┼─────┼──────┼────┼───┤ │ │保吉、鯤江、東壁、│ 85/4/24 │ 瑞華土木 │527000 │99.6% │ │七七 │北門、永隆、永華等├─────┼──────┼────┤ │ │ │六鹽村小型工程 │ 未○○ │ 正豐、海華 │525000 │ │ ├───┼─────────┼─────┼──────┼────┼───┤ │ │保吉村小蚵寮部落公│ 85/4/24 │ 瑞華土木 │955000 │99.8% │ │七八 │廁興建工程 ├─────┼──────┼────┤ │ │ │ │ 未○○ │ 正豐、海華 │953000 │ │ ├───┼─────────┼─────┼──────┼────┼───┤ │ │鯤江新園五灣公墓道│ 85/4/24 │ 海華土木 │0000000 │99.5% │ │七九 │路廣場改善工程 ├─────┼──────┼────┤ │ │ │ │ 未○○ │ 正丰、瑞華 │0000000 │ │ ├───┼─────────┼─────┼──────┼────┼───┤ │ │玉港村西埔內道路排│ 85/4/27 │ 瑞華土木 │480000 │99.4% │ │八十 │水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477000 │ │ ├───┼─────────┼─────┼──────┼────┼───┤ │ │保吉村小蚵寮活動中│ 85/4/27 │ 瑞華土木 │479000 │99.0% │ │八一 │心外部整修及增設衛├─────┼──────┼────┤ │ │ │浴設備工程 │ 未○○ │ 正豐、海華 │474000 │ │ ├───┼─────────┼─────┼──────┼────┼───┤ │ │永華村溪仔寮公廁工│ 85/5/4 │ 瑞華土木 │956000 │99.2% │ │八二 │程 ├─────┼──────┼────┤ │ │ │ │ 未○○ │ 正豐、海華 │948000 │ │ ├───┼─────────┼─────┼──────┼────┼───┤ │ │渡仔頭天兵廟老人休│ 85/5/4 │ 海華土木 │403000 │99.0% │ │八三 │閒場所工程 ├─────┼──────┼────┤ │ │ │ │ 未○○ │ 瑞華、正丰 │399000 │ │ ├───┼─────────┼─────┼──────┼────┼───┤ │ │北門鄉王榮泰漁塭版│ 85/5/14 │ 海華土木 │480000 │99.4% │ │八四 │橋工程 ├─────┼──────┼────┤ │ │ │ │ 未○○ │ 正豐、瑞華 │477000 │ │ ├───┼─────────┼─────┼──────┼────┼───┤ │ │北門鄉○○村○○道│ 85/5/14 │ 海華土木 │0000000 │99.6% │ │八五 │路排水改善工程 ├─────┼──────┼────┤ │ │ │ │ 未○○ │ 正豐、瑞華 │0000000 │ │ ├───┼─────────┼─────┼──────┼────┼───┤ │ │低窪地區排水閘門及│ 85/5/14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8% │ │八六 │中小型抽水站工程 ├─────┼──────┼────┤ │ │ │ │ 未○○ │ 正豐、海華 │0000000 │ │ ├───┼─────────┼─────┼──────┼────┼───┤ │ │蚵寮地區道路排水工│ 85/5/14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八七 │程 ├─────┼──────┼────┤ │ │ │ │ 未○○ │ 海華、正丰 │0000000 │ │ ├───┼─────────┼─────┼──────┼────┼───┤ │ │蚵寮等地區道路排水│ 85/5/14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八八 │工程 ├─────┼──────┼────┤ │ │ │ │ 未○○ │ 正豐、海華 │0000000 │ │ ├───┼─────────┼─────┼──────┼────┼───┤ │ │新米產業道路陳德元│ 85/5/14 │ 瑞華土木 │382000 │99.5% │ │八九 │漁塭邊柏油及擋土牆├─────┼──────┼────┤ │ │ │工程 │ 未○○ │ 正豐、海華 │380000 │ │ ├───┼─────────┼─────┼──────┼────┼───┤ │ │新米道路擋土牆改善│ 85/5/14 │ 海華土木 │0000000 │99.7% │ │九十 │工程 ├─────┼──────┼────┤ │ │ │ │ 未○○ │ 正豐、瑞華 │0000000 │ │ ├───┼─────────┼─────┼──────┼────┼───┤ │ │鄉○○道○道路石灰│ 85/5/22 │ 海華土木 │682000 │99.6% │ │九一 │石及曬場新建工程 ├─────┼──────┼────┤ │ │ │ │ 未○○ │ 瑞華、正丰 │679000 │ │ ├───┼─────────┼─────┼──────┼────┼───┤ │ │錦湖村柏油排水工程│ 85/5/22 │ 瑞華土木 │480000 │99.8% │ │九二 │ ├─────┼──────┼────┤ │ │ │ │ 未○○ │ 正豐、海華 │479000 │ │ ├───┼─────────┼─────┼──────┼────┼───┤ │ │鯤江村南鯤鯓廟前廣│ 85/5/22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九三 │場圍牆美化工程 ├─────┼──────┼────┤ │ │ │ │ 未○○ │ 正豐、海華 │0000000 │ │ ├───┼─────────┼─────┼──────┼────┼───┤ │ │年度小組小型工程│ 85/5/29 │ 海華土木 │157000 │99.1% │ │九四 │ ├─────┼──────┼────┤ │ │ │ │ 未○○ │ 正豐、瑞華 │154000 │ │ ├───┼─────────┼─────┼──────┼────┼───┤ │ │北門鄉溪底寮排水災│ 85/6/4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5% │ │九五 │修工程 ├─────┼──────┼────┤ │ │ │ │ 未○○ │ 正豐、海華 │0000000 │ │ ├───┼─────────┼─────┼──────┼────┼───┤ │ │蚵寮漁村民俗文物館│ 85/6/4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九六 │迴廊第三期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北門尖山等地區道路│ 85/6/18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5% │ │九七 │排水改善工程 ├─────┼──────┼────┤ │ │ │ │ 未○○ │ 海華、正丰 │0000000 │ │ ├───┼─────────┼─────┼──────┼────┼───┤ │ │保吉村道路排水改善│ 85/6/28 │ 瑞華土木 │957000 │99.2% │ │九八 │工程 ├─────┼──────┼────┤ │ │ │ │ 未○○ │ 正豐、海華 │949000 │ │ ├───┼─────────┼─────┼──────┼────┼───┤ │ │慈安村黃氏祖厝公 │ 85/6/28 │ 瑞華土木 │950000 │99.6% │ │九九 │工程 ├─────┼──────┼────┤ │ │ │ │ 未○○ │ 海華、正丰 │946000 │ │ ├───┼─────────┼─────┼──────┼────┼───┤ │ │錦湖社區活動中心修│ 85/6/28 │ 瑞華土木 │955000 │99.5% │ │一00│繕工程 ├─────┼──────┼────┤ │ │ │ │ 未○○ │ 海華、正丰 │950000 │ │ ├───┼─────────┼─────┼──────┼────┼───┤ │ │北門鄉三寮灣重劃區│ 85/7/13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2% │ │一0一│東西⒊⒋⒍⒏農路改├─────┼──────┼────┤ │ │ │善工程 │ 未○○ │ 正豐、海華 │0000000 │ │ ├───┼─────────┼─────┼──────┼────┼───┤ │ │麗湖社區活動中心衛│ 85/8/6 │ 瑞華土木 │670000 │99.4% │ │一0二│浴設備改建工程 ├─────┼──────┼────┤ │ │ │ │ 未○○ │ 海華、正丰 │666000 │ │ ├───┼─────────┼─────┼──────┼────┼───┤ │ │北門鄉蘆竹溝水門改│ 85/4/2 │ 海華土木 │952000 │100% │ │一0三│善工程 ├─────┼──────┼────┤ │ │ │ │ 未○○ │ 正豐、瑞華 │952000 │ │ ├───┼─────────┼─────┼──────┼────┼───┤ │ │文山等地區道路排水│ 85/10/22│ 瑞華土木 │0000000 │99.8% │ │一0四│改善工程 ├─────┼──────┼────┤ │ │ │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文山地區○○○○道│ 85/10/23│ 瑞華土木 │0000000 │99.1% │ │一0五│路排水改善等工程 ├─────┼──────┼────┤ │ │ │ │ 未○○ │ 正豐、海華 │0000000 │ │ ├───┼─────────┼─────┼──────┼────┼───┤ │ │北門鄉錦湖村鯤江、│ 85/11/15│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一0六│雙春、三光、慈安、├─────┼──────┼────┤ │ │ │玉港等道路排水改善│ 未○○ │ 正豐、海華 │0000000 │ │ │ │工程 │ │ │ │ │ ├───┼─────────┼─────┼──────┼────┼───┤ │ │錦湖村頂珠蘆地區吳│ 85/11/15│ 瑞華土木 │996000 │99.3% │ │一0七│彩梅漁塭擋土牆及版├─────┼──────┼────┤ │ │ │橋工程 │ 未○○ │ 正豐、海華 │989000 │ │ ├───┼─────────┼─────┼──────┼────┼───┤ │ │年度小組小型工程│ 85/11/19│ 瑞華土木 │155000 │98.7% │ │一0八│ ├─────┼──────┼────┤ │ │ │ │ 未○○ │ 正豐、海華 │153000 │ │ ├───┼─────────┼─────┼──────┼────┼───┤ │ │北門地區○○道路排│ 85/12/4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一0九│水等改善工程 ├─────┼──────┼────┤ │ │ │ │ 未○○ │ 正豐、唐龍 │0000000 │ │ ├───┼─────────┼─────┼──────┼────┼───┤ │ │北門鄉海埔③號水門│ 85/12/6 │ 正豐土木 │570000 │97.9% │ │一一0│排水溝擋土牆工程 ├─────┼──────┼────┤ │ │ │ │ 未○○ │ 瑞華、唐龍 │558000 │ │ ├───┼─────────┼─────┼──────┼────┼───┤ │ │蚵寮漁村民俗文物館│ 85/12/6 │ 瑞華土木 │950000 │98.5% │ │一一一│圍牆工程 ├─────┼──────┼────┤ │ │ │ │ 未○○ │ 正豐、唐龍 │936000 │ │ ├───┼─────────┼─────┼──────┼────┼───┤ │ │南鯤鯓廣場美化工程│ 85/12/14│ 瑞華土木 │0000000 │98.8% │ │一一二│ ├─────┼──────┼────┤ │ │ │ │ 未○○ │ 正豐、唐龍 │0000000 │ │ ├───┼─────────┼─────┼──────┼────┼───┤ │ │雙春村漁塭排水擋土│ 85/12/20│ 瑞華土木 │863000 │98.0% │ │一一三│牆及增高工程 ├─────┼──────┼────┤ │ │ │ │ 未○○ │ 正豐、唐龍 │846000 │ │ ├───┼─────────┼─────┼──────┼────┼───┤ │ │文山北門及蚵寮轄區│ 85/12/21│ 海華土木 │0000000 │99.2% │ │一一四│農漁用曬場工程 ├─────┼──────┼────┤ │ │ │ │ 未○○ │ 唐龍、瑞華 │0000000 │ │ ├───┼─────────┼─────┼──────┼────┼───┤ │ │永華排水改善工程 │ 85/12/24│ 瑞華土木 │953000 │98.4% │ │一一五│ ├─────┼──────┼────┤ │ │ │ │ 未○○ │ 正丰、唐龍 │938000 │ │ ├───┼─────────┼─────┼──────┼────┼───┤ │ │三光、慈安村道路排│ 86/1/14 │ 瑞華土木 │865000 │98% │ │一一六│水改善及擋土牆工程├─────┼──────┼────┤ │ │ │ │ 未○○ │ 正丰、唐龍 │848000 │ │ ├───┼─────────┼─────┼──────┼────┼───┤ │ │蚵寮地區○○道路排│ 86/3/1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4% │ │一一七│ ├─────┼──────┼────┤ │ │ │水等改善工程 │ 未○○ │ 三和、海華 │0000000 │ │ ├───┼─────────┼─────┼──────┼────┼───┤ │ │西埔內部落排水溝及│ 86/3/13 │ 瑞華土木 │475000 │98.7% │ │一一八│ ├─────┼──────┼────┤ │ │ │柏油路面工程 │ 未○○ │ 三和、海華 │469000 │ │ ├───┼─────────┼─────┼──────┼────┼───┤ │ │雙春村漁塭道路擋土│ 86/3/13 │ 瑞華土木 │400000 │98.5% │ │一一九│ ├─────┼──────┼────┤ │ │ │牆一期工程 │ 未○○ │ 三和、海華 │394000 │ │ ├───┼─────────┼─────┼──────┼────┼───┤ │ │慈安、三光村道路排│ 86/3/14 │ 瑞華土木 │360000 │99.4% │ │一二0│ ├─────┼──────┼────┤ │ │ │水工程 │ 未○○ │ 三和、海華 │358000 │ │ ├───┼─────────┼─────┼──────┼────┼───┤ │ │錦湖村渡仔頭北馬部│ 86/3/14 │ 瑞華土木 │760000 │98.9% │ │一二一│落柏油排水工程 ├─────┼──────┼────┤ │ │ │ │ 未○○ │ 三和、海華 │750000 │ │ ├───┼─────────┼─────┼──────┼────┼───┤ │ │永隆村龍港宮活動中│ 86/3/25 │ 瑞華土木 │760000 │98.9% │ │一二二│心旁公廁工程 ├─────┼──────┼────┤ │ │ │ │ 未○○ │ 三和、海華 │752000 │ │ ├───┼─────────┼─────┼──────┼────┼───┤ │ │三慈社區精神保壘及│ 86/4/17 │ 瑞華土木 │479000 │98.5% │ │一二三│南山長壽會館週邊工├─────┼──────┼────┤ │ │ │程 │ 未○○ │ 正丰、海華 │472000 │ │ ├───┼─────────┼─────┼──────┼────┼───┤ │ │文山地區曬穀場排水│ 86/4/19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9% │ │一二四│ ├─────┼──────┼────┤ │ │ │溝及道路擋土牆工程│ 未○○ │ 海華、正丰 │0000000 │ │ ├───┼─────────┼─────┼──────┼────┼───┤ │ │三光、慈安道路柏油│ 86/5/21 │ 堯壹土木 │0000000 │99.5% │ │一二五│ ├─────┼──────┼────┤ │ │ │工程 │ 未○○ │ 瑞華、正丰 │0000000 │ │ ├───┼─────────┼─────┼──────┼────┼───┤ │ │北門玉港村及永華村│ 86/5/22 │ 堯壹土木 │0000000 │99.5% │ │一二六│道路及排水側溝改善├─────┼──────┼────┤ │ │ │工程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錦湖村及鯤江村道路│ 86/5/24 │ 堯壹土木 │0000000 │98.6% │ │一二七│側溝及排水溝加蓋改├─────┼──────┼────┤ │ │ │善工程 │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錦湖村北馬民眾集會│ 86/6/14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5% │ │一二八│ ├─────┼──────┼────┤ │ │ │所興建康樂台工程 │ 未○○ │ 正豐、海華 │0000000 │ │ ├───┼─────────┼─────┼──────┼────┼───┤ │ │蚵寮、雙春、錦湖等│ 86/6/30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3% │ │一二九│ ├─────┼──────┼────┤ │ │ │村道路排水改善工程│ 未○○ │ 正丰、海華 │0000000 │ │ ├───┼─────────┼─────┼──────┼────┼───┤ │ │三寮灣及二重港等地│ 86/8/30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6% │ │一三0│區道路排水側溝改善├─────┼──────┼────┤ │ │ │工程 │ 未○○ │ 海華、正丰 │0000000 │ │ ├───┼─────────┼─────┼──────┼────┼───┤ │ │蚵寮社區發展協會興│ 86/9/26 │ 海華土木 │480000 │98.3% │ │一三一│ ├─────┼──────┼────┤ │ │ │建老人活動中心工程│ 未○○ │ 正丰、三和 │472000 │ │ ├───┼─────────┼─────┼──────┼────┼───┤ │ │蚵寮社區興建簡易球│ 86/9/26 │ 海華土木 │600000 │98.0% │ │一三二│ ├─────┼──────┼────┤ │ │ │場工程 │ 未○○ │ 正丰、三和 │588000 │ │ ├───┼─────────┼─────┼──────┼────┼───┤ │ │永華村永華部落道路│ 86/9/27 │ 海華土木 │0000000 │99.4% │ │一三三│ ├─────┼──────┼────┤ │ │ │排水工程 │ 未○○ │ 正丰、三和 │0000000 │ │ ├───┼─────────┼─────┼──────┼────┼───┤ │ │文山地區慈安中樞三│ 86/11/22 │ 海華土木 │0000000 │97.3% │ │一三四│光仁里村道路排水改├─────┼──────┼────┤ │ │ │善工程 │ 未○○ │ 正豐、堯壹 │0000000 │ │ ├───┼─────────┼─────┼──────┼────┼───┤ │ │玉港村及北門道路排│ 86/11/28 │ 海華土木 │0000000 │98.9% │ │一三五│ ├─────┼──────┼────┤ │ │ │水側溝改善工程 │ 未○○ │ 正豐、堯壹 │0000000 │ │ ├───┼─────────┼─────┼──────┼────┼───┤ │ │雙春、錦湖、鯤江道│ 86/11/28 │ 海華土木 │0000000 │99.0% │ │一三六│ ├─────┼──────┼────┤ │ │ │路排水改善工程 │ 未○○ │ 正丰、堯壹 │0000000 │ │ ├───┼─────────┼─────┼──────┼────┼───┤ │ │慈安村道路排水改善│ 86/12/6 │ 海華土木 │0000000 │98.6% │ │一三七│ ├─────┼──────┼────┤ │ │ │工程 │ 未○○ │ 正豐、堯壹 │0000000 │ │ ├───┼─────────┼─────┼──────┼────┼───┤ │ │三光村道路排水改善│ 86/12/20│ 海華土木 │0000000 │98.6% │ │一三八│ ├─────┼──────┼────┤ │ │ │工程 │ 未○○ │ 正丰、堯壹 │0000000 │ │ ├───┼─────────┼─────┼──────┼────┼───┤ │ │錦湖至白米排水改善│ 87/2/4 │ 瑞華土木 │350000 │98.6% │ │一三九│ ├─────┼──────┼────┤ │ │ │工程 │ 未○○ │ 正丰、堯壹 │345000 │ │ ├───┼─────────┼─────┼──────┼────┼───┤ │ │蚵寮地區○○村○道│ 87/2/27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0% │ │一四0│ ├─────┼──────┼────┤ │ │ │路排水改善工程 │ 未○○ │ 堯壹、正丰│0000000 │ │ ├───┼─────────┼─────┼──────┼────┼───┤ │ │三寮灣排水版橋工程│ 87/3/20 │ 瑞華土木 │960000 │98.8% │ │一四一│ ├─────┼──────┼────┤ │ │ │ │ 未○○ │ 正丰、堯壹│948000 │ │ ├───┼─────────┼─────┼──────┼────┼───┤ │ │文山地區道路排水等│ 87/8/4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3% │ │一四二│ ├─────┼──────┼────┤ │ │ │改善工程 │ 未○○ │ 正丰、堯壹│0000000 │ │ ├───┼─────────┼─────┼──────┼────┼───┤ │ │三寮灣溪華光橋旁擋│ 87/8/7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7% │ │一四三│ ├─────┼──────┼────┤ │ │ │土牆改善工程 │ 未○○ │ 正丰、堯壹│0000000 │ │ ├───┼─────────┼─────┼──────┼────┼───┤ │ │鄉內農漁曬場新建工│ 87/8/7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8% │ │一四四│ ├─────┼──────┼────┤ │ │ │程 │ 未○○ │ 正丰、堯壹│0000000 │ │ ├───┼─────────┼─────┼──────┼────┼───┤ │ │永華村道路排水溝及│ 87/9/11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1% │ │一四五│ ├─────┼──────┼────┤ │ │ │曬場工程 │ 未○○ │ 正丰、堯壹│0000000 │ │ ├───┼─────────┼─────┼──────┼────┼───┤ │ │雙春村活動中心前公│ 87/9/22 │ 正丰土木 │475300 │98.9% │ │一四六│ ├─────┼──────┼────┤ │ │ │共排水溝及閘門工程│ 未○○ │ 建合、堯壹│470000 │ │ ├───┼─────────┼─────┼──────┼────┼───┤ │ │新渡仔頭村落巷道排│ 87/9/29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2% │ │一四七│ ├─────┼──────┼────┤ │ │ │水改善工程 │ 未○○ │ 正丰、堯壹│0000000 │ │ ├───┼─────────┼─────┼──────┼────┼───┤ │ │慈安道路排水曬場工│ 87/11/24│ 瑞華土木 │0000000 │98.8% │ │一四八│ ├─────┼──────┼────┤ │ │ │程 │ 未○○ │ 正丰、堯壹│0000000 │ │ ├───┼─────────┼─────┼──────┼────┼───┤ │ │北門鄉○○村道路排│ 87/11/30│ 瑞華土木 │0000000 │99.0% │ │一四九│ ├─────┼──────┼────┤ │ │ │水溝改善工程 │ 未○○ │ 正丰、堯壹│0000000 │ │ ├───┼─────────┼─────┼──────┼────┼───┤ │ │仁里村曬穀場興建工│ 87/12/1 │ 瑞華土木 │486000 │97.3% │ │一五0│ ├─────┼──────┼────┤ │ │ │程 │ 未○○ │ 正丰、堯壹│473000 │ │ ├───┼─────────┼─────┼──────┼────┼───┤ │ │蚵寮地區道路排水擋│ 87/12/1 │ 瑞華土木 │475000 │99.4% │ │一五一│ ├─────┼──────┼────┤ │ │ │土牆曬穀場等工程 │ 未○○ │ 正丰、堯壹│472000 │ │ ├───┼─────────┼─────┼──────┼────┼───┤ │ │均衡發展三光道路排│ 87/12/4 │ 瑞華土木 │0000000 │98.8% │ │一五二│ ├─────┼──────┼────┤ │ │ │水曬場工程 │ 未○○ │ 正丰、堯壹│0000000 │ │ ├───┼─────────┼─────┼──────┼────┼───┤ │ │慈安村三安宮廣場興│ 88/1/12 │ 瑞華土木 │580000 │98.6% │ │一五三│ ├─────┼──────┼────┤ │ │ │建社區簡易球場工程│ 未○○ │ 正丰、堯壹│572000 │ │ ├───┼─────────┼─────┼──────┼────┼───┤ │ │北門鄉南鯤鯓特定區│ 88/2/2 │ 堯壹土木 │0000000 │99.0% │ │一五四│都市○○道路改善工├─────┼──────┼────┤ │ │ │程 │ 未○○ │ 立吉、奕昇│0000000 │ │ ├───┼─────────┼─────┼──────┼────┼───┤ │ │溪底寮排水災修工程│ 88/2/5 │ 瑞華土木 │0000000 │98.9% │ │一五五│ ├─────┼──────┼────┤ │ │ │ │ 未○○ │ 正丰、堯壹│0000000 │ │ ├───┼─────────┼─────┼──────┼────┼───┤ │ │文山地區道路排水改│ 88/2/9 │ 正丰土木 │0000000 │99.4% │ │一五六│ ├─────┼──────┼────┤ │ │ │善工程 │ 未○○ │ 瑞華、堯壹│0000000 │ │ ├───┼─────────┼─────┼──────┼────┼───┤ │ │文山地區道路及廣場│ 88/2/12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3% │ │一五七│ ├─────┼──────┼────┤ │ │ │工程 │ 未○○ │ 正丰、堯壹│0000000 │ │ ├───┼─────────┼─────┼──────┼────┼───┤ │ │鯤江村美化工程第一│ 88/2/12 │ 瑞華土木 │0000000 │99.3% │ │一五八│ ├─────┼──────┼────┤ │ │ │期 │ 未○○ │ 正丰、堯壹│0000000 │ │ ├───┼─────────┼─────┼──────┼────┼───┤ │ │新厝活動中心庭園美│ 88/3/23 │ 正丰土木 │760000 │99.5% │ │一五九│ ├─────┼──────┼────┤ │ │ │化工程 │ 未○○ │ 尚曄、堯壹│756000 │ │ ├───┼─────────┼─────┼──────┼────┼───┤ │ │玉港村道路排水溝加│ 88/4/2 │ 正丰土木 │0000000 │99.0% │ │一六0│ ├─────┼──────┼────┤ │ │ │蓋工程 │ 未○○ │ 尚曄、建合 │0000000 │ │ ├───┼─────────┼─────┼──────┼────┼───┤ │ │南十路至井仔腳東西│ 88/4/2 │ 正丰土木 │955000 │99.5% │ │一六一│ ├─────┼──────┼────┤ │ │ │快速道路拓寬工程 │ 未○○ │ 建合、尚曄 │950000 │ │ ├───┼─────────┼─────┼──────┼────┼───┤ │ │蚵寮漁塭道路排水改│ 88/5/21 │ 堯壹土木 │0000000 │98.9% │ │一六二│ ├─────┼──────┼────┤ │ │ │善工程 │ 未○○ │ 立吉、壯佳 │0000000 │ │ ├───┼─────────┼─────┼──────┼────┼───┤ │ │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圍│ 88/6/30 │ 正丰土木 │950000 │99.2% │ │一六三│ ├─────┼──────┼────┤ │ │ │牆及美化工程 │ 未○○ │ 建合、尚曄 │942000 │ │ ├───┼─────────┼─────┼──────┼────┼───┤ │ │慈安村曬場版橋道路│ 88/7/28 │ 正丰土木 │965000 │98.2% │ │一六四│ ├─────┼──────┼────┤ │ │ │排水工程 │ 未○○ │ 建合、尚曄 │948000 │ │ ├───┼─────────┼─────┼──────┼────┼───┤ │ │三寮灣王船場廣場及│ 88/7/30 │ 正丰土木 │964000 │99.2% │ │一六五│ ├─────┼──────┼────┤ │ │ │版橋工程 │ 未○○ │ 建合、尚曄 │952000 │ │ ├───┼─────────┼─────┼──────┼────┼───┤ │ │鯤江村道路排水曬穀│ 88/8/3 │ 正豐土木 │0000000 │98.2% │ │一六六│ ├─────┼──────┼────┤ │ │ │場工程 │ 未○○ │ 尚曄、建合 │0000000 │ │ ├───┼─────────┼─────┼──────┼────┼───┤ │ │中樞村曬場道路排水│ 88/8/17 │ 正豐土木 │960000 │98.7% │ │一六七│ ├─────┼──────┼────┤ │ │ │改善工程 │ 未○○ │ 建合、尚曄 │950000 │ │ ├───┼─────────┼─────┼──────┼────┼───┤ │ │文山地區道路排水曬│ 88/8/27 │ 正豐土木 │955000 │98.7% │ │一六八│ ├─────┼──────┼────┤ │ │ │場及擋土牆工程 │ 未○○ │ 建合、尚曄 │946000 │ │ ├───┼─────────┼─────┼──────┼────┼───┤ │ │北門地區道路排水擋│ 88/9/14 │ 正豐土木 │0000000 │99.5% │ │一六九│ ├─────┼──────┼────┤ │ │ │土牆及曬穀場工程 │ 未○○ │ 建合、尚曄 │0000000 │ │ ├───┼─────────┼─────┼──────┼────┼───┤ │ │鯤江村道路排水擋土│ 88/9/28 │ 正豐土木 │996000 │95.2% │ │一七0│ ├─────┼──────┼────┤ │ │ │牆曬穀場工程 │ 未○○ │ 建合、尚曄 │948000 │ │ ├───┼─────────┼─────┼──────┼────┼───┤ │ │文山地區道路排水擋│ 88/9/29 │ 正豐土木 │0000000 │99.2% │ │一七一│ ├─────┼──────┼────┤ │ │ │土牆曬穀場工程 │ 未○○ │ 建合、尚曄 │0000000 │ │ ├───┼─────────┼─────┼──────┼────┼───┤ │ │ │ 88/10/5 │力新營造 │960000 │98.9% │ │一七二│東壁村道路排水工程├─────┼──────┼────┤ │ │ │ │ 未○○ │鑫江、一品成│949800 │ │ ├───┼─────────┼─────┼──────┼────┼───┤ │ │仁里村鄉○道路改善│ 88/12/3 │ 正豐土木 │0000000 │99.0% │ │一七三│ ├─────┼──────┼────┤ │ │ │工程 │ 未○○ │ 尚曄、建合 │0000000 │ │ ├───┼─────────┼─────┼──────┼────┼───┤ │ │三寮灣道路排水版橋│ 88/12/14 │ 正丰土木 │0000000 │99.3% │ │一七四│ ├─────┼──────┼────┤ │ │ │工程 │ 未○○ │ 力新、建合 │0000000 │ │ ├───┼─────────┼─────┼──────┼────┼───┤ │ │三寮灣道路排水版橋│ 88/12/14 │ 正丰土木 │0000000 │99.3% │ │一七五│ ├─────┼──────┼────┤ │ │ │改善工程 │ 未○○ │ 力新、建合 │0000000 │ │ ├───┼─────────┼─────┼──────┼────┼───┤ │ │二重港漁塭道路排水│ 88/12/31 │ 正丰土木 │0000000 │99.6% │ │一七六│ ├─────┼──────┼────┤ │ │ │改善工程 │ 未○○ │ 力新、建合 │0000000 │ │ ├───┼─────────┼─────┼──────┼────┼───┤ │ │中樞村莊內排水溝改│ 89/3/14 │ 力新營造 │950000 │99.4% │ │一七七│ ├─────┼──────┼────┤ │ │ │善工程 │ 未○○ │ 正丰、建合 │944000 │ │ ├───┼─────────┼─────┼──────┼────┼───┤ │ │溪底寮地區道路曬場│ 89/3/31 │ 力新營造 │950000 │99.4% │ │一七八│ ├─────┼──────┼────┤ │ │ │排水等工程 │ 未○○ │ 正丰、建合 │944000 │ │ ├───┼─────────┼─────┼──────┼────┼───┤ │ │慈安村道路曬場排水│ 89/4/7 │ 力新營造 │950000 │99.6% │ │一七九│ ├─────┼──────┼────┤ │ │ │等工程 │ 未○○ │ 正丰、建合 │946000 │ │ ├───┼─────────┼─────┼──────┼────┼───┤ │ │三寮灣地區道路曬場│ 89/4/8 │ 力新營造 │950000 │99.6% │ │一八0│ ├─────┼──────┼────┤ │ │ │排水等工程 │ 未○○ │ 正丰、建合 │946000 │ │ ├───┼─────────┼─────┼──────┼────┼───┤ │ │ │ 89/4/29 │ 力新營造 │930000 │99.2% │ │一八一│鯤江農路改善工程 ├─────┼──────┼────┤ │ │ │ │ 未○○ │ 載竹、鑫江 │923000 │ │ ├───┼─────────┼─────┼──────┼────┼───┤ │ │溪底寮農地重劃區農│ 89/5/12 │ 力新營造 │950000 │98.8% │ │一八二│ ├─────┼──────┼────┤ │ │ │路改善工程 │ 未○○ │ 正丰、建合 │939000 │ │ ├───┼─────────┼─────┼──────┼────┼───┤ │ │ │ 89/5/16 │ 力新營造 │950000 │99.2% │ │一八三│溪底寮排水改善工程├─────┼──────┼────┤ │ │ │ │ 未○○ │ 正丰、建合 │942000 │ │ ├───┼─────────┼─────┼──────┼────┼───┤ │ │三光村、慈安村道路│ 89/6/27 │ 力新營造 │380000 │98.7% │ │一八四│ ├─────┼──────┼────┤ │ │ │曬場等零星改善工程│ 未○○ │ 鑫江、建合 │375000 │ │ ├───┼─────────┼─────┼──────┼────┼───┤ │ │ │ 89/9/21 │ 龍鶴營造 │285000 │99.3% │ │一八五│鯤江村道路級配工程├─────┼──────┼────┤ │ │ │ │ 未○○ │ 力新、建合 │283000 │ │ ├───┼─────────┼─────┼──────┼────┼───┤ │ │中樞村第三鄰排水道│ 89/12/8 │ 龍鶴營造 │380000 │95.5% │ │一八六│ ├─────┼──────┼────┤ │ │ │路及曬場工程 │ 未○○ │ 力新 │363000 │ │ ├───┼─────────┼─────┼──────┼────┼───┤ │ │永華村溪仔寮部落道│ 88/12/24 │ 堯壹土木 │0000000 │98.8% │ │一八七│路排水溝及曬穀場整├─────┼──────┼────┤ │ │ │修工程 │ 未○○ │ 立吉、奕豪 │0000000 │ │ ├───┼─────────┼─────┼──────┼────┼───┤ │ │蚵寮地區道路排水改│ 89/12/28 │ 堯壹土木 │0000000 │98.7% │ │一八八│ ├─────┼──────┼────┤ │ │ │善工程 │ 未○○ │ 立吉、奕豪 │0000000 │ │ ├───┼─────────┼─────┼──────┼────┼───┤ │ │三光村道路排水溝改│ 90/2/19 │ 龍鶴營造 │475000 │96.8% │ │一八九│ ├─────┼──────┼────┤ │ │ │善工程 │ 未○○ │ 力新、建合 │460000 │ │ ├───┴─────────┴─────┴──────┴────┴───┤ │ 編號一至一九四工程得標價合計:二億四千八百九十七萬六千七百九十一元 │ │ │ │ 編號一至一九四工程回扣金額(得標價一成)合計:二千四百八十九萬七千六│ │ 百七十九元 │ │ │ └───────────────────────────────────┘ 附表三:辛○圍標承攬北門鄉公所工程一覽表 ┌───┬─────────┬─────┬──────┬────┬───┐ │ │ │ 開標日期│ 得標商 │底 價 │得標 │ │編 號│工程名稱 ├─────┼──────┼────┤ │ │ │ │ 承攬人 │ 陪標商 │得標價 │比例 │ ├───┼─────────┼─────┼──────┼────┼───┤ │ │蚵寮、雙春地區道路│ 85/12/10│ 辛○土木 │0000000 │98.9% │ │ 一 │排水新建工程 ├─────┼──────┼────┤ │ │ │ │ 辛○ │ 永和、龍益 │0000000 │ │ ├───┼─────────┼─────┼──────┼────┼───┤ │ │三光村外環道路排水│ 85/12/19│ 辛○土木 │950000 │98.4% │ │ 二 │改善工程 ├─────┼──────┼────┤ │ │ │ │ 辛○ │ 龍益、榮丰 │935000 │ │ ├───┼─────────┼─────┼──────┼────┼───┤ │ │保吉村道路擋土牆工│ 86/5/27 │ 辛○土木 │0000000 │99.7% │ │ 三 │ ├─────┼──────┼────┤ │ │ │程 │ 辛○ │ 龍益、永和 │0000000 │ │ ├───┼─────────┼─────┼──────┼────┼───┤ │ │頂朱蘆(吳彩梅)漁│ 86/6/12 │ 辛○土木 │0000000 │99.0% │ │ 四 │ ├─────┼──────┼────┤ │ │ │塭排水擋土牆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90000 │ │ ├───┼─────────┼─────┼──────┼────┼───┤ │ │保吉、雙春、錦湖村│ 86/9/2 │ 辛○土木 │0000000 │99.8% │ │ 五 │ ├─────┼──────┼────┤ │ │ │道路排水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北門鄉蚵寮地區雙春│ 86/11/18 │ 辛○土木 │0000000 │99.2% │ │ 六 │、錦湖、保吉村道路├─────┼──────┼────┤ │ │ │排水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玉港村玉湖國小前路│ 86/11/27 │ 辛○土木 │0000000 │98.9% │ │ 七 │面加高及改善排水側├─────┼──────┼────┤ │ │ │溝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仁里村二重港外環道│ 86/12/20 │ 辛○土木 │0000000 │98.4% │ │ 八 │ ├─────┼──────┼────┤ │ │ │排水溝改善工程 │ 辛○ │ 龍億、龍益 │0000000 │ │ ├───┼─────────┼─────┼──────┼────┼───┤ │ │錦湖、北馬道路擋土│ 87/2/4 │ 辛○土木 │0000000 │99.4% │ │ 九 │ ├─────┼──────┼────┤ │ │ │牆排水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北門地區○○村○道│ 87/2/26 │ 辛○土木 │0000000 │99.2% │ │ 十 │ ├─────┼──────┼────┤ │ │ │路排水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仁里村外環道路柏油│ 87/4/21 │ 辛○土木 │0000000 │99.3% │ │十一 │ ├─────┼──────┼────┤ │ │ │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00000000│ │ ├───┼─────────┼─────┼──────┼────┼───┤ │ │蚵寮地區道路排水等│ 87/8/11 │ 辛○土木 │0000000 │99.0% │ │十二 │ ├─────┼──────┼────┤ │ │ │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0000000 │ │ ├───┼─────────┼─────┼──────┼────┼───┤ │ │玉港村排水擋土牆道│ 87/10/1 │ 辛○土木 │960000 │99.0% │ │十三 │ ├─────┼──────┼────┤ │ │ │路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950000 │ │ ├───┼─────────┼─────┼──────┼────┼───┤ │ │北門鄉○○村○道路│ 87/11/30│ 辛○土木 │0000000 │99.8% │ │十四 │ ├─────┼──────┼────┤ │ │ │排水溝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0000000 │ │ ├───┼─────────┼─────┼──────┼────┼───┤ │ │雙春、永安漁塭道路│ 87/12/1 │ 辛○土木 │0000000 │98.8% │ │十五 │改善工程 ├─────┼──────┼────┤ │ │ │ │ 辛○ │ 龍益、龍億│0000000 │ │ ├───┼─────────┼─────┼──────┼────┼───┤ │ │文山地區道路排水溝│ 87/12/11│ 辛○土木 │0000000 │98.6% │ │十六 │擋土牆及曬穀場改善├─────┼──────┼────┤ │ │ │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0000000 │ │ ├───┼─────────┼─────┼──────┼────┼───┤ │ │北門鄉鄉○路○道路│ 87/12/15│ 辛○土木 │480000 │97.7% │ │十七 │ ├─────┼──────┼────┤ │ │ │排水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469000 │ │ ├───┼─────────┼─────┼──────┼────┼───┤ │ │文山地區道路排水溝│ 88/1/19 │ 辛○土木 │0000000 │98.3% │ │十八 │ ├─────┼──────┼────┤ │ │ │及擋土牆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0000000 │ │ ├───┼─────────┼─────┼──────┼────┼───┤ │ │蚵寮社區保安廣場興│ 88/1/19 │ 辛○土木 │600000 │97.5% │ │十九 │ ├─────┼──────┼────┤ │ │ │建社區簡易球場工程│ 辛○ │ 龍益、龍億│585000 │ │ ├───┼─────────┼─────┼──────┼────┼───┤ │ │新厝部落至北槺榔道│ 88/3/10 │ 辛○土木 │950000 │98.5% │ │二十 │ ├─────┼──────┼────┤ │ │ │路排水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936000 │ │ ├───┼─────────┼─────┼──────┼────┼───┤ │ │錦湖村及鯤江村等道│ 88/3/10 │ 辛○土木 │0000000 │98.6% │ │二一 │ ├─────┼──────┼────┤ │ │ │路擋土牆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0000000 │ │ ├───┼─────────┼─────┼──────┼────┼───┤ │ │保吉村水溝新築及加│ 88/3/12 │ 辛○土木 │0000000 │98.6% │ │二二 │ ├─────┼──────┼────┤ │ │ │蓋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0000000 │ │ ├───┼─────────┼─────┼──────┼────┼───┤ │ │西埔排水改善工程 │ 88/3/31 │ 辛○土木 │0000000 │99.1% │ │二三 │ ├─────┼──────┼────┤ │ │ │ │ 辛○ │ 龍億、龍益│0000000 │ │ ├───┼─────────┼─────┼──────┼────┼───┤ │ │北門村舊埕地區排水│ 88/4/2 │ 辛○土木 │960000 │99.0% │ │二四 │ ├─────┼──────┼────┤ │ │ │溝整修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50000 │ │ ├───┼─────────┼─────┼──────┼────┼───┤ │ │西濱公路台十七線急│ 88/4/3 │ 辛○土木 │0000000 │98.8% │ │二五 │水溪橋南端引道叉路├─────┼──────┼────┤ │ │ │工程 │ 辛○ │ 龍億、龍益 │0000000 │ │ ├───┼─────────┼─────┼──────┼────┼───┤ │ │雙春產業道路改善工│ 88/4/30 │ 辛○土木 │955000 │98.44%│ │二六 │ ├─────┼──────┼────┤ │ │ │程 │ 辛○ │ 龍益、龍億 │945000 │ │ ├───┼─────────┼─────┼──────┼────┼───┤ │ │北門鄉○○道路改善│ 88/5/21 │ 辛○土木 │940000 │98.8% │ │二七 │ ├─────┼──────┼────┤ │ │ │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29000 │ │ ├───┼─────────┼─────┼──────┼────┼───┤ │ │88年度自養鄉道養護│ 88/6/11 │ 辛○土木 │930000 │98.9% │ │二八 │ ├─────┼──────┼────┤ │ │ │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20000 │ │ ├───┼─────────┼─────┼──────┼────┼───┤ │ │玉港村曬場道路排水│ 88/8/6 │ 辛○土木 │964600 │97.4% │ │二九 │ ├─────┼──────┼────┤ │ │ │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40000 │ │ ├───┼─────────┼─────┼──────┼────┼───┤ │ │西埔內庄北道路改善│ 88/8/6 │ 辛○土木 │955000 │99.2% │ │三十 │ ├─────┼──────┼────┤ │ │ │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40000 │ │ ├───┼─────────┼─────┼──────┼────┼───┤ │ │雙春村道路排水擋土│ 88/8/17 │ 辛○土木 │955000 │ 99% │ │三一 │ ├─────┼──────┼────┤ │ │ │牆工程 │ 辛○ │ 永和、龍億 │945000 │ │ ├───┼─────────┼─────┼──────┼────┼───┤ │ │玉港村雙春村道路改│ 88/8/27 │ 辛○土木 │476000 │98.7% │ │三二 │ ├─────┼──────┼────┤ │ │ │善工程 │ 辛○ │ 永和、龍億 │470000 │ │ ├───┼─────────┼─────┼──────┼────┼───┤ │ │三光村道路排水及曬│ 88/9/7 │ 辛○土木 │950000 │ 95% │ │三三 │ ├─────┼──────┼────┤ │ │ │穀場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45000 │ │ ├───┼─────────┼─────┼──────┼────┼───┤ │ │鯤江村道路排水擋土│ 88/9/14 │ 辛○土木 │300000 │98.9% │ │三四 │ ├─────┼──────┼────┤ │ │ │牆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285000 │ │ ├───┼─────────┼─────┼──────┼────┼───┤ │ │蚵寮地區道路排水擋│ 88/9/28 │ 辛○土木 │0000000 │98.1% │ │三五 │ ├─────┼──────┼────┤ │ │ │土版橋及曬穀場工程│ 辛○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玉港老人休閒場所涼│ 88/9/29 │ 辛○土木 │0000000 │98.4% │ │三六 │亭及道路排水改善工├─────┼──────┼────┤ │ │ │程 │ 辛○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雙春、永安漁塭道路│ 88/11/19 │ 辛○土木 │0000000 │98.8% │ │三七 │ ├─────┼──────┼────┤ │ │ │排水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蘆竹溝玄龍宮附設漁│ 88/11/19 │ 辛○土木 │765000 │98.0% │ │三八 │民休閒場所內部設備├─────┼──────┼────┤ │ │ │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750000 │ │ ├───┼─────────┼─────┼──────┼────┼───┤ │ │保安塭堤道路排水及│ 88/11/23 │ 辛○土木 │952000 │98.2% │ │三九 │ ├─────┼──────┼────┤ │ │ │網曬場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35000 │ │ ├───┼─────────┼─────┼──────┼────┼───┤ │ │北門鄉○○○區道路│ 88/11/26 │ 辛○土木 │0000000 │99.5% │ │四十 │ ├─────┼──────┼────┤ │ │ │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雙春、永春道路維護│ 88/11/30 │ 辛○土木 │0000000 │97.9% │ │四一 │ ├─────┼──────┼────┤ │ │ │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北門鄉○○○道路改│ 88/12/30 │ 辛○土木 │955000 │98.3% │ │四二 │ ├─────┼──────┼────┤ │ │ │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39000 │ │ ├───┼─────────┼─────┼──────┼────┼───┤ │ │北門鄉○○○道路改│ 88/12/30 │ 辛○土木 │955000 │98.4% │ │四三 │ ├─────┼──────┼────┤ │ │ │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40000 │ │ ├───┼─────────┼─────┼──────┼────┼───┤ │ │ │ 88/12/31 │ 辛○土木 │0000000 │98.5% │ │四四 │北門鄉道路工程 ├─────┼──────┼────┤ │ │ │ │ 辛○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雙春村道路排水版橋│ 89/1/18 │ 辛○土木 │960000 │98.4% │ │四五 │ ├─────┼──────┼────┤ │ │ │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45000 │ │ ├───┼─────────┼─────┼──────┼────┼───┤ │ │雙春地區道路排水擋│ 89/3/28 │ 辛○土木 │950000 │98.9% │ │四六 │ ├─────┼──────┼────┤ │ │ │土牆等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40000 │ │ ├───┼─────────┼─────┼──────┼────┼───┤ │ │北門鄉○○地區道路│ 89/4/6 │ 辛○土木 │663000 │98.0% │ │四七 │ ├─────┼──────┼────┤ │ │ │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650000 │ │ ├───┼─────────┼─────┼──────┼────┼───┤ │ │玉港地區道路曬場排│ 89/4/6 │ 辛○土木 │950000 │98.8% │ │四八 │ ├─────┼──────┼────┤ │ │ │水等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39000 │ │ ├───┼─────────┼─────┼──────┼────┼───┤ │ │鄉○○○○○道路補│ 89/4/6 │ 辛○土木 │198000 │98.5% │ │四九 │ ├─────┼──────┼────┤ │ │ │修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195000 │ │ ├───┼─────────┼─────┼──────┼────┼───┤ │ │北門西埔內漁塭道路│ 89/4/27 │ 辛○土木 │950000 │98.9% │ │五十 │ ├─────┼──────┼────┤ │ │ │排水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40000 │ │ ├───┼─────────┼─────┼──────┼────┼───┤ │ │錦湖至雙春農路改善│ 89/4/27 │ 辛○土木 │920000 │98.9% │ │五一 │ ├─────┼──────┼────┤ │ │ │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10000 │ │ ├───┼─────────┼─────┼──────┼────┼───┤ │ │蚵寮地區道路排水擋│ 89/5/9 │ 辛○土木 │950000 │98.9% │ │五二 │ ├─────┼──────┼────┤ │ │ │土牆等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940000 │ │ ├───┼─────────┼─────┼──────┼────┼───┤ │ │北門鄉蚵寮、錦湖等│ 89/5/31 │ 辛○土木 │845000 │98.8% │ │五三 │ ├─────┼──────┼────┤ │ │ │地區道路改善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835000 │ │ ├───┼─────────┼─────┼──────┼────┼───┤ │ │保吉村小蚵寮排水工│ 89/6/16 │ 辛○土木 │287000 │98.3% │ │五四 │ ├─────┼──────┼────┤ │ │ │程 │ 辛○ │ 龍益、龍億 │282000 │ │ ├───┼─────────┼─────┼──────┼────┼───┤ │ │雙春圍牆及鄉○道路│ 89/6/16 │ 辛○土木 │475000 │98.9% │ │五五 │ ├─────┼──────┼────┤ │ │ │擋土牆補修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470000 │ │ ├───┼─────────┼─────┼──────┼────┼───┤ │ │下半年及年度自│ 89/6/16 │ 辛○土木 │995000 │99.0% │ │五六 │ ├─────┼──────┼────┤ │ │ │養鄉道養護工程㈠ │ 辛○ │ 龍益、龍億 │985000 │ │ ├───┼─────────┼─────┼──────┼────┼───┤ │ │保吉、鯤江、東壁、│ 89/6/20 │ 辛○土木 │816000 │97.8% │ │五七 │北門、永隆、永華等├─────┼──────┼────┤ │ │ │六鹽村小型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798000 │ │ ├───┼─────────┼─────┼──────┼────┼───┤ │ │保安漁塭道路擋土牆│ 89/7/25 │ 辛○土木 │905000 │98.1% │ │五八 │ ├─────┼──────┼────┤ │ │ │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888000 │ │ ├───┼─────────┼─────┼──────┼────┼───┤ │ │ │ 89/9/1 │ 辛○土木 │190000 │97.4% │ │五九 │西埔排水維護工程 ├─────┼──────┼────┤ │ │ │ │ 辛○ │ 龍益、龍億 │185000 │ │ ├───┼─────────┼─────┼──────┼────┼───┤ │ │下半年及年度自│ 89/10/7 │ 辛○土木 │905000 │95.7% │ │六十 │ ├─────┼──────┼────┤ │ │ │養鄉道養護工程 │ 辛○ │ 龍益、龍億 │866000 │ │ ├───┼─────────┼─────┼──────┼────┼───┤ │ │雙春活動中心旁道路│ 89/10/24 │ 辛○土木 │850000 │97.1% │ │六一 │ ├─────┼──────┼────┤ │ │ │擋土及水門改善工程│ 辛○ │ 龍益、龍億 │825000 │ │ ├───┼─────────┼─────┼──────┼────┼───┤ │ │北門鄉雙春地區漁貨│ 89/11/14 │ 辛○土木 │330000 │96.7% │ │六二 │集貨場及漁塭道路改├─────┼──────┼────┤ │ │ │善工程 │ 辛○ │ 龍億 │319000 │ │ ├───┼─────────┼─────┼──────┼────┼───┤ │ │北門鄉轄內石料級配│ 89/11/21 │ 辛○土木 │285000 │96.5% │ │六三 │ ├─────┼──────┼────┤ │ │ │石補修工程 │ 辛○ │ 龍億 │275000 │ │ ├───┼─────────┼─────┼──────┼────┼───┤ │ │ │ 89/11/21 │ 辛○土木 │665000 │96.2% │ │六四 │雙春排水維護工程 ├─────┼──────┼────┤ │ │ │ │ 辛○ │ 龍益、龍億 │640000 │ │ ├───┴─────────┴─────┴──────┴────┴───┤ │編號一至七三工程得標價合計:八千九百七十一萬五千元 │ └───────────────────────────────────┘ 附表四:己○○圍標承攬北門鄉公所工程一覽表 ┌───┬─────────┬─────┬──────┬────┬───┐ │ │ │ 開標日期│ 得標商 │底 價 │得標 │ │編 號│工程名稱 ├─────┼──────┼────┤ │ │ │ │ 承攬人 │ 陪標商 │得標價 │比例 │ ├───┼─────────┼─────┼──────┼────┼───┤ │ │保吉村道路排水工程│ 85/6/27 │ 龍益營造 │475000 │98.9% │ │ 一 │ ├─────┼──────┼────┤ │ │ │ │ 己○○ │ 榮丰、辛○ │470000 │ │ ├───┼─────────┼─────┼──────┼────┼───┤ │ │仁里村道路排水溝改│ 85/8/6 │ 龍益營造 │950000 │99.6% │ │ 二 │善工程 ├─────┼──────┼────┤ │ │ │ │ 己○○ │ 辛○、永和 │946000 │ │ ├───┼─────────┼─────┼──────┼────┼───┤ │ │蚵寮地區道路擋土牆│ 87/8/25 │ 龍億土木 │0000000 │98.6% │ │ 三 │ ├─────┼──────┼────┤ │ │ │及版橋工程 │ 己○○ │ 廣全、龍益│0000000 │ │ ├───┼─────────┼─────┼──────┼────┼───┤ │ │玉港道路排水曬場工│ 87/10/3 │ 龍億土木 │0000000 │98.9% │ │ 四 │ ├─────┼──────┼────┤ │ │ │程 │ 己○○ │ 廣全、龍益│0000000 │ │ ├───┼─────────┼─────┼──────┼────┼───┤ │ │永華、北門、白米仔│ 87/11/13│ 龍億土木 │0000000 │98.9% │ │ 五 │新圍及中樞等部落擋├─────┼──────┼────┤ │ │ │土牆及排水溝改善工│ 己○○ │ 廣全、龍益│0000000 │ │ │ │程 │ │ │ │ │ ├───┼─────────┼─────┼──────┼────┼───┤ │ │錦湖村道路排水曬場│ 87/12/22│ 龍億土木 │0000000 │98.0% │ │ 六 │ ├─────┼──────┼────┤ │ │ │改善工程 │ 己○○ │ 辛○、龍益│0000000 │ │ ├───┼─────────┼─────┼──────┼────┼───┤ │ │北門雙春道路改善工│ 88/2/12 │ 龍億土木 │0000000 │98.4% │ │ 七 │ ├─────┼──────┼────┤ │ │ │程 │ 己○○ │ 廣全、龍益│0000000 │ │ ├───┼─────────┼─────┼──────┼────┼───┤ │ │錦湖村排水溝加蓋工│ 88/3/30 │ 龍億土木 │0000000 │98.8% │ │ 八 │ ├─────┼──────┼────┤ │ │ │程 │ 己○○ │ 廣全、龍益│0000000 │ │ ├───┼─────────┼─────┼──────┼────┼───┤ │ │北門體育運動公園填│ 88/9/3 │ 廣全土木 │0000000 │99.6% │ │ 九 │ ├─────┼──────┼────┤ │ │ │砂土工程 │ 己○○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新圍渡仔頭等部落曬│ 88/9/3 │ 龍億土木 │956000 │98.3% │ │ 十 │ ├─────┼──────┼────┤ │ │ │場道路排水改善工程│ 己○○ │ 廣全、龍益 │940000 │ │ ├───┼─────────┼─────┼──────┼────┼───┤ │ │仁里九天女山段道路│ 88/11/23 │ 龍億土木 │0000000 │99.0% │ │十一 │ ├─────┼──────┼────┤ │ │ │排水改善工程 │ 李合成 │ 廣全、龍益 │0000000 │ │ ├───┼─────────┼─────┼──────┼────┼───┤ │ │海埔新生地邊護欄及│ 88/11/30 │ 廣全土木 │0000000 │98.7% │ │十二 │ ├─────┼──────┼────┤ │ │ │填砂土工程 │ 己○○ │ 龍益、龍億 │0000000 │ │ ├───┼─────────┼─────┼──────┼────┼───┤ │ │ │ 88/12/24 │ 龍億土木 │0000000 │99.0% │ │十三 │溪仔寮小排改善工程├─────┼──────┼────┤ │ │ │ │ 己○○ │ 廣全、龍益 │0000000 │ │ ├───┼─────────┼─────┼──────┼────┼───┤ │ │永華地區道路排水擋│ 89/4/6 │ 龍億土木 │950000 │98.9% │ │十四 │ ├─────┼──────┼────┤ │ │ │土牆等工程 │ 己○○ │ 琮勝、龍益 │940000 │ │ ├───┼─────────┼─────┼──────┼────┼───┤ │ │保吉地區道路排水擋│ 89/5/2 │ 龍億土木 │950000 │98.9% │ │十五 │ ├─────┼──────┼────┤ │ │ │土牆等工程 │ 己○○ │ 龍益、琮勝 │940000 │ │ ├───┴─────────┴─────┴──────┴────┴───┤ │編號一至十五工程得標價合計:二千四百六十萬六千元 │ └───────────────────────────────────┘ 附表五:辰○○圍標承攬北門鄉公所工程一覽表 ┌───┬─────────┬─────┬──────┬────┬───┐ │ │ │ 開標日期│ 得標商 │底 價 │得標 │ │編 號│工程名稱 ├─────┼──────┼────┤ │ │ │ │ 承攬人 │ 陪標商 │得標價 │比例 │ ├───┼─────────┼─────┼──────┼────┼───┤ │ │蚵寮部落整修產業道│ 85/2/2 │ 尚曄營造 │190000 │98.9% │ │ 一 │路改善工程 ├─────┼──────┼────┤ │ │ │ │ 辰○○ │ 合毅、太平 │188000 │ │ ├───┼─────────┼─────┼──────┼────┼───┤ │ │黃文成漁塭擋土牆及│ 85/2/2 │ 尚曄營造 │480000 │99.0% │ │ 二 │鯤江村道路排水工程├─────┼──────┼────┤ │ │ │ │ 辰○○ │合毅、太平 │475000 │ │ ├───┼─────────┼─────┼──────┼────┼───┤ │ │鯤江村新米產業道路│ 85/2/2 │ 尚曄營造 │480000 │99.0% │ │ 三 │至蔡塗漁塭道路擋土├─────┼──────┼────┤ │ │ │牆工程 │ 辰○○ │ 合毅、太平 │475000 │ │ ├───┼─────────┼─────┼──────┼────┼───┤ │ │雙春漁塭版橋等工程│ 85/2/7 │ 尚曄營造 │480000 │99.0% │ │ 四 │ ├─────┼──────┼────┤ │ │ │ │ 辰○○ │ 合毅、太平 │475000 │ │ ├───┼─────────┼─────┼──────┼────┼───┤ │ │三光村曬場版橋道路│ 88/7/28 │ 正丰土木 │965000 │98.2% │ │ 五 │排水工程 ├─────┼──────┼────┤ │ │ │ │ 辰○○ │ 尚曄、建合 │948000 │ │ ├───┼─────────┼─────┼──────┼────┼───┤ │ │鯤江村排水溝及擋土│ 85/12/5 │ 合毅營造 │475000 │96.8% │ │ 六 │牆工程 ├─────┼──────┼────┤ │ │ │ │ 辰○○ │ 東盛、燈旺 │460000 │ │ ├───┼─────────┼─────┼──────┼────┼───┤ │ │三光部落道路排水改│ 86/1/17 │ 合毅營造 │0000000 │98.4% │ │ 七 │善工程 ├─────┼──────┼────┤ │ │ │ │ 辰○○ │ 東瑩、太平 │0000000 │ │ ├───┼─────────┼─────┼──────┼────┼───┤ │ │王其財漁塭道路排水│ 86/3/14 │ 尚曄土木 │480000 │99.6% │ │ 八 │ ├─────┼──────┼────┤ │ │ │擋土牆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 │478000 │ │ ├───┼─────────┼─────┼──────┼────┼───┤ │ │鯤江村王其財漁塭道│ 86/3/14 │ 尚曄土木 │480000 │99.6% │ │ 九 │ ├─────┼──────┼────┤ │ │ │路擋土牆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 │478000 │ │ ├───┼─────────┼─────┼──────┼────┼───┤ │ │保吉村蚵寮八鄰道路│ 86/4/8 │ 合毅營造 │0000000 │97.2% │ │ 十 │ ├─────┼──────┼────┤ │ │ │改善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 │0000000 │ │ ├───┼─────────┼─────┼──────┼────┼───┤ │ │蚵寮⒌⒍⒎⒏鄰道路│ 86/4/8 │ 合毅營造 │0000000 │97.2% │ │十一 │ ├─────┼──────┼────┤ │ │ │排水改善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 │0000000 │ │ ├───┼─────────┼─────┼──────┼────┼───┤ │ │雙春、蚵寮漁塭道路│ 86/5/23 │ 尚曄土木 │570000 │99.6% │ │十二 │ ├─────┼──────┼────┤ │ │ │擋土牆及排水工程 │ 辰○○ │ 志光、太平 │568000 │ │ ├───┼─────────┼─────┼──────┼────┼───┤ │ │鯤江村擋土牆工程蚵│ 86/9/30 │ 合毅營造 │480000 │99.0% │ │十三 │ ├─────┼──────┼────┤ │ │ │寮區道 │ 辰○○ │ 燈旺、太平 │475000 │ │ ├───┼─────────┼─────┼──────┼────┼───┤ │ │蚵寮道路柏油及擋土│ 86/10/29│ 合毅營造 │0000000 │97.9% │ │十四 │牆美化工程 ├─────┼──────┼────┤ │ │ │ │ 辰○○ │ 燈旺、太平 │0000000 │ │ ├───┼─────────┼─────┼──────┼────┼───┤ │ │雙春村漁塭擋土牆加│ 87/3/7 │ 合毅營造 │500000 │98.2% │ │十五 │ ├─────┼──────┼────┤ │ │ │高及廣場舖設工程 │ 辰○○ │ 太正、燈旺│491000 │ │ ├───┼─────────┼─────┼──────┼────┼───┤ │ │保吉村第八鄰道路排│ 87/3/27 │ 合毅營造 │485000 │97.9% │ │十六 │ ├─────┼──────┼────┤ │ │ │水改善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475000 │ │ ├───┼─────────┼─────┼──────┼────┼───┤ │ │雙春永安漁塭道路擋│ 87/7/14 │ 合毅營造 │950000 │98.2% │ │十七 │ ├─────┼──────┼────┤ │ │ │土牆工程 │ 辰○○ │ 燈旺、國旭│933000 │ │ ├───┼─────────┼─────┼──────┼────┼───┤ │ │蚵寮規劃內擋土牆排│ 87/8/7 │ 合毅營造 │959000 │98.3% │ │十八 │ ├─────┼──────┼────┤ │ │ │水及路面整修工程 │ 辰○○ │ 燈旺、東瑩│943000 │ │ ├───┼─────────┼─────┼──────┼────┼───┤ │ │保吉村第十鄰11-17 │ 87/8/25 │ 合毅營造 │0000000 │98.6% │ │十九 │鄰、18-22鄰道路排 ├─────┼──────┼────┤ │ │ │水工程 │ 辰○○ │ 燈旺、東瑩│0000000 │ │ ├───┼─────────┼─────┼──────┼────┼───┤ │ │保吉村第十鄰道路排│ 87/8/25 │ 合毅營造 │0000000 │98.6% │ │二0 │ ├─────┼──────┼────┤ │ │ │水工程 │ 辰○○ │ 燈旺、東瑩│0000000 │ │ ├───┼─────────┼─────┼──────┼────┼───┤ │ │蚵寮區農路改善工程│ 87/9/15 │ 合毅營造 │950000 │99.1% │ │二一 │ ├─────┼──────┼────┤ │ │ │ │ 辰○○ │ 燈旺、太平│941000 │ │ ├───┼─────────┼─────┼──────┼────┼───┤ │ │蚵寮部落道路排水 │ 87/11/13│ 合毅營造 │950000 │99.2% │ │二二 │ ├─────┼──────┼────┤ │ │ │改善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942000 │ │ ├───┼─────────┼─────┼──────┼────┼───┤ │ │錦湖村擋土牆排水溝│ 87/11/13│ 尚曄土木 │470000 │99.4% │ │二三 │ ├─────┼──────┼────┤ │ │ │改善工程 │ 辰○○ │ 太平、燈旺│467000 │ │ ├───┼─────────┼─────┼──────┼────┼───┤ │ │蚵寮地區道路排水溝│ 87/12/5 │ 尚曄土木 │955000 │98.0% │ │二四 │ ├─────┼──────┼────┤ │ │ │擋土牆改善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936000 │ │ ├───┼─────────┼─────┼──────┼────┼───┤ │ │蚵寮規劃內排水擋土│ 87/12/5 │ 尚曄土木 │955000 │98.2% │ │二五 │ ├─────┼──────┼────┤ │ │ │牆工程 │ 辰○○ │ 太平、燈旺│938000 │ │ ├───┼─────────┼─────┼──────┼────┼───┤ │ │蚵寮保安宮美化綠化│ 87/12/11│ 合毅營造 │952000 │98.9% │ │二六 │ ├─────┼──────┼────┤ │ │ │工程 │ 辰○○ │ 燈旺、東盛│942000 │ │ ├───┼─────────┼─────┼──────┼────┼───┤ │ │雙春道路排水改善工│ 87/12/22│ 合毅營造 │0000000 │99.4% │ │二七 │ ├─────┼──────┼────┤ │ │ │程 │ 辰○○ │ 燈旺、怡富│0000000 │ │ ├───┼─────────┼─────┼──────┼────┼───┤ │ │蚵寮規劃內水門擋土│ 88/3/9 │ 尚曄土木 │950000 │99.2% │ │二八 │ ├─────┼──────┼────┤ │ │ │牆排水美化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942000 │ │ ├───┼─────────┼─────┼──────┼────┼───┤ │ │雙春永安漁塭道路排│ 88/3/9 │ 尚曄土木 │950000 │99.1% │ │二九 │ ├─────┼──────┼────┤ │ │ │水廣場改善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941000 │ │ ├───┼─────────┼─────┼──────┼────┼───┤ │ │中樞村道路排水及曬│ 88/3/12 │ 合毅營造 │500000 │99.0% │ │三十 │ ├─────┼──────┼────┤ │ │ │穀場工程 │ 辰○○ │ 太平、燈旺│495000 │ │ ├───┼─────────┼─────┼──────┼────┼───┤ │ │雙春、永安漁塭渡仔│ 88/3/12 │ 合毅營造 │0000000 │98.6% │ │三一 │頭段670-671號擋土 ├─────┼──────┼────┤ │ │ │牆及產業道路工程 │ 辰○○ │ 太平、燈旺│0000000 │ │ ├───┼─────────┼─────┼──────┼────┼───┤ │ │雙春永安漁塭渡仔頭│ 88/3/12 │ 合毅營造 │0000000 │98.6% │ │三二 │670-671號擋土牆及 ├─────┼──────┼────┤ │ │ │產業道路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0000000 │ │ ├───┼─────────┼─────┼──────┼────┼───┤ │ │蚵寮溝西埔漁塭塭堤│ 88/3/26 │ 尚曄土木 │290000 │96.6% │ │三三 │ ├─────┼──────┼────┤ │ │ │改善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280000 │ │ ├───┼─────────┼─────┼──────┼────┼───┤ │ │蚵寮溝西漁塭小排擋│ 88/3/26 │ 尚曄土木 │290000 │97.6% │ │三四 │ ├─────┼──────┼────┤ │ │ │土牆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283000 │ │ ├───┼─────────┼─────┼──────┼────┼───┤ │ │蚵寮溝西漁塭小排擋│ 88/3/26 │ 尚曄土木 │290000 │97.6% │ │三五 │ ├─────┼──────┼────┤ │ │ │土牆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283000 │ │ ├───┼─────────┼─────┼──────┼────┼───┤ │ │蚵寮溝西漁塭塭堤改│ 88/3/26 │ 尚曄土木 │290000 │96.6% │ │三六 │ ├─────┼──────┼────┤ │ │ │善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280000 │ │ ├───┼─────────┼─────┼──────┼────┼───┤ │ │小蚵寮社區道路排水│ 88/5/14 │ 合毅營造 │0000000 │99.0% │ │三七 │ ├─────┼──────┼────┤ │ │ │改善工程 │ 辰○○ │ 太平、燈旺 │0000000 │ │ ├───┼─────────┼─────┼──────┼────┼───┤ │ │錦湖曬場排水道路改│ 88/7/30 │ 合毅營造 │960000 │99.2% │ │三八 │ ├─────┼──────┼────┤ │ │ │善工程 │ 辰○○ │ 東瑩、太平 │952000 │ │ ├───┼─────────┼─────┼──────┼────┼───┤ │ │中樞村道路排水改善│ 88/8/19 │ 尚曄土木 │935000 │97.4% │ │三九 │ ├─────┼──────┼────┤ │ │ │工程 │ 辰○○ │ 建合、正豐 │927000 │ │ ├───┼─────────┼─────┼──────┼────┼───┤ │ │五百天漁塭道路排水│ 88/8/27 │ 合毅營造 │936000 │99.0% │ │四十 │ ├─────┼──────┼────┤ │ │ │改善工程 │ 辰○○ │ 太平、燈旺 │932000 │ │ ├───┼─────────┼─────┼──────┼────┼───┤ │ │王其財漁塭道路排水│ 88/8/27 │ 合毅營造 │968000 │99.0% │ │四一 │ ├─────┼──────┼────┤ │ │ │擋土牆改善工程 │ 辰○○ │ 太平、燈旺 │952000 │ │ ├───┼─────────┼─────┼──────┼────┼───┤ │ │蚵寮漁村文物館周圍│ 88/8/27 │ 合毅營造 │955000 │99.1% │ │四二 │ ├─────┼──────┼────┤ │ │ │公共設施工程 │ 辰○○ │ 太平、燈旺 │942000 │ │ ├───┼─────────┼─────┼──────┼────┼───┤ │ │蚵寮地區道路欄杆排│ 88/9/14 │ 合毅營造 │960000 │98.3% │ │四三 │ ├─────┼──────┼────┤ │ │ │水工程 │ 辰○○ │ 太平、忠正 │954000 │ │ ├───┼─────────┼─────┼──────┼────┼───┤ │ │鯤江村曬場排水道路│ 88/9/14 │ 合毅營造 │960000 │97.7% │ │四四 │ ├─────┼──────┼────┤ │ │ │改善工程 │ 辰○○ │ 太平、忠正 │951000 │ │ ├───┼─────────┼─────┼──────┼────┼───┤ │ │錦湖、鯤江道路廣場│ 88/9/23 │ 合毅營造 │480000 │99.0% │ │四五 │ ├─────┼──────┼────┤ │ │ │工程 │ 辰○○ │ 太平、忠正 │475000 │ │ ├───┼─────────┼─────┼──────┼────┼───┤ │ │錦湖鯤江道路廣場工│ 88/9/23 │ 合毅營造 │480000 │99.0% │ │四六 │ ├─────┼──────┼────┤ │ │ │程 │ 辰○○ │ 太平、忠正 │475000 │ │ ├───┼─────────┼─────┼──────┼────┼───┤ │ │雙春社區道路舖設改│ 88/11/20 │ 合毅營造 │580000 │99.3% │ │四七 │ ├─────┼──────┼────┤ │ │ │善工程 │ 辰○○ │ 太平、忠正 │576000 │ │ ├───┼─────────┼─────┼──────┼────┼───┤ │ │王百天漁塭道路排水│ 89/6/27 │ 合毅營造 │745000 │99.1% │ │四八 │及雙春產業道路級配├─────┼──────┼────┤ │ │ │工程 │ 辰○○ │ 尚曄、太平 │738000 │ │ ├───┼─────────┼─────┼──────┼────┼───┤ │ │北門鄉○○村道路排│ 89/8/18 │ 合毅營造 │949000 │98.0% │ │四九 │ ├─────┼──────┼────┤ │ │ │水曬場改善工程 │ 辰○○ │ 燈旺、太平 │930000 │ │ ├───┼─────────┼─────┼──────┼────┼───┤ │ │蚵寮及北馬地區排水│ 89/10/3 │ 尚曄土木 │570000 │95.6% │ │五十 │ ├─────┼──────┼────┤ │ │ │擋土牆工程 │ 辰○○ │ 忠正、燈旺 │545000 │ │ ├───┴─────────┴─────┴──────┴────┴───┤ │編號一至五一工程得標價合計:三千九百六十萬六千元 │ └───────────────────────────────────┘ 附表六:巳○○圍標承攬北門鄉公所工程一覽表 ┌───┬─────────┬─────┬──────┬────┬───┐ │ │ │ 開標日期│ 得標商 │底 價 │得標 │ │編 號│工程名稱 ├─────┼──────┼────┤ │ │ │ │ 承攬人 │ 陪標商 │得標價 │比例 │ ├───┼─────────┼─────┼──────┼────┼───┤ │ │雙春部落道路排水改│ 87/10/14│ 邑邦營造 │0000000 │98.4% │ │ 一 │ ├─────┼──────┼────┤ │ │ │善工程 │ 巳○○ │ 民生、松陽│0000000 │ │ ├───┼─────────┼─────┼──────┼────┼───┤ │ │中樞道路排水曬場 │ 87/11/13│ 邑邦營造 │0000000 │98.4% │ │ 二 │ ├─────┼──────┼────┤ │ │ │ │ 巳○○ │ 民生、松陽│0000000 │ │ ├───┼─────────┼─────┼──────┼────┼───┤ │ │玉港排水災修工程 │ 87/12/22│ 民生土木 │0000000 │99.3% │ │ 三 │ ├─────┼──────┼────┤ │ │ │ │ 巳○○ │ 松陽、邑邦│0000000 │ │ ├───┼─────────┼─────┼──────┼────┼───┤ │ │三寮灣排水災修工程│ 88/2/5 │ 邑邦營造 │0000000 │98.6% │ │ 四 │ ├─────┼──────┼────┤ │ │ │ │ 巳○○ │ 生大、松陽│0000000 │ │ ├───┼─────────┼─────┼──────┼────┼───┤ │ │新渡子頭排水災修工│ 88/2/5 │ 邑邦營造 │0000000 │98.6% │ │ 五 │ ├─────┼──────┼────┤ │ │ │程 │ 巳○○ │ 生大、松陽│0000000 │ │ ├───┼─────────┼─────┼──────┼────┼───┤ │ │玉港排水閘門改善工│ 88/3/31 │ 邑邦營造 │0000000 │98.0% │ │ 六 │程 ├─────┼──────┼────┤ │ │ │ │ 巳○○ │ 生大、松陽│0000000 │ │ ├───┼─────────┼─────┼──────┼────┼───┤ │ │ │ 88/5/1 │ 邑邦營造 │0000000 │98.3% │ │ 七 │溪底寮排水改善工程├─────┼──────┼────┤ │ │ │ │ 巳○○ │ 道成、盟豐 │0000000 │ │ ├───┼─────────┼─────┼──────┼────┼───┤ │ │雙春小排排水災修工│ 88/11/20 │ 道成工程 │0000000 │98.7% │ │ 八 │ ├─────┼──────┼────┤ │ │ │程 │ 巳○○ │ 民生、松陽 │0000000 │ │ ├───┼─────────┼─────┼──────┼────┼───┤ │ │頭港排水閘門及永隆│ 88/12/14 │ 道成工程 │0000000 │98.3% │ │ 九 │ ├─────┼──────┼────┤ │ │ │溝水閘門工程 │ 巳○○ │ 建福、松陽 │0000000 │ │ ├───┼─────────┼─────┼──────┼────┼───┤ │ │將軍溪水閘門改善工│ 89/4/18 │ 邑邦營造 │950000 │98.8% │ │ 十 │ ├─────┼──────┼────┤ │ │ │程 │ 巳○○ │ 道成、松陽 │939000 │ │ ├───┼─────────┼─────┼──────┼────┼───┤ │ │錦湖村道路排水曬場│ 89/7/7 │ 邑邦營造 │950000 │98.8% │ │十一 │ ├─────┼──────┼────┤ │ │ │改善工程 │ 巳○○ │ 道成、松陽 │939000 │ │ ├───┴─────────┴─────┴──────┴────┴───┤ │編號一至十一工程得標價合計:二千零八十一萬一千元 │ └───────────────────────────────────┘ 附表七:酉○○圍標承攬北門鄉公所工程一覽表 ┌───┬─────────┬─────┬──────┬────┬───┐ │ │ │ 開標日期│ 得標商 │底 價 │得標 │ │編 號│工程名稱 ├─────┼──────┼────┤ │ │ │ │ 承攬人 │ 陪標商 │得標價 │比例 │ ├───┼─────────┼─────┼──────┼────┼───┤ │ │北門鄉○○村道路排│ 87/9/25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5% │ │ 一 │ ├─────┼──────┼────┤ │ │ │水改善工程 │ 酉○○ │ 乙男、龍益│0000000 │ │ ├───┼─────────┼─────┼──────┼────┼───┤ │ │北門鄉○○村道路排│ 87/9/30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4% │ │ 二 │ ├─────┼──────┼────┤ │ │ │水改善工程 │ 酉○○ │ 龍益、辛○│0000000 │ │ ├───┼─────────┼─────┼──────┼────┼───┤ │ │保安漁塭排水災修工│ 87/11/13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5% │ │ 三 │ ├─────┼──────┼────┤ │ │ │程 │ 酉○○ │ 龍益、辛○│0000000 │ │ ├───┼─────────┼─────┼──────┼────┼───┤ │ │北門村漁民活動中心│ 87/11/30│ 欣裕營造 │0000000 │98.3% │ │ 四 │ ├─────┼──────┼────┤ │ │ │工程 │ 酉○○ │ 龍益、辛○│0000000 │ │ ├───┼─────────┼─────┼──────┼────┼───┤ │ │保安區○號○○○路│ 87/12/8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4% │ │ 五 │ ├─────┼──────┼────┤ │ │ │第一期工程 │ 酉○○ │ 辛○、龍益│0000000 │ │ ├───┼─────────┼─────┼──────┼────┼───┤ │ │南興養殖區一號給排│ 87/12/8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3% │ │ 六 │ ├─────┼──────┼────┤ │ │ │水道路工程 │ 酉○○ │ 辛○、龍益│0000000 │ │ ├───┼─────────┼─────┼──────┼────┼───┤ │ │雙春養殖區○號道路│ 87/12/8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6% │ │ 七 │ ├─────┼──────┼────┤ │ │ │工程 │ 酉○○ │ 辛○、龍益│0000000 │ │ ├───┼─────────┼─────┼──────┼────┼───┤ │ │海埔漁塭道路工程 │ 88/2/5 │ 欣裕營造 │0000000 │99.4% │ │ 八 │ ├─────┼──────┼────┤ │ │ │ │ 酉○○ │ 龍億、毅丞│0000000 │ │ ├───┼─────────┼─────┼──────┼────┼───┤ │ │慈安村養殖漁塭道路│ 88/2/5 │ 欣裕營造 │0000000 │99.3% │ │ 九 │ ├─────┼──────┼────┤ │ │ │工程 │ 酉○○ │ 龍億、毅丞│0000000 │ │ ├───┼─────────┼─────┼──────┼────┼───┤ │ │保安養殖區○○○道│ 88/4/1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4% │ │ 十 │ ├─────┼──────┼────┤ │ │ │路改善工程 │ 酉○○ │ 辛○、龍益│0000000 │ │ ├───┼─────────┼─────┼──────┼────┼───┤ │ │雙春養殖區道路及排│ 88/4/1 │ 欣裕營造 │0000000 │99.3% │ │十一 │ ├─────┼──────┼────┤ │ │ │水改善工程 │ 酉○○ │ 辛○、龍益│0000000 │ │ ├───┼─────────┼─────┼──────┼────┼───┤ │ │北門村漁民活動中心│ 88/9/4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6% │ │十二 │地板舖設及周邊綠美├─────┼──────┼────┤ │ │ │化工程 │ 酉○○ │ 辛○、龍益 │0000000 │ │ ├───┼─────────┼─────┼──────┼────┼───┤ │ │錦湖大新圍道路維護│ 88/12/3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8% │ │十三 │ ├─────┼──────┼────┤ │ │ │工程 │ 酉○○ │ 龍益、毅丞 │0000000 │ │ ├───┼─────────┼─────┼──────┼────┼───┤ │ │錦湖村新米漁業道路│ 88/12/21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7% │ │十四 │ ├─────┼──────┼────┤ │ │ │改善工程 │ 酉○○ │ 辛○、毅丞 │0000000 │ │ ├───┼─────────┼─────┼──────┼────┼───┤ │ │ │ 88/12/31 │ 辛○營造 │0000000 │98.5% │ │十五 │(89)北門鄉道路工程├─────┼──────┼────┤ │ │ │ │ 酉○○ │ 龍億、龍益 │0000000 │ │ ├───┼─────────┼─────┼──────┼────┼───┤ │ │北門海埔南區○○路│ 89/4/28 │ 欣裕營造 │950000 │98.8% │ │十六 │ ├─────┼──────┼────┤ │ │ │整修工程 │ 酉○○ │ 龍益、毅丞 │939000 │ │ ├───┼─────────┼─────┼──────┼────┼───┤ │ │北門村活動中心內部│ 88/12/30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9% │ │十七 │ ├─────┼──────┼────┤ │ │ │設備暨二樓增建工程│ 酉○○ │ 辛○、龍益 │0000000 │ │ ├───┼─────────┼─────┼──────┼────┼───┤ │ │永安漁塭道路排水改│ 88/12/31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5% │ │十八 │ ├─────┼──────┼────┤ │ │ │善工程 │ 酉○○ │ 辛○、龍益 │0000000 │ │ ├───┼─────────┼─────┼──────┼────┼───┤ │ │溝西白米漁塭道路排│ 88/12/31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5% │ │十九 │ ├─────┼──────┼────┤ │ │ │水等改善工程 │ 酉○○ │ 辛○、龍益 │0000000 │ │ ├───┼─────────┼─────┼──────┼────┼───┤ │ │雙春、永春漁塭水閘│ 88/12/31 │ 欣裕營造 │0000000 │98.7% │ │二十 │ ├─────┼──────┼────┤ │ │ │門改善工程 │ 酉○○ │ 辛○、龍益 │0000000 │ │ ├───┴─────────┴─────┴──────┴────┴───┤ │編號一至二十工程得標價合計:四千六百二十二萬八千元 │ └───────────────────────────────────┘ 附表八:癸○○圍標承攬北門鄉公所工程一覽表 ┌───┬─────────┬─────┬──────┬────┬───┐ │ │ │ 開標日期│ 得標商 │底 價 │得標 │ │編 號│工程名稱 ├─────┼──────┼────┤ │ │ │ │ 承攬人 │ 陪標商 │得標價 │比例 │ ├───┼─────────┼─────┼──────┼────┼───┤ │ │保吉村小蚵寮社區活│ 88/10/15 │ 成泰土木 │0000000 │98.9% │ │ 一 │ ├─────┼──────┼────┤ │ │ │動中心增修建工程 │ 癸○○ │ 辛○、邑邦 │0000000 │ │ ├───┼─────────┼─────┼──────┼────┼───┤ │ │玉港村道路排水擋土│ 89/5/26 │ 成泰土木 │945000 │98.2% │ │ 二 │ ├─────┼──────┼────┤ │ │ │牆改善工程 │ 癸○○ │ 邑邦、凱順 │928000 │ │ ├───┼─────────┼─────┼──────┼────┼───┤ │ │鯤江村排水溝及路面│ 89/5/26 │ 成泰土木 │950000 │98.8% │ │ 三 │ ├─────┼──────┼────┤ │ │ │改善工程 │ 癸○○ │ 邑邦、凱順 │939000 │ │ ├───┼─────────┼─────┼──────┼────┼───┤ │ │北馬、渡仔頭擋土牆│ 89/5/30 │ 成泰土木 │950000 │98.8% │ │ 四 │ ├─────┼──────┼────┤ │ │ │及排水工程 │ 癸○○ │ 邑邦、凱順 │939000 │ │ ├───┴─────────┴─────┴──────┴────┴───┤ │編號一至四工程得標價合計:四百六十七萬六千元 │ └───────────────────────────────────┘ 附表九:戊○○圍標承攬北門鄉公所工程一覽表 ┌───┬─────────┬─────┬──────┬────┬───┐ │ │ │ 開標日期│ 得標商 │底 價 │得標 │ │編 號│工程名稱 ├─────┼──────┼────┤ │ │ │ │ 承攬人 │ 陪標商 │得標價 │比例 │ ├───┼─────────┼─────┼──────┼────┼───┤ │ │鯤江部落道路排水改│ 85/12/27│ 鑫裕土木 │0000000 │98.8% │ │ 一 │善工程 ├─────┼──────┼────┤ │ │ │ │ 吳信程 │鴻運營造、代│0000000 │ │ │ │ │ │瑋土木 │ │ │ ├───┼─────────┼─────┼──────┼────┼───┤ │ │東壁村部落道路改善│ 86/2/21 │ 鑫裕土木 │0000000 │99.0% │ │ 二 │工程 ├─────┼──────┼────┤ │ │ │ │ 吳信程 │ 永和、辛○ │0000000 │ │ ├───┼─────────┼─────┼──────┼────┼───┤ │ │文山地區道路排水改│ 86/6/26 │ 鑫裕土木 │0000000 │98.7% │ │ 三 │ ├─────┼──────┼────┤ │ │ │善工程 │ 吳信程 │ 成興、代瑋 │0000000 │ │ ├───┼─────────┼─────┼──────┼────┼───┤ │ │仁里村外環道路工程│ 86/9/25 │ 鑫裕土木 │0000000 │98.8% │ │ 四 │ ├─────┼──────┼────┤ │ │ │ │ 吳信程 │ 鴻運、日郁 │0000000 │ │ ├───┼─────────┼─────┼──────┼────┼───┤ │ │87年度小組小型工程│ 86/12/27│ 鑫裕土木 │157000 │96.8% │ │ 五 │ ├─────┼──────┼────┤ │ │ │ │ 吳信程 │ 正丰、信雅 │152000 │ │ ├───┼─────────┼─────┼──────┼────┼───┤ │ │永華村溪仔寮蚵榮賓│ 86/12/27│ 鑫裕土木 │388000 │97.9% │ │ 六 │ ├─────┼──────┼────┤ │ │ │邊擋土牆工程 │ 吳信程 │ 正豐、信雅 │379900 │ │ ├───┼─────────┼─────┼──────┼────┼───┤ │ │錦湖村村內道路柏油│ 87/4/17 │ 鑫裕土木 │485000 │98.9% │ │ 七 │ ├─────┼──────┼────┤ │ │ │及排水溝改善工程 │ 吳信程 │ 信雅、正豐│479900 │ │ ├───┼─────────┼─────┼──────┼────┼───┤ │ │仁里村道路排水溝加│ 87/7/14 │ 鑫裕土木 │0000000 │98.3% │ │ 八 │ ├─────┼──────┼────┤ │ │ │蓋及曬場工程 │ 吳信程 │ 信雅、成興│0000000 │ │ ├───┼─────────┼─────┼──────┼────┼───┤ │ │陳朝欽至林不定宅前│ 87/8/25 │ 鑫裕土木 │960000 │98.9% │ │ 九 │水溝加蓋柏油加封社├─────┼──────┼────┤ │ │ │區道路工程 │ 吳信程 │ 鴻運、信雅│949000 │ │ ├───┼─────────┼─────┼──────┼────┼───┤ │ │永隆拱橋及永隆連接│ 87/9/11 │ 鑫裕土木 │0000000 │98.2% │ │ 十 │ ├─────┼──────┼────┤ │ │ │橋重建工程 │ 吳信程 │ 信雅、合毅│0000000 │ │ ├───┼─────────┼─────┼──────┼────┼───┤ │ │永隆拱橋連接永隆橋│ 87/9/11 │ 鑫裕土木 │0000000 │98.2% │ │十一 │ ├─────┼──────┼────┤ │ │ │重建工程 │ 吳信程 │ 信雅、合毅│0000000 │ │ ├───┼─────────┼─────┼──────┼────┼───┤ │ │仁里道路排水曬場工│ 87/9/29 │ 鑫裕土木 │0000000 │98.9% │ │十二 │ ├─────┼──────┼────┤ │ │ │程 │ 吳信程 │ 正豐、合毅│0000000 │ │ ├───┼─────────┼─────┼──────┼────┼───┤ │ │北門玉港地區道路排│ 87/10/3 │ 鑫裕土木 │0000000 │99.0% │ │十三 │ ├─────┼──────┼────┤ │ │ │水改善工程 │ 吳信程 │ 信雅、合毅│0000000 │ │ ├───┼─────────┼─────┼──────┼────┼───┤ │ │北門村林平宅前至涂│ 87/12/22│ 鑫裕土木 │0000000 │98.7% │ │十四 │忠義宅前排水溝重建├─────┼──────┼────┤ │ │ │及增設工程 │ 吳信程 │ 辛○、信雅│0000000 │ │ ├───┼─────────┼─────┼──────┼────┼───┤ │ │仁里村竹圍角邊大排│ 88/2/23 │ 鑫裕土木 │0000000 │98.0% │ │十五 │ ├─────┼──────┼────┤ │ │ │水溝工程 │ 吳信程 │ 辛○、聖凱│0000000 │ │ ├───┼─────────┼─────┼──────┼────┼───┤ │ │港北水溝拓寬及加蓋│ 88/4/2 │ 鑫裕土木 │955000 │98.2% │ │十六 │ ├─────┼──────┼────┤ │ │ │工程 │ 吳信程 │ 辛○、合毅 │938000 │ │ ├───┼─────────┼─────┼──────┼────┼───┤ │ │改善溪底寮農地重劃│ 88/5/14 │ 鑫裕土木 │0000000 │98.4% │ │十七 │ ├─────┼──────┼────┤ │ │ │區○路○○路面工程│ 吳信程 │ 辛○、合毅 │0000000 │ │ ├───┼─────────┼─────┼──────┼────┼───┤ │ │仁里村曬場道路排水│ 88/7/30 │ 鑫裕土木 │956000 │98.8% │ │十八 │ ├─────┼──────┼────┤ │ │ │改善工程 │ 吳信程 │ 合毅營造 │945000 │ │ ├───┼─────────┼─────┼──────┼────┼───┤ │ │北門部落道路排水改│ 88/9/23 │ 鑫裕土木 │956000 │98.8% │ │十九 │ ├─────┼──────┼────┤ │ │ │善工程 │ 吳信程 │ 信雅、尚曄 │944900 │ │ ├───┼─────────┼─────┼──────┼────┼───┤ │ │二重港永隆地區道路│ 89/3/28 │ 鑫裕土木 │950000 │98.9% │ │二十 │ ├─────┼──────┼────┤ │ │ │曬場排水等工程 │ 吳信程 │ 尚曄、信雅 │939500 │ │ ├───┼─────────┼─────┼──────┼────┼───┤ │ │北門地區道路排水擋│ 89/4/28 │ 鑫裕土木 │950000 │98.9% │ │二一 │ ├─────┼──────┼────┤ │ │ │土牆等工程 │ 吳信程 │ 鴻祥、信雅 │939900 │ │ ├───┴─────────┴─────┴──────┴────┴───┤ │編號一至二一工程得標價合計:三千零三十六萬一千一百元 │ │ │ └───────────────────────────────────┘ 附表十: ┌──┬─────────────────────┬───────┬──┐ │編號│扣押物品名稱及件數 │所有人或保管人│備註│ ├──┼─────────────────────┼───────┼──┤ │一 │寅○○指定特定廠商借牌承攬工程文件影本一冊│北門鄉公所 │ │ ├──┼─────────────────────┼───────┼──┤ │二 │指定工程名單四件 │寅○○ │ │ ├──┼─────────────────────┼───────┼──┤ │三 │工程發包登記簿六本、工程合約書六本、廠商空│丁○○ │ │ │ │白標單一本、招標公告一本 │ │ │ ├──┼─────────────────────┼───────┼──┤ │ │ │ │ │ │四 │工程計劃補助款紀錄表一本、工程合約書六冊 │陳進益 │ │ ├──┼─────────────────────┼───────┼──┤ │五 │存摺十本 │辰○○ │ │ ├──┼─────────────────────┼───────┼──┤ │六 │公司印章九枚 │辰○○ │ │ ├──┼─────────────────────┼───────┼──┤ │七 │日記帳四冊 │辰○○ │ │ ├──┼─────────────────────┼───────┼──┤ │八 │工程合約十冊 │辰○○ │ │ ├──┼─────────────────────┼───────┼──┤ │九 │存摺一本、工程明細一本、土木包工業會員證一│辛○ │ │ │ │本、 │ │ │ ├──┼─────────────────────┼───────┼──┤ │十 │工程合約書八本 │辛○ │ │ ├──┼─────────────────────┼───────┼──┤ │十一│八十三年合約二十八冊、八十四年合約十九冊、│未○○ │ │ │ │八十五年合約十冊、八十六年合約四十五冊、八│ │ │ │ │十七年合約三十冊、八十八年合約五冊、八十九│ │ │ │ │年合約二冊 │ │ │ ├──┼─────────────────────┼───────┼──┤ │十二│借牌圍標證照資料三冊 │未○○ │ │ ├──┼─────────────────────┼───────┼──┤ │十三│得標工程明細表一冊 │未○○ │ │ ├──┼─────────────────────┼───────┼──┤ │十四│印章三十四枚 │未○○ │ │ └──┴─────────────────────┴───────┴──┘ 95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15號 丁○○90.5.18錄影帶勘驗報告(97.2.14) ●勘驗結果(就被告辯護人抗辯之部分) ┌───┬────────────────┬───────────────┐ │ 時間 │ 調查筆錄內容 │ 本院勘驗結果 │ ├───┼────────────────┼───────────────┤ │問題10│問:貴公所對於500萬元以下(政府 │丁○○僅承認擔任六年總務,其餘│ │12:46│採購法實施後規定工程款200萬元或 │筆錄內容與王之陳述不符。 │ │分至55│100萬元以下)之工程即可由鄉長遴 │ │ │分 │選廠商進行比價之工程,你有無按規│ │ │ │定以信函一一通知被遴選廠商前來領│ │ │ │標投標參與比價? │ │ │ │答:事實上,本公所在我擔任總務期│ │ │ │間,對於可由鄉長直接遴選廠商參與│ │ │ │比價之工程,幾乎都是由包商事先和│ │ │ │鄉長講好,鄉長已經內定交由特定廠│ │ │ │商承作,所以所謂的投標比價根本都│ │ │ │是為了符合程式規定,因此,被遴選│ │ │ │的兩家或三家廠商都是被內定之特定│ │ │ │廠商事先所提供給鄉長之名單(如扣│ │ │ │押物編號04廠商資料),我擔任總務│ │ │ │長達6年時間,對於這些漏規我也都 │ │ │ │瞭解,因此,雖然鄉長有遴選二至三│ │ │ │家不同廠商,但是我知事實上係被指│ │ │ │定廠所借牌參與假比價之陪標商,因│ │ │ │此我並沒有按規定以信函一一通知被│ │ │ │遴選之商前來領標,而是直接以電話│ │ │ │通知被鄉長內定之特定廠商前來一次│ │ │ │領取所有標函。 │ │ ├───┼────────────────┼───────────────┤ │問題11│問:你如何知道該件工程鄉長洪登拜│丁○○僅承認係於寅○○作鄉長後│ │12:56│係事先內定要交由那位特定廠商? │才擔任總務。其餘筆錄內容與王英│ │分至59│答:因為本公所在我擔任總務期間(│昌之陳述不符。 │ │分 │寅○○擔任鄉長後,我才擔任總務)│ │ │ │,為了配合鄉長寅○○將工程交由內│ │ │ │定之特定廠商以假比價手法順利承攬│ │ │ │,所以被內定的特定廠事先會提供自│ │ │ │己及所可能借牌參與投標之商名單(│ │ │ │扣押物編號04 廠商資料)給我,因 │ │ │ │此,我只要看到鄉長寅○○所遴選之│ │ │ │廠商名單,就知道該件工程係內定交│ │ │ │由那位特定廠商承作。 │ │ ├───┼────────────────┼───────────────┤ │問題12│問:在你擔任總務期間,鄉長寅○○│1.丁○○表示已寫於某文件上,調│ │13:02│所內定之特定廠商有那些人? │ 查員即參考該文件內容擬答。 │ │分至07│答:我擔任總務期間,鄉長寅○○比│ 律師抗辯有無內容,視該份文件│ │分 │較常之特定廠商主要有辛○土木包工│ 內容而定。 │ │ │業負責人辛○、瑞華土木包工業負責│2.另外,丁○○陳述不知道辛○否│ │ │人未○○、合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負│ 為鄉長所指定。 │ │ │責人辰○○、龍億土木包工業負責南│3.就未○○與吳麗華為同居關係、│ │ │己○○、龍益營造有限公司負責人李│ 辰○○和郭碧紅為夫妻關係,筆│ │ │文泰、尚曄土木包工業負責人郭碧紅│ 錄內容與王之陳述相符。 │ │ │、海華土木包工業吳麗華,其中辛○│ │ │ │和、己○○、李文泰有親滅關係,應│ │ │ │該屬於同一集團;未○○和吳麗華為│ │ │ │同居關係;辰○○首郭碧紅為夫妻關│ │ │ │係。 │ │ ├───┼────────────────┼───────────────┤ │問題13│問:前述被寅○○內定之特定廠商,│丁○○無相關陳述。 │ │13:13│分別提供那些準備參與投標之廠商名│ │ │分至26│單給你? │ │ │分 │答:我印象中記得,未○○(含吳麗│ │ │ │華)所提供給我的廠商名單除了自己│ │ │ │所有之海華、瑞華土包工業外,尚有│ │ │ │圳億土木、正豐土木、堯壹土木、建│ │ │ │合土木等廠商參與投標,並分別流以│ │ │ │該此該些廠商名單得標及參與陪標;│ │ │ │辛○係使用自己所有之辛○土木、龍│ │ │ │億土木、龍益營造外,尚有使用廣全│ │ │ │土木、琮勝營造等牌照,並以龍億土│ │ │ │木得標。辰○○(含郭碧紅)除了使│ │ │ │用自己所有之合毅營造及尚曄土木外│ │ │ │,尚有使用太平土木及燈旺土木等廠│ │ │ │商分別輪流得標及參與陪標。另外,│ │ │ │他們有時也會互相借牌陪標,例如盧│ │ │ │榮海也曾使用屬於辰○○之尚曄土木│ │ │ │牌照參與陪標,供鄉長遴選。該些被│ │ │ │內定之特定商因為事先會交給我供鄉│ │ │ │長寅○○遴選。該些被內定之特定廠│ │ │ │商因為事先會交給我供鄉長寅○○遴│ │ │ │選之廠商名,所以我看到該些名單,│ │ │ │就知道該件工程係內定給那位特定廠│ │ │ │商,並通知他前來領取所有工程標函│ │ │ │,或都他會主動前來公所找我領取全│ │ │ │部標函。 │ │ ├───┼────────────────┼───────────────┤ │問題14│問:遴選三家廠商參與比價係鄉長 │1.【丁○○的確未親口表明「內定│ │13:26│之權限,你如何知道該些被內定之 │ 」 二字】 │ │分至36│特定廠商,事先已經和鄉長寅○○ │2.【惟針對調查員的問題,丁○○│ │分 │達成協議,並內定交由他們承作? │ 表示一開始會向鄉長查證】。 │ │ │你有無向鄉長寅○○求證? │ 並有如下陳述:「一開始我沒 │ │ │答:在我擔任總務初期,該些被內 │ 認識前,我按規定用寄的.... │ │ │定之特定廠商來找我並表示該工程 │ 認識以後,要用寄的還是領的 │ │ │鄉長寅○○已經同意內定交由他承 │ ,會去跟鄉長求證.. │ │ │作,要領取全部標函,我乃向鄉長 │ 鄉長說他 (指廠商)要領就讓他│ │ │寅○○求證,寅○○乃向我表示確 │ 領回去... │ │ │實已經同意內定交由他承作,並要 │ 這樣不要緊。開始我也懷疑...│ │ │我讓該些被內定之特定廠商領回全 │ 」 │ │ │部之標函,所以我才知該件工程事 │ 調查員應係參考整理丁○○之 │ │ │先鄉長已內定交由特定廠商承作, │ 回答而自為擬答。丁○○之陳 │ │ │並配合廠商一次領取全部標函進行 │ 述與筆錄內容不盡相符。【王 │ │ │投標等假比價程序。 │ 英昌陳述片片斷斷,真意不明 │ │ │ │ 確,與調查員整理之筆錄不符 │ │ │ │ │ 】 │ │ ├───┼────────────────┼───────────────┤ │問題15│問:前述經由鄉長寅○○遴選廠商參│丁○○表示曾經有一家廠商的代表│ │13:41│與比價之工程開標時,廠商有無在場│人拿了另外兩家陪標;並表示例如│ │分至14│?如何領回未得標之押標金? │辰○○代表來開標,另外那二家 (│ │:00 │答:因為該些工程事先鄉長寅○○已│指押標金)就讓他領回去,那是沒 │ │ │內定要給特定廠商承作,因此,所有│得標的二家廠商有信任這個得標的│ │ │投標比價工程都是未符合程序規定所│廠商,否則自己會來領。 │ │ │進行之假比價程序,所以如果開標時│調查員整理丁○○上述回答自為擬│ │ │只有一位廠商或代表前來,對於未得│答,與王之陳述未盡相符。 │ │ │標廠商(即陪標廠商)之押標金,我│ │ │ │也放心交由他領回。 │ │ ├───┼────────────────┼───────────────┤ │問題17│問:既然你沒有得到任何好處,為 │針對調查員提問「像這種明明違法│ │14:02│何你願意甘冒不法配合廠商以假比 │的,你就不要經手,你也不能扛」│ │分至06│價手法取得工程? │,丁○○表示「上面的指示批下來│ │分 │答:係因為鄉長寅○○有指示我配 │啊」、「要怎麼講.. 那是一個機 │ │ │合廠商,以上述假比價手法取得工 │關,要怎麼講... 」【陳述與筆錄│ │ │程,我身為部屬人員,只有按照鄉 │所載不符,其不得作為證據】 │ │ │長指示辦理,我雖然知道這樣做不 │ │ │ │對,但為了不得罪鄉長寅○○,只 │ │ │ │好繼續配合廠商以假比價手法順利 │ │ │ │取得工程,我確實也沒有得到任何 │ │ │ │好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問題19│問:前述經由鄉長寅○○所直接遴 │【針對鄉長部分,王僅稱最底價都│ │14:09│選廠商參與比價之工程,其底價如 │ 是鄉長定的。並未陳述「鄉長核 │ │分至32│何核定?為何開標結果得標金額均 │ 定底價時,也通常以預定底價扣 │ │分 │非常接近底價? │ 除零頭後之整數作為核定底價」 │ │ │答:有關底價的核定,係鄉長的權 │ 】」【陳述與筆錄所載不符,其 │ │ │限,本公所作業程序規定,在開標 │ 不得作為證據】 │ │ │當日開標前,我會根據業務單位所 │ │ │ │規劃的工程預算金額,訂出一個預 │ │ │ │定底價,再將該預定底價交由鄉長 │ │ │ │核定工程底價,而該些可直接由鄉 │ │ │ │長遴選參與比價工程,因為屬於小 │ │ │ │型工程,通常我所訂的預定底價大 │ │ │ │都以業務單位擬定之工程預算金額 │ │ │ │扣除工程管理費,就是預定底價金 │ │ │ │額,鄉長核定底價時,也通常以預 │ │ │ │定底價扣除零頭後之整數作為核定 │ │ │ │底價,但是我並沒有洩露工程預算 │ │ │ │金額或預定底價金額給廠商,我也 │ │ │ │不知道為何開標結果得標金額均非 │ │ │ │常接近核定底價之原因為何? │ │ ├───┼────────────────┼───────────────┤ │問題21│問:(提示扣押物編號04-廠商資料 │丁○○於15:11分左右針對調查員│ │15:15│)該些廠商名單資料係何人提供?有│出示的某份文件表示乃廠商所寫並│ │分至26│何用途? │交給丁○○的,這樣才知道工程是│ │分 │答:(檢示後作答)該些廠商名單料│誰標的。筆錄內容應係參考丁○○│ │ │就是如我前述,事先和鄉長寅○○談│之陳述自為擬答,惟與丁○○之陳│ │ │妥答應內定交由些特定廠商承作之工│述未盡相符。 │ │ │程,該些被內定之特定廠商為了讓我│ │ │ │瞭解他所使用那些商名單,交給鄉長│ │ │ │指定遴選,以及讓我知道該件後工程│ │ │ │鄉長寅○○已內定給他承作,所以將│ │ │ │該些廠商名單資料提供給我,以避免│ │ │ │我產生混淆,我再依據該名單核對鄉│ │ │ │長寅○○所遴選之廠商名單,確認無│ │ │ │誤後,即可確定該件工程確實已內定│ │ │ │交由該特定廠商前來領取標函或者該│ │ │ │特定廠商直接來公所向我領標函時,│ │ │ │將全部三件標函交由該特定廠商領回│ │ │ │。 │ │ ├───┼────────────────┼───────────────┤ │問題22│問:(提示扣押物編號03-廠商空 │【 針對提問「你知道這個,可是 │ │14:37│白標單)該些空白標單及工程估價 │沒有作不法用途」,回答「沒有!│ │分至55│單為何預先蓋用投標商如辛○土木 │」、「我沒做什麼違法公務用意 │ │分 │包工業、龍億土木包工業及龍益營 │... 」,並陳稱「我自己的動機是│ │ │造有限公司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章 │要做對保用,而我不知道這樣做不│ │ │?作何用途?有何目的? │行」。】【陳述與筆錄所載不符,│ │ │答:(檢示後作答)我無法解釋, │其不得作為證據】 │ │ │但我並沒有拿來作為不法用途及目 │ │ │ │的。 │ │ ├───┼────────────────┼───────────────┤ │問題25│問:(提示扣押物編號05-招標公告 │丁○○表示備份是怕不見。筆錄內│ │15:28│)該些工程招標公告為何未併卷存檔│容與丁○○陳述未盡相符。 │ │分至31│?答:(檢示後作答)因為本公所所│ │ │分 │有營繕工程之招標公告均製作有兩份│ │ │ │,一份為備用,該些招標公告均為備│ │ │ │用之副本,因此不需要併案存檔 │ │ ├───┼────────────────┼───────────────┤ │問題26│問:有何補充意見? │1.調查員甲說「我現在說就像律師│ │15:47│答:我當初會配合廠商以假比價手 │ 講的,你說你已經通通自白,你│ │分至51│法順利承攬工程謀利,係因鄉長洪 │ 所謂的自白,就是鄉長因為一時│ │分 │登科之指示,雖然知道法律上不能 │ 的壓力。你不得不聽他。你才不│ │ │這麼做,但我身為部屬,不敢得罪 │ 得不辦理。.... 希望法律能夠 │ │ │鄉長,所以才會誤蹈法網,如今我 │ 給我一個自新的機會,大概就是│ │ │深感後悔,並已充分自白,希望法 │ 這樣嘛。」調查員乙說「是不是│ │ │律能給我一個自新機會,並從輕發 │ 要再補充一次」丁○○說「這樣│ │ │落。 │ 就好了」。然後調查員擬答如調│ │ │ │ 查筆錄所載,問說「大曬這樣」│ │ │ │ ,丁○○點頭說好。 │ │ │ │2.調查員自為擬答後經丁○○點頭│ │ │ │ 表示同意,表示「補充意見 │ │ │ │ 如同調查員所述」、「這樣就好│ │ │ │ 不用再為補充」。【筆錄雖與陳│ │ │ │ 述不相符,但其真意由本院認定│ │ │ │ 】 │ ├───┼────────────────┼───────────────┤ │ │ │經丁○○詳閱筆錄、補充意見,陪│ │15:39│ │同律師並提醒丁○○英仔細閱讀,│ │:00- │ │於15:59:35 後閱讀最後列印出 │ │15:59│ │的筆錄後簽名於上。 │ │:36 │ │ │ └───┴────────────────┴───────────────┘ 95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15號 辛○90.5.18錄影帶勘驗筆錄 (97.2.14) ┌───┬───────────────┬────────────────┐ │時間 │ 調查筆錄內容 │ 本院勘驗結果 │ ├───┼───────────────┼────────────────┤ │14:03│1.問:何以寅○○指定廠商參與比│提問1.辛○陳述與筆錄內容相符,亦│ │:00 │ 價,由你承攬之工程,所指定之│ 陳述「有時候我會跟文泰、和│ │-14: │ 廠商均為「辛○土木」、「龍億│ 成他們討,有時和成不會讓我│ │15:56│ 土木」、「龍益營造」之固定組│ 。我會要李文泰他們標高一點│ │ │ 合,且均由辛○土木得標,該二│ 」、「我有空到他家 (指李文│ │ │ 廠商均未得標? │ 泰、己○○)泡茶時有說過, │ │ │ 答:鄉長怎麼指定我不知道, │ 這種小工程讓我做,不要每件│ │ │ 但「龍益營造」不承攬幾十│ 都標,但龍億土木不讓,他們│ │ │ 萬元之小額工程,每次被指│ 也是參加競標」,並表示龍益│ │ │ 定到,我都會要求李文泰、│ 營造不承攬幾十萬元之小額工│ │ │ 己○○不要競標,以便由我│ 程,但龍億土木會。由調查員│ │ │ 得標承作。(辛○點頭) │ 整理其先前陳述作成擬答後,│ │ │2.問:既然龍益營造不承攬幾十萬│ 辛○點頭表示同意。 │ │ │ 元之小額工程,鄉長仍繼續指定│ │ │ │ 他參與比價,且每次指定你承攬│提問2.辛○答:他「指仔」,我就去│ │ │ 之工程,固定組合均係由你叔姪│ 領出來。並否認提問內容。 │ │ │ 而無外人,顯然是配合你順利承│ │ │ │ 攬,你做何解釋? │ │ │ │ 答:這我不了解。 │ │ ├───┼───────────────┼────────────────┤ │14 : │問:你那麼會算,為何其他公所的│本次勘驗結果,調查筆錄所載並無不│ │26:00│工程你都標不到。你勿把我們裝肖│實 │ │ │仔,愈講愈起勁,這些話你以為我│ │ │ │們聽的下去嗎? │ │ │ │再胡說八道,就試試看。大家要互│ │ │ │相尊重,勿把我們當小孩子看待。│ │ ├───┼───────────────┼────────────────┤ │14:30│問:何以你得標之工程,得標價 │1.14:30:00至14:31:00 有跳帶 │ │:00- │ 均在核定底價百分之九十八至│ 情形。 │ │14:32│ 九十九以內? │2.辛○對於「寅○○與丁○○不必每│ │:00 │答:寅○○與丁○○『不必每次 │ 次透露底價」有點頭並稱是表示同│ │ │ 』透露底價給我,因為寅○○│ 意。 │ │ │ 核定工程底價,均是以工程預│3.惟辛○又回答:依我觀察,利潤 │ │ │ 算金額扣除百分之四點五的設│ 100萬的話就扣四「啪」半的管理 │ │ │ 計管理費,再將零頭刪掉,就│ 費,不用問他底價。否認有透露底│ │ │ 是他的核定價,我在投標時再│ 價情事。並表示「我自己用推算的│ │ │ 稍微減一點即可得標。 │ 就知道了,不必去問他們底價,每│ │ │ │ 次開標後知道他是用這個算法並刪│ │ │ │ 除零頭後核定的,以後投標時我就│ │ │ │ 道是這樣核定的了。至於工程預算│ │ │ │ 金額是政府公開的資訊」 │ ├───┼───────────────┼────────────────┤ │ │問:你投標價與底價如此接近,難│辛○表示標不到就算了,並說明在三│ │14:37│ 道不怕他人競標? │家競標時,底價增加較好抓。據此,│ │:00起│答:因為指定參與比價廠商只有 │筆錄內容與辛○陳述並不相符。 │ │【原勘│ 三家,且對象多固定,在李文│ │ │驗筆錄│ 泰兄弟配合下,形同無人競標│ │ │誤植為│ ,所以接近底價投標仍能順利│ │ │14:51│ 得標。 │ │ │:00】│ │ │ ├───┼───────────────┼────────────────┤ │ │問:委員那邊有打電話來 │ 本次勘驗結果,調查筆錄所載與李│ │14:49│ 關心。我們都已經把押標金來│ 春陳述相符。第三位調查員進偵訊│ │:00 │ 龍去脈查清楚了,這部分你還│ 室向辛○言:委員打電話來關心 │ │ │ 不照實說,就太過分了,白紙│ ...... 你牌的問題也是先行政後 │ │ │ 黑字在這邊都還不講。 │ 司法。我們把你押標金來源、來龍│ │ │答:(未回答) │ 去脈都清清楚楚,再不講就太過分│ │ │ │ 了,白紙黑字你還不講。 │ ├───┼───────────────┼────────────────┤ │ │ │經辛○詳細閱讀筆錄、校正錯字、表│ │16:23│ │示無意見後,再由調查員裝訂並予李│ │:00- │ │春簽名 │ │16: │ │ │ │49: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