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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96年度重上更(三)字第2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竊盜等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 裁判日期
    96 年 10 月 29 日
  • 法官
    葉居正吳勇輝郭千黛

  • 被告
    F○○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96年度重上更(三)字第23號上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F○○ 選任辯護人 許雅芬 律師 (即扶助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竊盜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二0九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四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字第六五四五、八九八九號),提起上訴,判決後,經最高法院第三次發回更審,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關於F○○部分撤銷。 F○○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F○○與b○○(業經本院以94年度上更㈡字第429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年,併科罰金30萬元,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三年確定)、陳正雄(經原審法院通緝中)、周俊雄(業經本院以90年度上訴字第1118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及不知名之人,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常業竊盜、常業詐欺及行使偽造文書之概括犯意之聯絡,自民國(以下同)89年4 月間起,連續在台南縣、市等地,在如附表一及附表二所示之被害人住處竊取信件(內含有信用卡帳單或信用卡等文件),並以非法方法取得被害人等之年籍資料後,將上開年籍資料交由自稱「王泰成」之不詳姓名成年男子,偽造被害人等之身分證,又偽刻被害人等之印章,至郵局偽蓋被害人等之印章或偽簽署押,冒領被害人等之掛號信件,未領得信用卡部分,則假冒持卡人名義向信用卡發卡銀行謊稱信用卡遺失或毀損,要求補發新卡,變更新卡郵寄地址或寄原址,再前往竊取掛號信件領取通知書,持偽造身分證及偽刻印章至郵局冒領。俟渠等取得如附表一及附表二所示被害人等之信用卡及補發之新卡後,即持卡至各信用卡特約商店刷卡購物或預借現金,並於刷卡後偽造各該持卡人之署押於簽帳單上,致特約商店及發卡銀行陷於錯誤,而同意其刷卡償付消費金額及預借現金。另由b○○於90年4月19日,持偽造之甄 家駿身分證及印章,至世華聯合商業銀行新竹分行,辦理印鑑及存摺掛失後,冒領九十九萬元。嗣於90年6月6日15時10分許,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持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台南縣新營市○○路274號周俊雄 住處前埋伏準備搜索時,適b○○駕車搭載F○○前往上址,正欲向周俊雄取回持卡人宇○○之中國信託銀行信用卡及偽造之宇○○身分證時,為警當場查獲,並經警員在F○○身上起獲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用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一張、林科銘印章一顆、雜記紙三張,並在上開周俊 雄住處搜得記事本三本、行動電話一支、台新銀行庚○○信用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一張、偽造宇○○身分證一張及印章一顆、雜記紙七張、台新銀行信用卡一張、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用卡補卡單(內附宇○○信用卡一張)等;再於同日20時50分許,經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率同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員警至台南市○○路○段7號6樓b○○、F○○居住處搜索,查獲扣得偽造如附表一及附表二所示之印章、偽造身分證、信用卡等,以及雜記紙11張、預借現金密碼單五張、郵局掛號提領單七張、行動電話三支、行動電話SIM卡一張、偽造新台幣一千元一張、F○○世華聯合商業銀行金融卡一張等物。案經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報請偵查起訴,因認F○○涉有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二條、第二百十七條、第三百二十二條、第三百四十條之罪嫌。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於此一程度,而有合理性懷疑存在時,即不得遽為被告犯罪之認定,最高法院三十年上字第八一六號、七十六年臺上字第四九八六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 三、本件公訴人認被告F○○(下稱被告)涉有前揭罪嫌,無非以:被告F○○於警訊、偵查中供稱:「在我與b○○居住處查扣之物,是b○○與周俊雄二人要做信用卡用的,知道b○○與周俊雄持信用卡預借現金,我有分到錢」、「b○○作案我知情」等語,及F○○於八十九年一月十日在世華聯合商業銀行東台南分行開戶(帳號0000000000 00),其存入現金每筆均在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之間,且每 月均存入數筆等情為其論據。惟被告於本院審理中除一再否認有犯本案各罪外,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各項證據資料並無法明確表示其確切看法,其選任辯護人則為被告辯護稱:被告F○○係重度智力殘障之人,依嘉南療養院95年7月5日嘉南般字第0950002835號函,重度智力殘障者,其成年期時(21歲以後)之智力僅相當於【三歲以上未滿六歲】之間,另依同院96年8月31日之司法精神鑑定報告書內容之記載,被告 之情形,雖未達於心神喪失之程度,但並非認為被告有能力從事本件犯罪行為,又據前審傳喚之證人杜秀愛(被告之同母異父胞姐)所證,亦可知被告不會算錢,沒有數字觀念,不會寫字,僅依附b○○生活,並無獨立處理事情之能力。是以被告之智力情形,根本沒有能力遂行本案所列之犯罪行為。至有關於警偵訊時供稱有分到錢云云,其真意不是朋分贓款,而是b○○給他的生活費,被告F○○確無參與b○○等人之集團犯罪等語。 四、經查: ㈠被告於警訊、偵查中固供稱:「在我與b○○居住處查扣之物,是b○○與周俊雄二人要做信用卡用的,知道b○○與周俊雄持信用卡預借現金,我有分到錢」、「b○○作案我知情」等語,惟查被告同時供稱略以:「我只知道是b○○與周俊雄二人要做信用卡而已,要如何做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他們要去銀行領錢,但錢不是他們的,因我不認識字……我真的不認識字……我有分到錢,但不知道多少,因我不會算錢……」、「(在警訊偵查中所說的話是否實在?)我所說的都是實在的,但是因為我不識字,所以不會看筆錄。」(原審卷第35頁)等情,依被告以上供述觀之,同一次筆錄之供述內容反覆,既稱知道是b○○與周俊雄二人要做信用卡,嗣又稱要如何做其又不知道,更進而稱其不認識字,不會算錢,此外,復無被告如何參與b○○犯罪情節之進一步供述,其究竟如何與b○○分錢?分到多少錢?其所謂分到錢,是否即是b○○給與之生活費等情,亦未據被告於同一次筆錄中說明,而知悉某人犯罪並不於參與某人之犯罪,事後分到贓款亦不等於事前必有參與,故被告上開警訊及偵查中之供述,並不能認為係被告有與b○○與周俊雄二人共同犯罪之自白。 ㈡復依以下b○○、周俊雄於原審及本院歷次審理中所供,亦明確指出被告未參與彼等之犯罪行為: b○○:F○○與本案無關……有重度智障,也領有殘障手冊,他根本不知道與我去新營辦理何事(原審90訴1209號卷第29頁)。 b○○:被告F○○完全沒有涉入本案,他的能力也無法處理本案中的任何犯罪事項(原審90訴1209號卷第152頁)。 b○○:我承認有拿生活費用給被告F○○,但是他就本案並不知情,他不知道我平日行蹤(原審90訴1209號卷第215頁)。 b○○:就我所為,我已經承認,F○○沒有涉入此案,被害人大部分均為男人,女人不容易持卡冒簽(原審90訴1209號卷第271頁)。 b○○:F○○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93上更㈠381號卷第 二宗第27頁)。 b○○:F○○身上查到的是我臨時交給她的,和她無關(93上更㈠381號卷第二宗第33頁)。 b○○:我承認我做的那十件,其他的我都沒做,F○○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93上更㈠381號卷第二宗第35 頁)。 周俊雄:(你認識被告F○○?)她常常和b○○在一起,我看到b○○時一定會看到F○○。(本件b○○載你去銀行時,F○○有無去?)她沒有去。(你去銀行交錢給b○○,有無看過F○○?)沒有(93上更㈠381號卷第二宗第16.17頁)。 b○○:(當初為何與被告同居?)F○○是我第二任太太,因我第一任太太離家出走,F○○在家照顧我的小孩,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我才跟他結婚。(你跟張月美在一起這麼久時間,知否他的智力狀況?)知道。F○○他的情形屬於遺傳,是重度障礙,我知道他的情況,他本身也不會算數,也不認識字。(本案犯罪F○○,有無幫你做任何事?)從頭到尾都沒有。(為何本案被查獲,F○○身上有犯罪其他證據?)他身上的信用卡,是我同案周俊雄打電話叫我去新營,要拿錢還我,但之前他有拿一張信用卡放在我這邊,那一天叫我順便拿去還他,我到新營,看到疑似警察在附近埋伏,我在那裡打電話給周俊雄,警察突從旁邊衝出來,就臨時把信用卡拿給F○○。因為我怕警察會搜索我的身體,一般女孩子比較不會被搜索身體,所以才臨時將信用卡拿給F○○。(你找周俊雄帶F○○去做何事?)F○○他曾被同鄉騙去過風月場所,我怕我出去他一個人在家,會亂跑,所以才把他帶出去。(張月美有無與你們共同策劃計畫,或提供意見,或說作多少要分多少錢?)都沒有他都沒有參與,因為她頭腦有問題。本案他沒有簽名,也沒有打電話。警方會辦他是因為在她身上搜到信用卡,所以才辦他。(你有無給F○○零用錢或家庭生活費用?)有。(見本院更三審卷第275至276頁) ㈢再查被告於民國71年3月16日經醫師鑑定為重度智力殘障之人,當時認為其智能相當於3至5歲,並經台南縣政府核發 殘障手冊,此有台南縣政府所檢送之(被告)身心障礙者 鑑定表附卷可稽(見本院更㈡字第429號卷二第170頁以下 ),而「智力相當於三歲以上未滿六歲之間者,在此心智 年齡下,在完全之監護之下,有部分自我照顧之功能,並 且在受控制(保護性)的環境中可以發展些許程度之自我 保護功能。一般而言,重度智障者之辨別事理之能力可能 欠缺,或易受到內在需求或衝動之影響,而造成違反一般 規範之行為。此外,重度智障者因認知能力嚴重受之損, 並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亦無獨立謀生之能力或獨立為現代 社會行為之能力。」,亦有行政院衛生署嘉南療養院95年7月5日嘉南般字第095000 2835號覆本院函在卷可稽(見本 院更㈡字第429號卷二第179 頁)。本院為確實明瞭被告於89年間是否仍無獨立為現代社會行為之能力,再囑託行政 院衛生署嘉南療養院就被告於89 年及現在之狀態,是否有處理「申請、使用信用卡及保管自己或他人存摺、金融卡 」等能力實施鑑定,據覆「就張員(按即被告)目前狀態 而言,其自小即罹有智能遲緩,且自國小後即未再就學, 故理解力和現實判斷力已較常人為弱,並易受他人指使而 導致犯罪行為。中度智能不足者之能力,等同於6歲至9歲 之兒童智能水準,僅能在適當環境訓練下發展溝通技巧、 算數能力,並僅能於督導下在保護性環境從事工作;而就 張員之成長與教育背景,其顯然未有適當之教育輔導與功 能訓練。雖其目前因智能遲緩所致之現實判斷力,並未達 於完全無法正確明瞭人際倫理及法律規範之情形,惟就整 體評估,其在生理體質傾向上容易有思考的障礙;在思考 上亦缺乏足夠的內省能力;在人際互動方面,缺乏適當的 溝通技巧;而在社會功能方面,僅能從事簡單家務工作, 並需兒子陪同外出方不致迷路...。」,此有行政院衛 生署嘉南療養院於96年9月6日函附之鑑定報告書附卷足參 (見本院卷第242頁以下),亦指出被告並無獨立自我照顧及為社會行為能力。 ㈣復查被告之智能障礙係源於其母親,其雖有國中學歷,然 僅會寫自已之名字,其他的字則必須要拿著讓她抄她會抄 ,她自己不會寫,不會加減乘除,沒有金額數字觀念,就 學期間之學習狀況非常不良,簡單之算術,屢教不會,國 中畢業後,因為被告腦筋不好,所以由其姐杜秀愛帶在身 邊一起到仁德紡織工廠工作,就近予以照顧,之後杜秀愛 結婚,就沒有辦法再照顧被告,後來不知道被告為何就自 行離家了,杜秀愛聽別人說在仁德紡織有認識一位女同事 ,被那女同事的哥哥拐騙賣到高雄,乃至嗣後又與b○○ 同居,致使被告根本未能受到保護性之監護,亦無任何自 我保護之能力,到82年間與b○○來找杜秀愛,由b○○ 說要把以前杜秀愛替她存的薪水拿回去,所以杜秀愛到村 長那裡請村長作見證,結算後就讓她拿回去,後來就沒有 被告與b○○二人的消息,也沒有聯絡,再碰到她的時候 ,就是收到法院的傳票,我還去看守所看她等情,業據證 人即被告之姊姊杜秀愛於本院更二審審理中結證明確。足 見被告確為中度或重度智障者,因認知能力嚴重受損,欠 缺辨別事理之能力,並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亦無獨立謀生 之能力或獨立為現代社會行為之能力,其僅係依附b○○ 而生活,再參以b○○前供陳存入F○○帳戶款項係其所 為,F○○不識字、不會算術,且於本院審理中結證稱「 (本案犯罪F○○有無幫你做任何事?)從頭到尾都沒有 。(為何本案被查獲時,F○○身上有犯罪證據?)他身 上的信用卡,是我同案周俊雄打電話叫我去新營,要拿錢 還我,但之前他有拿一張信用卡放在我這邊,那一天叫我 順便拿去還他,我到新營,看到疑似警察在附近埋伏,我 在那裡打電話給周俊雄,警察突從旁邊衝出來,就臨時把 信用卡拿給F○○。因為我怕警察會搜索我的身體,一般 女孩子比較不會被搜索身體,所以才臨時將信用卡拿給F ○○。(你找周俊雄帶F○○去做何事?)F○○他曾被 同鄉騙去過風月場所,我怕我出去他一個人在家,會亂跑 ,所以才把他帶出去。(F○○有無與你們共同策劃計畫 ,或提供意見,或說作多少要分多少錢?)都沒有他都沒 有參與,因為她頭腦有問題。本案他沒有簽名,也沒有打 電話。警方會辦他是因為在她身上搜到信用卡,所以才辦 他。(你有無給F○○零用錢或家庭生活費用?)有。」 (見本院更三審卷第27 5至276頁),則單憑被告於偵審中之片斷事實陳述,如於偵查中供稱:「與黃俊雄(應係b ○○)一同去拿信用卡」、「b○○寄放在我身上,周俊 雄交給b○○的」等語(見偵字第六五四五號卷第三十頁 反面),於第一審供稱:「他(指b○○)以前是做紡織 的,但很久就沒有做了,現在都使用信用卡消費所得營生 」、「(以信用卡消費或預借現金所得之款項,是否都存 入你的帳戶?)是的,存入我世華銀行(指世華聯合商業 銀行東臺南分行,下稱世華銀行)的帳戶,我只有這一個 帳戶」、「世華銀行的存摺和金融卡是我在保管」等語, 及被告陳述為b○○保管所有之世華銀行存摺及金融卡, 暨該帳戶於開戶後不久即快速累積可觀之存款,至被告遭 羈押時已到達數百萬存款之事實,仍僅能證明其知悉b○ ○等人犯罪之態樣,尚不足以認定其有進一步與之共同犯 罪之能力。 ㈤再按本案所涉犯罪行為:盜刷信用卡之部分為:行為人至 各個被害人信箱偷取信用卡帳單,查得被害人資料後,向 發卡銀行申報信用卡遺失並更改收信地址,嗣發卡銀行寄 出掛號郵件(內為補發之新信用卡)後,再由行為人持偽 造之身分證及印章,冒充為持卡人,前往郵局領取掛號郵 件,因而取得補發之新卡,開卡後,再由行為人持向商店 刷卡消費或預借現金,因而取得不法利益及遂行其犯罪行 為。被害人甄家駿被盜領存款之部分為:行為人持偽造之 被害人身分證,冒充為被害人甄家駿本人,至銀行臨櫃辦 理存摺及印鑑掛失後,補辦新摺及申領新印鑑,並當場盜 領被害人之存款九十九萬元。綜觀上述之犯罪行為卷證及 其各種行為態樣,可知並非單純之行為,乃須經過各項深 思熟慮及各方配合,並且運用智慧或智能,方得以完成該 行為。換言之,欲從事本案所列之犯罪行為,倘非具有相 當智識能力之人,根本不可能辦到。惟查如前調查之證據 顯示,被告確為中度或重度智障者,因認知能力嚴重受損 ,欠缺辨別事理之能力,並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亦無獨立 謀生之能力或獨立為現代社會行為之能力,其僅係依附b ○○而生活,自不能因與原審共同被告b○○共同生活同 進同出,b○○為其開戶存款、提供生活費等情,因而遽 被認定為係本案共犯,況依前述原審共同被告b○○、周 俊雄於原審及本院所供,均明確指出被告F○○未參與上 揭犯行,益難僅憑被告於警偵訊中之供述即認其為共犯。 五、綜上各情相互參酌,被告於整個犯罪事實中,究竟參與何部分之行為?究竟有何犯意聯絡?究竟分擔那些行為?此均未見公訴人舉證,且依原審共同被告b○○、周俊雄所供,亦明確指出被告F○○對上揭犯行並未參與且無參與之能力;況查被告F○○為中度或重度智障者,因認知能力嚴重受損,欠缺辨別事理之能力,並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亦無獨立謀生之能力或獨立為現代社會行為之能力,更無法期待其有為此智慧型犯罪之能力,是原審共同被告b○○、周俊雄所供被告F○○未參與本件犯行,自堪認定,實難以被告與b○○是同居關係,而認定F○○亦同有犯罪行為,b○○縱有給予被告金錢之事實,因其二人同居,b○○給予被告同居之家用及日常花費,實不足為奇,並無足以證明被告有參與犯罪之實據。 六、本件公訴人所舉前揭各項事證,尚未達使通常一般之人均得確信被告具有與b○○等人共同犯罪之犯意及能力之程度,即無從說服本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確有上揭之犯行,原審未予詳加審查,遽為被告F○○論罪科刑之判決,尚有未洽,檢察官上訴意旨認被告除原審所認定之事實外尚有其他犯行,為無理由,被告上訴意旨,否認犯罪,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將原判決關於被告部分予以撤銷改判,為被告F○○無罪之判決。 七、另公訴人於被告前次上訴最高法院時移送併辦部分(即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八六八七號,含本院上訴審時併辦之同署九十一年度偵字第一0四0六號、九十一年度偵字第八九三八號、九十一年度偵字第四六二二號、九十四年度偵字第四六四五號案件),檢察官認其起訴本件常業詐欺罪嫌與上開併辦案件,有連續犯裁判上一罪之關係,為同一案件,為此聲請併案審理等語。惟經本院審理結果,本件被告F○○被訴前揭罪嫌,既已為無罪之諭知,聲請併辦部分即非起訴效力所及,自非本院所得審究,就此聲請併辦部分,依法應由檢察官另行偵辦,併此敘明。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邱克斌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29  日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葉居正 法 官 吳勇輝 法 官 郭千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檢察官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書記官 李珍鳳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2   日附表一:b○○、F○○等人共同偽造子○○等人之身分證、印章、印文、署押及盜刷信用卡消費等明細表(附表一及附表二子○○等人之編號係參照起訴書附表一、二、三、四所示依序編定) ┌─────────────────────────────────────┐ │*一、子○○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二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子○○之署押一枚)。 │ │ ├───┼─────────────────────────┼───────┤ │ 3 │掛號郵件查單(偽造子○○署押一枚,子○○印文一枚)│ 未 扣 案 │ │ │。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3.08│中信商銀台南分行│NT 126000 │ 子 ○ ○ 二 枚 │ ├───┼─────┼────────┼──────┼───────────┤ │ 2 │2001.03.08│中信商銀台南分行│NT 60000 │ 子 ○ ○ 二 枚 │ ├───┼─────┼────────┼──────┼───────────┤ │ 3 │2001.03.08│遠東商銀台南分行│NT 100000 │ 子 ○ ○ 二 枚 │ ├───┴─────┴────────┴──────┴───────────┤ │*二、玄○○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 │ 扣 案 │ ├───┼─────────────────────────┼───────┤ │ 2 │花旗銀行信用卡二枚(卡號:00000000000000,背面偽簽│ 扣 案 │ │ │玄○○之署押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簽│ │ │ │玄○○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4.13│遠東商銀永康分行│NT 570000 │ 玄 ○ ○ 二 枚 │ ├───┼─────┼────────┼──────┼───────────┤ │ 2 │2001.04.13│寶雅國際(股) │NT 1050 │ 玄 ○ ○ 二 枚 │ ├───┼─────┼────────┼──────┼───────────┤ │ 3 │2001.04.13│寶雅國際(股) │NT 4500 │ 玄 ○ ○ 二 枚 │ ├───┼─────┼────────┼──────┼───────────┤ │ 4 │2001.04.13│寶雅國際(股) │NT 6773 │ 玄 ○ ○ 二 枚 │ ├───┼─────┼────────┼──────┼───────────┤ │ 5 │2001.04.14│新光三越百貨(股)│NT 7580 │ 玄 ○ ○ 二 枚 │ ├───┼─────┼────────┼──────┼───────────┤ │ 6 │2001.04.11│新光三越百貨(股)│NT 3677 │ 玄 ○ ○ 二 枚 │ ├───┼─────┼────────┼──────┼───────────┤ │ 7 │2001.04.11│新光三越百貨(股)│NT 4502 │ 玄 ○ ○ 二 枚 │ ├───┼─────┼────────┼──────┼───────────┤ │ 8 │2001.04.11│新光三越百貨(股)│NT 5823 │ 玄 ○ ○ 二 枚 │ ├───┼─────┼────────┼──────┼───────────┤ │ 9 │2001.04.11│新光三越百貨(股)│NT 7300 │ 玄 ○ ○ 二 枚 │ ├───┼─────┼────────┼──────┼───────────┤ │  │2001.04.11│新光三越百貨(股)│NT 7740 │ 玄 ○ ○ 二 枚 │ ├───┼─────┼────────┼──────┼───────────┤ │  │2001.04.11│新光三越百貨(股)│NT 8500 │ 玄 ○ ○ 二 枚 │ ├───┼─────┼────────┼──────┼───────────┤ │  │2001.04.11│新光三越百貨(股)│NT 10450 │ 玄 ○ ○ 二 枚 │ ├───┼─────┼────────┼──────┼───────────┤ │  │2001.04.11│新光三越百貨(股)│NT 12525 │ 玄 ○ ○ 二 枚 │ ├───┼─────┼────────┼──────┼───────────┤ │  │2001.04.11│新光三越百貨(股)│NT 24381 │ 玄 ○ ○ 二 枚 │ ├───┼─────┼────────┼──────┼───────────┤ │  │2001.04.13│新光三越百貨(股)│NT 55694 │ 玄 ○ ○ 二 枚 │ ├───┼─────┼────────┼──────┼───────────┤ │  │2001.04.14│新光三越百貨(股)│NT 699 │ 玄 ○ ○ 二 枚 │ ├───┼─────┼────────┼──────┼───────────┤ │  │2001.04.14│新光三越百貨(股)│NT 3197 │ 玄 ○ ○ 二 枚 │ ├───┼─────┼────────┼──────┼───────────┤ │  │2001.04.14│新光三越百貨(股)│NT 4768 │ 玄 ○ ○ 二 枚 │ ├───┼─────┼────────┼──────┼───────────┤ │  │2001.04.14│新光三越百貨(股)│NT 4980 │ 玄 ○ ○ 二 枚 │ ├───┼─────┼────────┼──────┼───────────┤ │  │2001.04.14│新光三越百貨(股)│NT 8240 │ 玄 ○ ○ 二 枚 │ ├───┴─────┴────────┴──────┴───────────┤ │*三、方振崑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 │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3.01│誠泰銀行台南分行│NT 150000 │ 方 振 崑 二 枚 │ ├───┼─────┼────────┼──────┼───────────┤ │ 2 │2001.03.01│台新銀行 │NT 100000 │ 方 振 崑 二 枚 │ ├───┼─────┼────────┼──────┼───────────┤ │ 3 │2001.03.01│台新銀行後甲分行│NT 110000 │ 方 振 崑 二 枚 │ ├───┼─────┼────────┼──────┼───────────┤ │ 4 │2001.03.01│台新銀行 │NT 100000 │ 方 振 崑 二 枚 │ ├───┼─────┼────────┼──────┼───────────┤ │ 5 │2001.02.28│家福(股) │NT 55500 │ 方 振 崑 二 枚 │ ├───┴─────┴────────┴──────┴───────────┤ │*四、K○○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聯邦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K○○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3.23│遠傳電信 │NT 990 │ K ○ ○ 二 枚 │ │ │ 16:07 │ │ │ │ ├───┼─────┼────────┼──────┼───────────┤ │ 2 │2001.03.29│遠百愛買 │NT 30153 │ K ○ ○ 二 枚 │ ├───┼─────┼────────┼──────┼───────────┤ │ 3 │2001.03.23│遠百企業(股) │NT 159758 │ K ○ ○ 二 枚 │ ├───┼─────┼────────┼──────┼───────────┤ │ 4 │2001.03.31│中友百貨公司 │NT 1264 │ K ○ ○ 二 枚 │ │ │ 17:42 │ │ │ │ ├───┼─────┼────────┼──────┼───────────┤ │ 5 │2001.03.31│中友百貨公司 │NT 891 │ K ○ ○ 二 枚 │ │ │ 17:43 │ │ │ │ ├───┼─────┼────────┼──────┼───────────┤ │ 6 │2001.03.31│中友百貨公司 │NT 1900 │ K ○ ○ 二 枚 │ │ │ 17:49 │ │ │ │ ├───┼─────┼────────┼──────┼───────────┤ │ 7 │2001.03.31│中友百貨公司 │NT 1917 │ K ○ ○ 二 枚 │ │ │ 18:52 │ │ │ │ ├───┼─────┼────────┼──────┼───────────┤ │ 8 │2001.03.31│中友百貨公司 │NT 1575 │ K ○ ○ 二 枚 │ │ │ 19:57 │ │ │ │ ├───┴─────┴────────┴──────┴───────────┤ │*五、f○○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二枚。 │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2.24│新光三越百貨(股)│NT 970 │ f ○ ○ 二 枚 │ ├───┼─────┼────────┼──────┼───────────┤ │ 2 │2001.02.24│新光三越百貨(股)│NT 12179 │ f ○ ○ 二 枚 │ ├───┼─────┼────────┼──────┼───────────┤ │ 3 │2001.02.21│大伊統百貨公司 │NT 1233 │ f ○ ○ 二 枚 │ │ │ 15:49 │ │ │ │ ├───┼─────┼────────┼──────┼───────────┤ │ 4 │2001.02.21│大伊統百貨公司 │NT 1340 │ f ○ ○ 二 枚 │ │ │ 15:20 │ │ │ │ ├───┼─────┼────────┼──────┼───────────┤ │ 5 │2001.02.21│大伊統百貨公司 │NT 2258 │ f ○ ○ 二 枚 │ │ │ 15:45 │ │ │ │ ├───┼─────┼────────┼──────┼───────────┤ │ 6 │2001.02.21│大伊統百貨公司 │NT 9180 │ f ○ ○ 二 枚 │ ├───┼─────┼────────┼──────┼───────────┤ │ 7 │2001.02.21│大閤屋開發(股) │NT 1544 │ f ○ ○ 二 枚 │ │ │ 14:55 │ │ │ │ ├───┼─────┼────────┼──────┼───────────┤ │ 8 │2001.02.24│廣三崇光百貨(股)│NT 1284 │ f ○ ○ 二 枚 │ │ │ 18:55 │ │ │ │ ├───┼─────┼────────┼──────┼───────────┤ │ 9 │2001.02.24│廣三崇光百貨(股)│NT 1990 │ f ○ ○ 二 枚 │ │ │ 18:42 │ │ │ │ ├───┼─────┼────────┼──────┼───────────┤ │  │2001.02.24│廣三崇光百貨(股)│NT 7000 │ f ○ ○ 二 枚 │ │ │ 18:32 │ │ │ │ ├───┼─────┼────────┼──────┼───────────┤ │  │2001.02.24│廣三崇光百貨(股)│NT 10656 │ f ○ ○ 二 枚 │ │ │ 19:21 │ │ │ │ ├───┼─────┼────────┼──────┼───────────┤ │  │2001.02.24│廣三崇光百貨(股)│NT 22680 │ f ○ ○ 二 枚 │ │ │ 19:17 │ │ │ │ ├───┼─────┼────────┼──────┼───────────┤ │  │2001.02.19│真光 │NT 7623 │ f ○ ○ 二 枚 │ │ │ 11:33 │ │ │ │ ├───┴─────┴────────┴──────┴───────────┤ │*六、甲○○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掛號郵件查單(台新銀行部分:偽造甲○○之署押一枚,│ 未 扣 案 │ │ │甲○○之印文一枚);(荷蘭銀行部分:偽造甲○○之署│ │ │ │押一枚,甲○○之印文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07.05│誠泰銀行台南分行│NT 100000 │ 甲 ○ ○ 二 枚 │ ├───┼─────┼────────┼──────┼───────────┤ │ 2 │2001.01.22│中國力霸(股) │NT 42032 │ 甲 ○ ○ 二 枚 │ │ │ 11:02 │ │ │ │ ├───┼─────┼────────┼──────┼───────────┤ │ 3 │2001.01.22│中國力霸(股) │NT 16151 │ 甲 ○ ○ 二 枚 │ │ │ 11:09 │ │ │ │ ├───┼─────┼────────┼──────┼───────────┤ │ 4 │2001.01.20│紫羅蘭視聽歌唱 │NT 6380 │ 甲 ○ ○ 二 枚 │ ├───┼─────┼────────┼──────┼───────────┤ │ 5 │2001.01.21│紫羅蘭視聽歌唱 │NT 6380 │ 甲 ○ ○ 二 枚 │ ├───┼─────┼────────┼──────┼───────────┤ │ 6 │2001.01.20│遠東百貨(股) │NT 15164 │ 甲 ○ ○ 二 枚 │ ├───┼─────┼────────┼──────┼───────────┤ │ 7 │2001.01.20│震旦通訊 │NT 3769 │ 甲 ○ ○ 二 枚 │ ├───┼─────┼────────┼──────┼───────────┤ │ 8 │2001.01.21│震旦通訊 │NT 10199 │ 甲 ○ ○ 二 枚 │ │ │ 10:42 │ │ │ │ ├───┼─────┼────────┼──────┼───────────┤ │ 9 │2001.02.27│衣蝶生活流行館 │NT 27538 │ 甲 ○ ○ 二 枚 │ │ │ 17:09 │ │ │ │ ├───┴─────┴────────┴──────┴───────────┤ │*七、t○○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二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t○○之署押一枚);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45│ │ │ │000000000000000,背面偽簽t○○之署押一枚);慶豐 │ │ │ │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簽謝│ │ │ │益誌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5.02│富邦商業銀行永康│NT 150000 │ t ○ ○ 二 枚 │ │ │ │分行 │ │ │ ├───┼─────┼────────┼──────┼───────────┤ │ 2 │2001.04.27│億客來超市 │NT 6199 │ t ○ ○ 二 枚 │ │ │ 18:17 │ │ │ │ ├───┼─────┼────────┼──────┼───────────┤ │ 3 │2001.04.27│全虹通信 │NT 9100 │ t ○ ○ 二 枚 │ │ │ 13:15 │ │ │ │ ├───┼─────┼────────┼──────┼───────────┤ │ 4 │2001.05.01│誠品(股) │NT 6000 │ t ○ ○ 二 枚 │ │ │ 13:20 │ │ │ │ ├───┼─────┼────────┼──────┼───────────┤ │ 5 │2001.04.28│遠東百貨(股) │NT 6840 │ t ○ ○ 二 枚 │ ├───┼─────┼────────┼──────┼───────────┤ │ 6 │2001.04.28│遠東百貨(股) │NT 9375 │ t ○ ○ 二 枚 │ ├───┼─────┼────────┼──────┼───────────┤ │ 7 │2001.04.28│遠東百貨(股) │NT 10080 │ t ○ ○ 二 枚 │ ├───┼─────┼────────┼──────┼───────────┤ │ 8 │2001.04.30│遠東百貨(股) │NT 1584 │ t ○ ○ 二 枚 │ ├───┼─────┼────────┼──────┼───────────┤ │ 9 │2001.04.30│遠東百貨(股) │NT 10800 │ t ○ ○ 二 枚 │ ├───┼─────┼────────┼──────┼───────────┤ │  │2001.04.30│遠東百貨(股) │NT 11859 │ t ○ ○ 二 枚 │ ├───┼─────┼────────┼──────┼───────────┤ │  │2001.05.23│北訊通訊社 │NT 400 │ t ○ ○ 二 枚 │ ├───┼─────┼────────┼──────┼───────────┤ │  │2001.05.23│大冠興大賣場 │NT 144807 │ t ○ ○ 二 枚 │ ├───┼─────┼────────┼──────┼───────────┤ │  │2001.05.29│富邦商銀苓雅分行│NT 150000 │ t ○ ○ 二 枚 │ ├───┼─────┼────────┼──────┼───────────┤ │  │2001.04.27│建台大丸百貨 │NT 36800 │ t ○ ○ 二 枚 │ ├───┼─────┼────────┼──────┼───────────┤ │  │2001.05.11│家福(股) │NT 46920 │ t ○ ○ 二 枚 │ ├───┼─────┼────────┼──────┼───────────┤ │  │2001.05.11│綠野運動器材行 │NT 111000 │ t ○ ○ 二 枚 │ ├───┴─────┴────────┴──────┴───────────┤ │*九、酉○○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渣打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酉○○之署押一枚);渣打銀行附卡一枚(卡號:4509│ │ │ │000000000000)。 │ │ ├───┴─────────────────────────┴───────┤ │*十、e○○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 │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12.17│世華商銀 │NT 20000 │ e ○ ○ 二 枚 │ ├───┼─────┼────────┼──────┼───────────┤ │ 2 │2000.12.17│世華商銀 │NT 20000 │ e ○ ○ 二 枚 │ ├───┴─────┴────────┴──────┴───────────┤ │*十一、亥○○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亥○○之署押一枚)。 │ │ ├───┼─────────────────────────┼───────┤ │ 3 │掛號郵件查單(偽造亥○○署押一枚,亥○○印文一枚)│ 未 扣 案 │ │ │。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11.23│大伊統百貨公司 │NT 19000 │ 亥 ○ ○ 二 枚 │ │ │ 15:11 │ │ │ │ ├───┼─────┼────────┼──────┼───────────┤ │ 2 │2000.11.23│大伊統百貨公司 │NT 6290 │ 亥 ○ ○ 二 枚 │ │ │ 15:15 │ │ │ │ ├───┼─────┼────────┼──────┼───────────┤ │ 3 │2000.11.23│大伊統百貨公司 │NT 7473 │ 亥 ○ ○ 二 枚 │ │ │ 15:36 │ │ │ │ ├───┼─────┼────────┼──────┼───────────┤ │ 4 │2000.11.23│京華世界鑽石連鎖│NT 254000 │ 亥 ○ ○ 二 枚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5 │2000.11.23│黃金城銀樓 │NT 40081 │ 亥 ○ ○ 二 枚 │ ├───┼─────┼────────┼──────┼───────────┤ │ 6 │2000.11.23│CHANG BO │NT 9265 │ 亥 ○ ○ 二 枚 │ ├───┼─────┼────────┼──────┼───────────┤ │ 7 │2001.01.22│新光三越百貨(股│NT 5220 │ 亥 ○ ○ 二 枚 │ │ │ │) │ │ │ ├───┼─────┼────────┼──────┼───────────┤ │ 8 │2001.01.22│新光三越百貨(股│NT 5704 │ 亥 ○ ○ 二 枚 │ │ │ │) │ │ │ ├───┴─────┴────────┴──────┴───────────┤ │*十二、甄家駿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偽造世華銀行活期存款取款憑條一紙(偽造「甄家駿」印│ 未 扣 案 │ │ │文一枚) │ │ ├───┼─────────────────────────┼───────┤ │ 3 │偽造單摺掛失止付通知暨補領新存摺申請書一紙(偽造「│ 未 扣 案 │ │ │甄家駿」印文二枚、署押一枚) │ │ ├───┼─────────────────────────┼───────┤ │ 4 │偽造印鑑掛失暨更換約定書一紙(偽造「甄家駿」印文二│ 未 扣 案 │ │ │枚、署押一枚) │ │ ├───┼─────────────────────────┼───────┤ │ 5 │偽造世華銀行印鑑卡一紙(偽造「甄家駿」印文一枚、署│ 未 扣 案 │ │ │押二枚) │ │ ├───┴─────────────────────────┴───────┤ │*十三、戌○○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影本一枚、印文一枚。 │ 扣 案 │ │ │戌○○失竊下揭信用卡,惟僅於上訴人住處查獲偽造之林│(未扣得信用卡│ │ │忠義身分證影本、印文各乙枚。 │亦查無無消費紀│ │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錄) │ │ │ 0000000000000000(台新銀行) │ │ │ │ │ │ ├───┴─────────────────────────┴───────┤ │*十四、宇○○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美國運通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 扣 案 │ │ │簽宇○○之署押一枚)。 │ │ ├───┼─────────────────────────┼───────┤ │ 3 │快遞接送簽單(偽造宇○○印文一枚)。 │ 未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4.11│新光三越百貨(股)│NT 33858 │ 宇 ○ ○ 二 枚 │ ├───┼─────┼────────┼──────┼───────────┤ │ 2 │2001.04.14│新光三越百貨(股)│NT 982 │ 宇 ○ ○ 二 枚 │ ├───┼─────┼────────┼──────┼───────────┤ │ 3 │2001.04.14│大亞百貨(股) │NT 11210 │ 宇 ○ ○ 二 枚 │ ├───┼─────┼────────┼──────┼───────────┤ │ 4 │2001.04.14│大亞百貨(股) │NT 5256 │ 宇 ○ ○ 二 枚 │ ├───┼─────┼────────┼──────┼───────────┤ │ 5 │2001.04.14│新光三越百貨(股)│NT 11000 │ 宇 ○ ○ 二 枚 │ ├───┴─────┴────────┴──────┴───────────┤ │*十五、己○○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二枚。 │ 扣 案 │ ├───┼─────────────────────────┼───────┤ │ 2 │花旗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己○○之署押一枚);荷蘭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44│ │ │ │00000000000000,背面偽簽己○○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3.31│中友百貨(股) │NT 550 │ 己 ○ ○ 二 枚 │ ├───┼─────┼────────┼──────┼───────────┤ │ 2 │2001.03.31│中友百貨(股) │NT 980 │ 己 ○ ○ 二 枚 │ ├───┼─────┼────────┼──────┼───────────┤ │ 3 │2001.03.31│中友百貨(股) │NT 3042 │ 己 ○ ○ 二 枚 │ ├───┼─────┼────────┼──────┼───────────┤ │ 4 │2001.04.01│中友百貨(股) │NT 10220 │ 己 ○ ○ 二 枚 │ ├───┼─────┼────────┼──────┼───────────┤ │ 5 │2001.04.01│創世紀專業汽車美│NT 45000 │ 己 ○ ○ 二 枚 │ │ │ │容坊 │ │ │ ├───┴─────┴────────┴──────┴───────────┤ │*十六、c○○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09.08│新光三越百貨(股)│NT 990 │ c ○ ○ 二 枚 │ │ │ 15:24 │ │ │ │ ├───┼─────┼────────┼──────┼───────────┤ │ 2 │2000.09.08│新光三越百貨(股)│NT 2016 │ c ○ ○ 二 枚 │ │ │ 15:28 │ │ │ │ ├───┼─────┼────────┼──────┼───────────┤ │ 3 │2000.09.08│新光三越百貨(股)│NT 6800 │ c ○ ○ 二 枚 │ │ │ 15:19 │ │ │ │ ├───┴─────┴────────┴──────┴───────────┤ │*十七、卯○○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華南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卯○○之署押一枚。) │ │ ├───┼─────────────────────────┼───────┤ │ 3 │掛號郵件查單(偽造卯○○印文一枚)。 │ 未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3.17│家福(股) │NT 57432 │ 卯 ○ ○ 二 枚 │ │ │ 17:49 │ │ │ │ ├───┼─────┼────────┼──────┼───────────┤ │ 2 │2001.03.17│漢翔商行 │NT 100300 │ 卯 ○ ○ 二 枚 │ ├───┼─────┼────────┼──────┼───────────┤ │ 3 │2001.03.24│遠百企業(股) │NT 15861 │ 卯 ○ ○ 二 枚 │ ├───┼─────┼────────┼──────┼───────────┤ │ 4 │2001.03.24│傑登電腦(股) │NT 2205 │ 卯 ○ ○ 二 枚 │ │ │ 11:44 │ │ │ │ ├───┼─────┼────────┼──────┼───────────┤ │ 5 │2001.03.27│遠東百貨(股) │NT 7680 │ 卯 ○ ○ 二 枚 │ │ │ 21:30 │ │ │ │ ├───┼─────┼────────┼──────┼───────────┤ │ 6 │2001.03.27│遠東百貨(股) │NT 980 │ 卯 ○ ○ 二 枚 │ │ │ 21:19 │ │ │ │ ├───┼─────┼────────┼──────┼───────────┤ │ 7 │2001.03.28│萬寶育樂有公司 │NT 11000 │ 卯 ○ ○ 二 枚 │ │ │ 03:16 │ │ │ │ ├───┼─────┼────────┼──────┼───────────┤ │ 8 │2001.03.28│柏菲爾冷飲店 │NT 4082 │ 卯 ○ ○ 二 枚 │ ├───┴─────┴────────┴──────┴───────────┤ │*十九、v○○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二枚。 │ 扣 案 │ ├───┼─────────────────────────┼───────┤ │ 3 │掛號郵件查單(偽造v○○署押一枚,v○○印文一枚)│ 未 扣 案 │ │ │。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5.15│爵卡傢飾名店 │NT 150000 │ v ○ ○ 二 枚 │ ├───┴─────┴────────┴──────┴───────────┤ │*二十、o○○部分: │ ├───┬─────────────────────────────────┤ │(一)│信用卡遭盗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09.07│海外旅行社 │NT 45500 │ o ○ ○ 二 枚 │ ├───┼─────┼────────┼──────┼───────────┤ │ 1 │2000.09.07│航安旅行社 │NT 105000 │ o ○ ○ 二 枚 │ ├───┴─────┴────────┴──────┴───────────┤ │*二一、k○○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二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 │ 扣 案 │ │ │。 │ │ ├───┴─────────────────────────┴───────┤ │*二三、申○○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二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申○○之署押一枚)。 │ │ ├───┴─────────────────────────┴───────┤ │*二四、杜清峰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杜清峰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4.05│世華商銀 │NT 20000 │ 杜 清 峰 二 枚 │ ├───┼─────┼────────┼──────┼───────────┤ │ 2 │2001.04.06│世華商銀 │NT 15000 │ 杜 清 峰 二 枚 │ ├───┼─────┼────────┼──────┼───────────┤ │ 3 │2001.04.06│萬通銀行 │NT 20000 │ 杜 清 峰 二 枚 │ ├───┼─────┼────────┼──────┼───────────┤ │ 4 │2001.04.06│萬通銀行 │NT 20000 │ 杜 清 峰 二 枚 │ ├───┼─────┼────────┼──────┼───────────┤ │ 5 │2001.04.07│萬寶育樂有限公司│NT 5500 │ 杜 清 峰 二 枚 │ │ │ 02:27 │ │ │ │ ├───┴─────┴────────┴──────┴───────────┤ │*二五、p○○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 │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1.06│家福(股) │NT 28365 │ p ○ ○ 二 枚 │ │ │ 16:48 │ │ │ │ ├───┼─────┼────────┼──────┼───────────┤ │ 2 │2001.01.05│家福(股) │NT 26147 │ p ○ ○ 二 枚 │ │ │ 16:09 │ │ │ │ ├───┼─────┼────────┼──────┼───────────┤ │ 3 │2001.01.06│家福(股) │NT 28365 │ p ○ ○ 二 枚 │ │ │ 16:30 │ │ │ │ ├───┼─────┼────────┼──────┼───────────┤ │ 4 │2001.01.06│家福(股) │NT 7200 │ p ○ ○ 二 枚 │ │ │ 16:51 │ │ │ │ ├───┴─────┴────────┴──────┴───────────┤ │*二八、李鴻洲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 │ 扣 案 │ │ │原審誤為未扣案│ ├───┴─────────────────────────┴───────┤ │*二九、巳○○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慶豐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巳○○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11.19│亨利商行 │NT 66200 │ 巳 ○ ○ 二 枚 │ ├───┼─────┼────────┼──────┼───────────┤ │ 2 │2000.11.19│服樂餐飲部 │NT 100000 │ 巳 ○ ○ 二 枚 │ ├───┼─────┼────────┼──────┼───────────┤ │ 3 │2000.11.20│航安旅行社 │NT 141510 │ 巳 ○ ○ 二 枚 │ ├───┼─────┼────────┼──────┼───────────┤ │ 4 │2000.11.20│巧鈞金行 │NT 18900 │ 巳 ○ ○ 二 枚 │ ├───┴─────┴────────┴──────┴───────────┤ │*三十、陳益祥部分: │ ├───┬─────────────────────────────────┤ │(一)│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06.27│上海商銀台南分行│NT 100000 │ 陳 益 祥 二 枚 │ ├───┼─────┼────────┼──────┼───────────┤ │ 2 │2000.06.27│雅地冰果店 │NT 20000 │ 陳 益 祥 二 枚 │ ├───┼─────┼────────┼──────┼───────────┤ │ 3 │2000.06.27│華信商銀台南分行│NT 40000 │ 陳 益 祥 二 枚 │ ├───┼─────┼────────┼──────┼───────────┤ │ 4 │2000.06.28│另類冷飲屋 │NT 20000 │ 陳 益 祥 二 枚 │ ├───┴─────┴────────┴──────┴───────────┤ │*三一、R○○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荷蘭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R○○之署押一枚)。 │ │ ├───┼─────────────────────────┼───────┤ │ 3 │掛號郵件查單(偽造R○○署押一枚,R○○印文一枚)│ 未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3.19│寶靖洋行 │NT 118000 │ R ○ ○ 二 枚 │ ├───┼─────┼────────┼──────┼───────────┤ │ 2 │2001.03.19│泛亞商銀 │NT 20000 │ R ○ ○ 二 枚 │ ├───┼─────┼────────┼──────┼───────────┤ │ 3 │2001.03.19│家福(股) │NT 132136 │ R ○ ○ 二 枚 │ │ │ 17:55 │ │ │ │ ├───┼─────┼────────┼──────┼───────────┤ │ 4 │2001.03.19│夏威夷啤酒廣場 │NT 90000 │ R ○ ○ 二 枚 │ │ │ 15:21 │ │ │ │ ├───┴─────┴────────┴──────┴───────────┤ │*三二、s○○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慶豐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s○○之署押一枚)。 │ │ ├───┼─────────────────────────┼───────┤ │ 3 │掛號郵件查單(偽造s○○署押一枚,s○○印文一枚)│ 未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5.01│誠品(股) │NT 1056 │ s ○ ○ 二 枚 │ ├───┴─────┴────────┴──────┴───────────┤ │*三三、E○○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渣打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E○○之署押一枚)。荷蘭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44│ │ │ │00000000000000,背面偽簽E○○之署押一枚) │ │ ├───┼─────────────────────────┼───────┤ │ 3 │掛號郵件查單(偽造E○○署押一枚,E○○印文一枚)│ 未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3.23│第一商銀 │NT 20000 │ E ○ ○ 二 枚 │ ├───┼─────┼────────┼──────┼───────────┤ │ 2 │2001.03.23│華南銀行 │NT 9300 │ E ○ ○ 二 枚 │ ├───┼─────┼────────┼──────┼───────────┤ │ 3 │2001.03.23│遠百企業(股) │NT 59953 │ E ○ ○ 二 枚 │ │ │ 17:00 │ │ │ │ ├───┼─────┼────────┼──────┼───────────┤ │ 4 │2001.03.23│遠百企業(股) │NT 59953 │ E ○ ○ 二 枚 │ │ │ 17:10 │ │ │ │ ├───┴─────┴────────┴──────┴───────────┤ │*三四、h○○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 │ 扣 案 │ ├───┼─────────────────────────┼───────┤ │ 2 │荷蘭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h○○之署押一枚)。 │ │ ├───┼─────────────────────────┼───────┤ │ 3 │掛號郵件查單(偽造h○○署押一枚,h○○印文一枚)│ 未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2.22│溪哥鈞具行 │NT 138400 │ h ○ ○ 二 枚 │ │ │ 17:38 │ │ │ │ ├───┼─────┼────────┼──────┼───────────┤ │ 2 │2001.02.22│廣三崇光百貨(股)│NT 3990 │ h ○ ○ 二 枚 │ │ │ 16:47 │ │ │ │ ├───┼─────┼────────┼──────┼───────────┤ │ 3 │2001.02.22│廣三崇光百貨(股)│NT 2940 │ h ○ ○ 二 枚 │ │ │ 16:39 │ │ │ │ ├───┼─────┼────────┼──────┼───────────┤ │ 4 │2001.02.22│廣三崇光百貨(股)│NT 1260 │ h ○ ○ 二 枚 │ │ │ 16:34 │ │ │ │ ├───┴─────┴────────┴──────┴───────────┤ │*三八、n○○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n○○印章乙枚(原判決誤為偽造身分證乙枚) │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1.27│愛的世界 │NT 7597 │ n ○ ○ 二 枚 │ ├───┼─────┼────────┼──────┼───────────┤ │ 2 │2001.01.27│新光三越百貨(股)│NT 8000 │ n ○ ○ 二 枚 │ ├───┼─────┼────────┼──────┼───────────┤ │ 3 │2001.01.27│新光三越百貨(股)│NT 5752 │ n ○ ○ 二 枚 │ ├───┼─────┼────────┼──────┼───────────┤ │ 4 │2001.01.27│新光三越百貨(股)│NT 5088 │ n ○ ○ 二 枚 │ ├───┼─────┼────────┼──────┼───────────┤ │ 5 │2001.01.27│老地方餐飲 │NT 1825 │ n ○ ○ 二 枚 │ ├───┼─────┼────────┼──────┼───────────┤ │ 6 │2001.01.28│紅姑娘飲料店 │NT 42000 │ n ○ ○ 二 枚 │ ├───┼─────┼────────┼──────┼───────────┤ │ 7 │2001.01.28│紅姑娘飲料店 │NT 58000 │ n ○ ○ 二 枚 │ ├───┴─────┴────────┴──────┴───────────┤ │*四二、V○○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富邦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V○○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3.11│CHOCLATE COUN │NT 2080 │ V ○ ○ 二 枚 │ ├───┼─────┼────────┼──────┼───────────┤ │ 2 │2001.03.11│GODIVA SOGN │NT 4926 │ V ○ ○ 二 枚 │ ├───┼─────┼────────┼──────┼───────────┤ │ 3 │2001.03.11│CONTENDER LTD │NT 1482 │ V ○ ○ 二 枚 │ ├───┼─────┼────────┼──────┼───────────┤ │ 4 │2001.03.11│HOTEL MIRAMAR │HKD 352 │ V ○ ○ 二 枚 │ │ │ 15:25 │ │ │ │ ├───┼─────┼────────┼──────┼───────────┤ │ 5 │2001.03.11│SOGO HONG KONG │HKD 1170 │ V ○ ○ 二 枚 │ │ │ 12:55 │ LTD │ │ │ ├───┼─────┼────────┼──────┼───────────┤ │ 6 │2001.03.11│SOGO HONG KONG │HKD 494 │ V ○ ○ 二 枚 │ │ │ 12:59 │ LTD │ │ │ ├───┼─────┼────────┼──────┼───────────┤ │ 7 │2001.03.11│SOGO HONG KONG │HKD 1600 │ V ○ ○ 二 枚 │ │ │ 13:22 │ LTD │ │ │ ├───┼─────┼────────┼──────┼───────────┤ │ 8 │2001.03.10│MAX& CO │HKD 1180 │ V ○ ○ 二 枚 │ │ │ 22:11 │ │ │ │ ├───┼─────┼────────┼──────┼───────────┤ │ 9 │2001.03.10│MAX& CO │HKD 1482 │ V ○ ○ 二 枚 │ │ │ 22:05 │ │ │ │ ├───┼─────┼────────┼──────┼───────────┤ │  │2001.03.10│MAX& CO │HKD 1600 │ V ○ ○ 二 枚 │ │ │ 22:10 │ │ │ │ ├───┼─────┼────────┼──────┼───────────┤ │  │2001.03.09│GIORDANO │HKD 99 │ V ○ ○ 二 枚 │ │ │ 22:37 │ │ │ │ ├───┼─────┼────────┼──────┼───────────┤ │  │2001.03.10│BOSSINI │HKD 349 │ V ○ ○ 二 枚 │ │ │ 11:15 │ │ │ │ ├───┼─────┼────────┼──────┼───────────┤ │  │2001.03.10│WATSON'S │HKD 538 │ V ○ ○ 二 枚 │ │ │ 22:02 │ │ │ │ ├───┼─────┼────────┼──────┼───────────┤ │  │2001.03.11│BUCKINGHAM │HKD 1604 │ V ○ ○ 二 枚 │ │ │ 05:35 │BALLROOM │ │ │ ├───┼─────┼────────┼──────┼───────────┤ │  │2001.03.11│JADE DRAGON │HKD 559 │ V ○ ○ 二 枚 │ │ │ 14:40 │GROUP CO LTD │ │ │ ├───┼─────┼────────┼──────┼───────────┤ │  │2001.03.11│JADE DRAGON │HKD 589 │ V ○ ○ 二 枚 │ │ │ 14:32 │GROUP CO LTD │ │ │ ├───┼─────┼────────┼──────┼───────────┤ │  │2001.03.10│HOBBY SOGO │HKD 845 │ V ○ ○ 二 枚 │ │ │ 19:17 │ │ │ │ ├───┼─────┼────────┼──────┼───────────┤ │  │2001.03.10│HOBBY SOGO │HKD 1281 │ V ○ ○ 二 枚 │ │ │ 19:11 │ │ │ │ ├───┼─────┼────────┼──────┼───────────┤ │  │2001.03.11│THE EXCELSIOR │HKD 814 │ V ○ ○ 二 枚 │ │ │ 12:41 │ HOTEL │ │ │ ├───┼─────┼────────┼──────┼───────────┤ │  │2001.03.10│BILLION SUN │HKD 395 │ V ○ ○ 二 枚 │ │ │ 10:45 │HLDG LTD │ │ │ ├───┼─────┼────────┼──────┼───────────┤ │  │2001.03.11│SOGO HK │HKD 980 │ V ○ ○ 二 枚 │ │ │ 13:14 │ │ │ │ ├───┼─────┼────────┼──────┼───────────┤ │  │2001.03.11│SOGO HK │HKD 6780 │ V ○ ○ 二 枚 │ │ │ 13:12 │ │ │ │ ├───┼─────┼────────┼──────┼───────────┤ │  │2001.03.10│HOLIDAY INN │HKD 616 │ V ○ ○ 二 枚 │ │ │ 10:35 │ │ │ │ ├───┼─────┼────────┼──────┼───────────┤ │  │2001.03.10│SOGO HK │HK 1600 │ V ○ ○ 二 枚 │ │ │ 19:29 │ │ │ │ ├───┼─────┼────────┼──────┼───────────┤ │  │2001.03.10│SOGO HK │HKD 1055 │ V ○ ○ 二 枚 │ │ │ 18:53 │ │ │ │ ├───┼─────┼────────┼──────┼───────────┤ │  │2001.03.10│SOGO HK │HKD 448 │ V ○ ○ 二 枚 │ │ │ 18:49 │ │ │ │ ├───┼─────┼────────┼──────┼───────────┤ │  │2001.03.10│SOGO HK │HKD 419 │ V ○ ○ 二 枚 │ │ │ 18:48 │ │ │ │ ├───┼─────┼────────┼──────┼───────────┤ │  │2001.03.12│萬通銀行 │HKD 20000 │ V ○ ○ 二 枚 │ ├───┼─────┼────────┼──────┼───────────┤ │  │2001.03.12│萬通銀行 │HKD 700 │ V ○ ○ 二 枚 │ ├───┼─────┼────────┼──────┼───────────┤ │  │2001.03.10│CAFE DECO │HKD 1348 │ V ○ ○ 二 枚 │ │ │ 17:58 │BAR&GRILL │ │ │ ├───┴─────┴────────┴──────┴───────────┤ │*四九、q○○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q○○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5.30│大安商銀永康分行│NT 30000 │ q ○ ○ 二 枚 │ ├───┼─────┼────────┼──────┼───────────┤ │ 2 │2001.05.30│中華商銀永康分行│NT 150000 │ q ○ ○ 二 枚 │ ├───┼─────┼────────┼──────┼───────────┤ │ 3 │2001.05.30│誠泰商銀永康分行│NT 170000 │ q ○ ○ 二 枚 │ ├───┼─────┼────────┼──────┼───────────┤ │ 4 │2001.05.30│大眾商銀 │NT 250000 │ q ○ ○ 二 枚 │ ├───┼─────┼────────┼──────┼───────────┤ │ 5 │2001.06.01│遠東百貨(股) │NT 1988 │ q ○ ○ 二 枚 │ ├───┼─────┼────────┼──────┼───────────┤ │ 6 │2001.06.01│遠東百貨(股) │NT 43639 │ q ○ ○ 二 枚 │ ├───┼─────┼────────┼──────┼───────────┤ │ 7 │2001.06.02│CAMPER │NT 4384 │ q ○ ○ 二 枚 │ ├───┼─────┼────────┼──────┼───────────┤ │ 8 │2001.06.02│CHOCLAE COUN │NT 323 │ q ○ ○ 二 枚 │ │ │ │ SOGO │ │ │ ├───┼─────┼────────┼──────┼───────────┤ │ 9 │2001.06.02│CHOCLAE COUN │NT 390 │ q ○ ○ 二 枚 │ │ │ │ SOGO │ │ │ ├───┼─────┼────────┼──────┼───────────┤ │  │2001.06.02│MARUNAKA FISH │NT 799 │ q ○ ○ 二 枚 │ │ │ │ SOGO │ │ │ ├───┼─────┼────────┼──────┼───────────┤ │  │2001.06.02│SOGO HK │NT 1727 │ q ○ ○ 二 枚 │ ├───┼─────┼────────┼──────┼───────────┤ │  │2001.06.02│SOGO HK │NT 2170 │ q ○ ○ 二 枚 │ ├───┼─────┼────────┼──────┼───────────┤ │  │2001.06.02│SOGO HK │NT 2989 │ q ○ ○ 二 枚 │ ├───┴─────┴────────┴──────┴───────────┤ │*五二、戊○○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戊○○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5.10│大眾商銀 │NT 66000 │ 戊 ○ ○ 二 枚 │ ├───┼─────┼────────┼──────┼───────────┤ │ 2 │2001.05.10│富邦銀行嘉義分行│NT 79000 │ 戊 ○ ○ 二 枚 │ ├───┴─────┴────────┴──────┴───────────┤ │*五三、M○○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11.22│新光三越百貨(股)│NT 14616 │ M ○ ○ 二 枚 │ ├───┼─────┼────────┼──────┼───────────┤ │ 2 │2000.11.22│新光三越百貨(股)│NT 48030 │ M ○ ○ 二 枚 │ ├───┴─────┴────────┴──────┴───────────┤ │*五四、C○○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C○○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3.08│大眾商業銀行 │NT 119800 │ C ○ ○ 二 枚 │ │ │ │台南分行 │ │ │ ├───┼─────┼────────┼──────┼───────────┤ │ 2 │2001.03.11│一心加油站 │NT 600 │ C ○ ○ 二 枚 │ │ │ 13:40 │ │ │ │ ├───┴─────┴────────┴──────┴───────────┤ │*五五、D○○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二枚。 │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1.21│廣三崇光百貨(股)│NT 3933 │ D ○ ○ 二 枚 │ │ │ 21:08 │ │ │ │ ├───┼─────┼────────┼──────┼───────────┤ │ 2 │2001.01.21│廣三崇光百貨(股)│NT 12250 │ D ○ ○ 二 枚 │ │ │ 20:58 │ │ │ │ ├───┼─────┼────────┼──────┼───────────┤ │ 3 │2001.01.21│廣三崇光百貨(股)│NT 4650 │ D ○ ○ 二 枚 │ │ │ 20:57 │ │ │ │ ├───┼─────┼────────┼──────┼───────────┤ │ 4 │2001.01.21│廣三崇光百貨(股)│NT 5487 │ D ○ ○ 二 枚 │ │ │ 21:02 │ │ │ │ ├───┼─────┼────────┼──────┼───────────┤ │ 5 │2001.01.17│惠康百貨(股) │NT 5851 │ D ○ ○ 二 枚 │ │ │ 11:56 │ │ │ │ ├───┼─────┼────────┼──────┼───────────┤ │ 6 │2001.01.21│中港晶華 │NT 1840 │ D ○ ○ 二 枚 │ │ │ 22:14 │ │ │ │ ├───┼─────┼────────┼──────┼───────────┤ │ 7 │2001.01.21│中港晶華 │NT 6600 │ D ○ ○ 二 枚 │ │ │ 21:57 │ │ │ │ ├───┼─────┼────────┼──────┼───────────┤ │ 8 │2001.01.21│中港晶華 │NT 8000 │ D ○ ○ 二 枚 │ │ │ 22:03 │ │ │ │ ├───┼─────┼────────┼──────┼───────────┤ │ 9 │2001.02.21│中國商銀 │NT 14000 │ D ○ ○ 二 枚 │ │ │ │東台南分行 │ │ │ ├───┼─────┼────────┼──────┼───────────┤ │  │2001.02.23│另類冷飲屋 │NT 10000 │ D ○ ○ 二 枚 │ ├───┼─────┼────────┼──────┼───────────┤ │  │2001.02.27│富邦商銀新營分行│NT 13000 │ D ○ ○ 二 枚 │ ├───┴─────┴────────┴──────┴───────────┤ │*五六、O○○部分: │ ├───┬─────────────────────────────────┤ │(一)│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09.19│伺伯憶企業社 │NT 66700 │ O ○ ○ 二 枚 │ ├───┼─────┼────────┼──────┼───────────┤ │ 2 │2000.09.20│萬寶育樂有限公司│NT 3000 │ O ○ ○ 二 枚 │ ├───┼─────┼────────┼──────┼───────────┤ │ 3 │2000.09.20│十二星座 KTV │NT 33000 │ O ○ ○ 二 枚 │ ├───┼─────┼────────┼──────┼───────────┤ │ 4 │2000.09.20│萬寶育樂有限公司│NT 20000 │ O ○ ○ 二 枚 │ ├───┼─────┼────────┼──────┼───────────┤ │ 5 │2000.09.17│小博士皮鞋店 │NT 10125 │ O ○ ○ 二 枚 │ ├───┼─────┼────────┼──────┼───────────┤ │ 6 │2000.09.15│米尼服飾 │NT 1770 │ O ○ ○ 二 枚 │ │ │ 14:11 │ │ │ │ ├───┼─────┼────────┼──────┼───────────┤ │ 7 │2000.09.15│新光三越百貨(股)│NT 11900 │ O ○ ○ 二 枚 │ │ │ 15:05 │ │ │ │ ├───┼─────┼────────┼──────┼───────────┤ │ 8 │2000.09.15│新光三越百貨(股)│NT 8831 │ O ○ ○ 二 枚 │ │ │ 14:58 │ │ │ │ ├───┼─────┼────────┼──────┼───────────┤ │ 9 │2000.09.15│新光三越百貨(股)│NT 2301 │ O ○ ○ 二 枚 │ │ │ 14:47 │ │ │ │ ├───┼─────┼────────┼──────┼───────────┤ │  │2000.09.15│新光三越百貨(股)│NT 2680 │ O ○ ○ 二 枚 │ │ │ 15:16 │ │ │ │ ├───┼─────┼────────┼──────┼───────────┤ │  │2000.09.15│新光三越百貨(股)│NT 3573 │ O ○ ○ 二 枚 │ │ │ 15:19 │ │ │ │ ├───┴─────┴────────┴──────┴───────────┤ │*五七、H○○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 │ 扣 案 │ ├───┴─────────────────────────┴───────┤ │*六十、地○○部分: │ ├───┬─────────────────────────┬───────┤ │(一)│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04.24│千里馬汽車音響 │NT 40000 │ 地 ○ ○ 二 枚 │ │ │ │ 百貨行 │ │ │ ├───┼─────┼────────┼──────┼───────────┤ │ 2 │2000.04.24│麗嬰房(股) │NT 9721 │ 地 ○ ○ 二 枚 │ ├───┴─────┴────────┴──────┴───────────┤ │*六二、楊壽諼部分: │ ├───┬─────────────────────────────────┤ │(一)│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05.17│上海商銀永康分行│NT 80000 │ 楊 壽 諼 二 枚 │ ├───┼─────┼────────┼──────┼───────────┤ │ 2 │2000.05.17│大眾商銀 │NT 75000 │ 楊 壽 諼 二 枚 │ ├───┼─────┼────────┼──────┼───────────┤ │ 3 │2000.05.17│唐宇旅行社 │NT 46000 │ 楊 壽 諼 二 枚 │ │ │ │有限公司 │ │ │ ├───┴─────┴────────┴──────┴───────────┤ │*六九、l○○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 │ 扣 案 │ ├───┼─────────────────────────┼───────┤ │ 2 │掛號郵件查單(偽造l○○之署押一枚,l○○之印文二│ 未 扣 案 │ │ │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09.05│和育洋行 │NT 86000 │ l ○ ○ 二 枚 │ │ │ 15:00 │ │ │ │ ├───┼─────┼────────┼──────┼───────────┤ │ 2 │2000.08.29│遠東百貨 │NT 3440 │ l ○ ○ 二 枚 │ │ │ 21:17 │ │ │ │ ├───┼─────┼────────┼──────┼───────────┤ │ 3 │2000.09.05│尊榮實業社 │NT 77400 │ l ○ ○ 二 枚 │ ├───┼─────┼────────┼──────┼───────────┤ │ 4 │2000.08.29│再翔有限公司 │NT 49980 │ l ○ ○ 二 枚 │ │ │ 16:21 │ │ │ │ ├───┴─────┴────────┴──────┴───────────┤ │*七十、Y○○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Y○○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1.04.11│萬寶育樂有限公司│NT 30000 │ Y ○ ○ 二 枚 │ │ │ 23:19 │ │ │ │ ├───┼─────┼────────┼──────┼───────────┤ │ 2 │2001.04.12│柏菲爾冷飲店 │NT 7873 │ Y ○ ○ 二 枚 │ │ │ 02:58 │ │ │ │ ├───┼─────┼────────┼──────┼───────────┤ │ 3 │2001.04.12│萬寶育樂有限公司│NT 10000 │ Y ○ ○ 二 枚 │ │ │ 03:56 │ │ │ │ ├───┼─────┼────────┼──────┼───────────┤ │ 4 │2001.04.12│萬寶育樂有限公司│NT 30000 │ Y ○ ○ 二 枚 │ │ │ 00:35 │ │ │ │ ├───┴─────┴────────┴──────┴───────────┤ │*七三、庚○○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台新商銀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庚○○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08.21│建台大丸百貨公司│NT 19655 │ 庚 ○ ○ 二 枚 │ ├───┼─────┼────────┼──────┼───────────┤ │ 2 │2000.08.22│漢神名店 │NT 54903 │ 庚 ○ ○ 二 枚 │ ├───┼─────┼────────┼──────┼───────────┤ │ 3 │2000.08.21│萬寶育樂 │NT 10000 │ 庚 ○ ○ 二 枚 │ ├───┼─────┼────────┼──────┼───────────┤ │ 4 │2000.08.21│漢神名店 │NT 14095 │ 庚 ○ ○ 二 枚 │ ├───┼─────┼────────┼──────┼───────────┤ │ 5 │2000.08.21│建台大丸百貨公司│NT 22539 │ 庚 ○ ○ 二 枚 │ ├───┼─────┼────────┼──────┼───────────┤ │ 6 │2000.08.21│建台大丸百貨公司│NT 15278 │ 庚 ○ ○ 二 枚 │ ├───┼─────┼────────┼──────┼───────────┤ │ 7 │2000.08.22│萬寶育樂 │NT 5500 │ 庚 ○ ○ 二 枚 │ ├───┼─────┼────────┼──────┼───────────┤ │ 8 │2000.08.22│萬寶育樂 │NT 5500 │ 庚 ○ ○ 二 枚 │ ├───┼─────┼────────┼──────┼───────────┤ │ 9 │2000.08.22│雨樺KTV │NT 22000 │ 庚 ○ ○ 二 枚 │ ├───┴─────┴────────┴──────┴───────────┤ │*七七、壬○○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二枚。 │ 扣 案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12.12│大伊統百貨公司 │NT 4063 │ 壬 ○ ○ 二 枚 │ │ │ 15:33 │ │ │ │ ├───┼─────┼────────┼──────┼───────────┤ │ 2 │2000.12.01│金谷銀樓 │NT 45100 │ 壬 ○ ○ 二 枚 │ ├───┼─────┼────────┼──────┼───────────┤ │ 3 │2000.12.12│漢神百貨 │NT 28150 │ 壬 ○ ○ 二 枚 │ │ │ 12:46 │ │ │ │ ├───┴─────┴────────┴──────┴───────────┤ │*七八、N○○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台新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N○○之署押一枚)。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05.05│妮妮皮鞋 │NT 1800 │ N ○ ○ 二 枚 │ ├───┼─────┼────────┼──────┼───────────┤ │ 2 │2000.05.04│雅地冰果店 │NT 20000 │ N ○ ○ 二 枚 │ ├───┼─────┼────────┼──────┼───────────┤ │ 3 │2000.05.03│香江休閒服飾 │NT 6256 │ N ○ ○ 二 枚 │ ├───┼─────┼────────┼──────┼───────────┤ │ 4 │2000.05.03│諄仁服飾 │NT 4050 │ N ○ ○ 二 枚 │ ├───┼─────┼────────┼──────┼───────────┤ │ 5 │2000.05.03│大觀園餐飲視聽 │NT 17610 │ N ○ ○ 二 枚 │ │ │ │廣場 │ │ │ ├───┴─────┴────────┴──────┴───────────┤ │*八三、未○○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中國商銀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扣 案 │ │ │簽未○○之署押一枚);中國商銀附卡一枚(卡號: │ │ │ │0000000000000000)。 │ │ ├───┼─────────────────────────┴───────┤ │(二)│信用卡遭盜刷紀錄: │ ├───┼─────┬────────┬──────┬───────────┤ │編 號│ 消費時間 │ 消費地點 │ 消費金額 │ 偽造之署押 │ ├───┼─────┼────────┼──────┼───────────┤ │ 1 │2000.12.21│億揚企業(股) │NT 4182 │ 未 ○ ○ 二 枚 │ ├───┴─────┴────────┴──────┴───────────┤ │*八四、蘇聖斌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二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 │ 扣 案 │ ├───┴─────────────────────────┴───────┤ │*八五、龔淑美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印章一枚。 │ 扣 案 │ ├───┴─────────────────────────┴───────┤ │*八六、畢和平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八七、郭明湖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萬通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 扣 案 │ │ │簽郭明湖之署押一枚)。 │ │ ├───┴─────────────────────────┴───────┤ │*八八、王英郁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萬通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 扣 案 │ │ │簽王英郁之署押一枚)。 │ │ ├───┴─────────────────────────┴───────┤ │*八九、彭瑞龍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九十、賈武健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九一、陳靖篁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九二、張以量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九三、楊世宏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二枚。 │ 扣 案 │ ├───┴─────────────────────────┴───────┤ │*九四、吳源銘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九五、邱金成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0)。 │ 扣 案 │ ├───┴─────────────────────────┴───────┤ │*九六、李淑華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九七、郭美華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九八、沈大堯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九九、蔡光爵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台新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 │ 扣 案 │ ├───┴─────────────────────────┴───────┤ │*一00、李銘鋐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一0一 、陳仲怡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 扣 案 │ │ │簽陳仲怡之署押一枚)。 │ │ ├───┴─────────────────────────┴───────┤ │*一0二、徐海雲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一0三、李昇旭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一0四、李士龍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 │ 扣 案 │ ├───┴─────────────────────────┴───────┤ │*一0五、李慧昶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 │ 扣 案 │ ├───┴─────────────────────────┴───────┤ │*一0六、張名輝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偽造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2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 │ 扣 案 │ ├───┴─────────────────────────┴───────┤ │*一0七、戌○○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偽造身分證一枚、印章一枚。 │ 扣 案 │ │ │ │ │ ├───┴─────────────────────────┴───────┤ │*一0八、王英彥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萬通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 │ 扣 案 │ ├───┴─────────────────────────┴───────┤ │*一0九、王勝聰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背面偽 │ 扣 案 │ │ │簽王勝聰之署押一枚)。 │ │ ├───┴─────────────────────────┴───────┤ │*一一0、陳昭蓉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 │ 扣 案 │ ├───┴─────────────────────────┴───────┤ │*一一一、盧翠重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荷蘭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 │ 扣 案 │ ├───┴─────────────────────────┴───────┤ │*一一二、陳淑青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匯豐銀行信用卡一枚(卡號:0000000000000000)。 │ 扣 案 │ └───┴─────────────────────────┴───────┘ 附表二:公訴人起訴由原審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未扣得附表所示i○○等人之信用卡,偽造身分證、印章等證物)(扣除編號六五號公訴人並未起訴) ┌─────────────────────────────────────┐ │*八、i○○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台新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 0000000000000000(玉山銀行) │ │ ├───┴─────────────────────────┴───────┤ │*十八、辰○○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二二、天○○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卡號:0000000000000000(荷蘭銀行) │ │ ├───┴─────────────────────────┴───────┤ │*二六、W○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二七、辛○○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大安商業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三五、午○○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慶豐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三六、S○○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 │(原審漏未判決)│ ├───┴─────────────────────────┴───────┤ │*三七、丁○○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富邦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三九、T○○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玉山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四十、P○○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國際商銀)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四一、L○○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玉山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四三、g○○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四四、崔尚燿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渣打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四五、j○○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渣打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四六、u○○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花旗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 0000000000000000(花旗銀行) │ │ ├───┴─────────────────────────┴───────┤ │*四七、Q○○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花旗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四八、m○○部份: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花旗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五十、w○○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渣打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五一、B○○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渣打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五八、寅○○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 │無被害人筆錄 │ ├───┴─────────────────────────┴───────┤ │*五九、d○○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六一、乙○○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 0000000000000000(花旗銀行) │ │ ├───┴─────────────────────────┴───────┤ │*六三、r○○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六四、J○○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六五、G○○部分:(業經另案起訴判刑,公訴人亦再行起訴)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六六、U○○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 │無被害人筆錄 │ ├───┴─────────────────────────┴───────┤ │*六七、A○○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六八、宙○○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七一、I○○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七二、癸○○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信託)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七四、黃○○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台新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 │無被害人筆錄 │ ├───┴─────────────────────────┴───────┤ │*七五、Z○○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台新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七六、X○○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台新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七九、丙○○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0(花旗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 0000000000000000(花旗銀行) │ │ ├───┴─────────────────────────┴───────┤ │*八十、丑○○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荷蘭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八一、林建雄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渣打銀行) │未扣得任何證物│ │ │ │無被害人筆錄 │ ├───┴─────────────────────────┴───────┤ │*八二、a○○部分: │ ├───┬─────────────────────────┬───────┤ │(一)│ 物品名稱 │ 備 註 │ ├───┼─────────────────────────┼───────┤ │ 1 │卡號:0000000000000000(中國國際商銀) │未扣得任何證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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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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