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0年度勞上易字第10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勞上易字第10號
- 上訴人
- 衛豐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戴富華
- 訴訟代理人
- 楊漢東 律師
- 被上訴人
- 劉信義
- 被上訴人
- 蔡宗昌
- 被上訴人
- 趙家煇
- 被上訴人
- 張德興
- 被上訴人
- 陳世昌
- 被上訴人
- 陳惠卿
- 被上訴人
- 李仁勇
- 上七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廖道成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給付退休金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行準備程序。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勞上易字第10號
上列當事人間因給付退休金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行準備程序。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0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