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2年度建上字第2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3 月 27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建上字第23號 上 訴 人 建太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繼宏 訴訟代理人 高進棖 律師 被 上 訴人 茂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茂聰 訴訟代理人 杜孟真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給付工程款事件,應命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7 日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素靖 法 官 藍雅清 法 官 田玉芬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8 日書記官 李良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