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2年度重上字第8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重上字第8號
- 上訴人
- 盧邱麗真即天成企業社
- 上訴人
- 盧進傳
- 上訴人
- 盧文修
- 上訴人
- 盧文瑞
- 上訴人
- 盧惠菱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楊淑惠律師
- 被上訴人
- 林昭泰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借款事件,本院前於民國102年8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2年9月24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重上字第8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借款事件,本院前於民國102年8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2年9月24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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