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260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上易字第260號
- 上訴人
-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永昌
- 上訴人
- 王欽祿
- 上訴人
- 陳清乾
- 上訴人
- 張文隆
- 上訴人
- 林育琪
- 上訴人
- 張青鑑
- 上列六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方文賢律師
- 被上訴人
- 禾室有限公司(即甘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承當訴法定代理人 戴明崎訴訟代理人 徐建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5年6月16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