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5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3年度上更㈠字第3號

遷讓房屋等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06 月 05 日

法官田玉芬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上更㈠字第3號

上訴人
大聖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政雄
被上訴人
林朝成
被上訴人
陳淑玲
共同訴訟代理人
莊美貴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5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田玉芬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5 日

書記官 李良倩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3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