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4年度上字第8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7 月 09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字第81號 上 訴 人 沈勝力 沈明儒 沈勝凱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黃郁婷 律師 陳柏諭 律師 被上訴人 祭祀公業沈保生 法定代理人 沈長庚 訴訟代理人 楊勝夫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拆屋還地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 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9 日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崑宗 法 官 蔡孟珊 法 官 夏金郎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10 日書記官 蔡蘭櫻

552 人 正在學習
NT$4,390
NT$13,800
省 $9,410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4年…」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已有 52 人用 AI 分析此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