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4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4年度重上字第115號

返還不當得利等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6 月 23 日

法官高明發蔡雅惠李杭倫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重上字第115號

上訴人
黃淑雲
上訴人
陳姿君
共同訴訟代理人
洪梅芬 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涂欣成 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佩諭 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政儒 律師
被上訴人
恆聚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陸卓君
訴訟代理人
鄧國璽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5年8月18日下午14時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3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高明發

                   法 官 蔡雅惠

                   法 官 李杭倫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8  日

                   書記官 蔡双財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4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