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5年度上易字第46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上易字第46號
- 上訴人
- 永利塑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振和
- 被上訴人
- 上佳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蕭家隆
- 訴訟代理人
- 林羣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6年1月12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上易字第46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6年1月12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5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