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5年度上字第7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通行權存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8 月 01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上字第77號上 訴 人 玉新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政勇 訴訟代理人 林鉦偉 廖永泰 被 上 訴人 黃美鳳 訴訟代理人 黃健信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 日 民事第一庭 受命法 官 蔡雅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 日 書記官 施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