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6年度上字第152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上字第152號
- 上訴人
- 大力省電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易達
- 訴訟代理人
- 田素吉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曾勁元 律師
- 被上訴人
- 廖順億
- 訴訟代理人
- 林琦勝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曉薇 律師
- 上一人複代理人
- 吳佳融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上字第152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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