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7年度重上更二字第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撤銷仲裁判斷之訴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 裁判日期
    108 年 06 月 06 日
  • 法官
    高榮宏
  • 法定代理人
    林威呈、許鴻章

  • 上訴人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 被上訴人
    鴻華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重上更二字第2號 上 訴 人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法定代理人 林威呈 訴訟代理人 邱雅文  律師 姜照斌  律師 黃郁炘  律師 蔡東賢  律師 吳冠龍  律師 上 一 人 複 代理 人 陳筱文  律師 訴訟代理人 吳小燕  律師 吳文賓  律師 林宗達  律師 被 上訴 人 鴻華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鴻章 訴訟代理人 古嘉諄  律師 黃泰鋒  律師 吳詩敏  律師 李惠貞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仲裁判斷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6 日民事第二庭 受命法官 高榮宏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6 日 書 記 官 李育儒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7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